法国国民议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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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

法国的国会下议院
法国国民议会(Assemblée nationale)是法国议会中的下议院,其议场位于巴黎塞纳河畔的波旁宫,共577个议席,每届任期5年。
根据法国宪法,除经宪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即政府对某项法律草案提起责任担保和以全民公决(voie référendaire)通过某项法律草案的情形之外,所有法律须经议会通过;所有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都须依次由议会两院进行审议,以求通过同一文本;总理和议会议员都有立法倡议权。在传统上,由政府提出的议案称为“法律草案(projet de loi)”,而由议员提出的议案叫“法律提案(proposition de loi)”。 [1]
中文名
法国国民议会
外文名
Assemblée nationale
地    点
巴黎波旁宫
性    质
法国国会下议院
议    长
娅艾尔·布朗—皮韦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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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
根据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国民议会与法国参议院(Sénat)共同组成法国议会(Parlement français)。但这一名称在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即已存在。其成员被称为“议员”(députés),共有议席577个。每名议员代表单一的选区,由民众通过两轮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国民议会的主要职责是立法讨论和表决。国民议会有权对政府通过不信任案,或表示不赞同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策声明。在此情况下,总理必须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 [2]法国总统在与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国民议会设有文化家庭和社会事务委员会、经济事务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国防和武装力量委员会、财政事务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6个常设委员会 [2]
现任法国国民议会议长是复兴党议员娅艾尔·布朗—皮韦(Yaël Braun-Pivet)。 [3]

职责权力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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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会场
法国国民议会的主要职权可概括为两大方面:一是与参议院共同行使立法权,二是对政府行使监督。
法国议会通过的法律中,有15%系由议员动议。根据正常立法程序,一项法律草案或法律提案先由议会委员会审议,然后再先后交由两院审议通过,直至国民议会和参议院通过的文本完全一致;两院对法律文本的审议叫“宣读”(lecture),而文本在两院之间的来回往返称为“穿梭”(navette)。经过两度“穿梭”之后,政府可要求两院达成一项妥协文本;如两院之间依然达不成一致文本时,政府可要求国民议会作出最终决定。法国议会每年通过近一百部法律及其修正案。法律经议会最终通过后,须由总统颁布,并在《政府公告报》(Journal officiel)上公布。
波旁宫
国民议会通过多种形式行使对政府的监督职能。首先是对政府的质询机制;质询可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每星期二与星期三下午,为国民议会规定的对部长进行口头质询的时间,议员可在此时对政府进行质询提问,由政府相关部长解答议员的问题,其全过程都由议会电视台和法国电视三台进行现场直播。其次,国民议会议员可通过政府的各种“声明”了解政府的政策动向。而监督检查则通过国民议会的各常设委员会进行;常设委员会有权对它认为有必要听取意见的任何人进行听证,并在两院议员工作署及国民议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或评估与监督工作委员会内部设立咨情委员会;国民议会还可以设立调查委员会
除此之外,根据宪法第20条规定:由总统任命的政府须“对议会负责”;而事实上,政府在政治上只对国民议会负责,因为在议会两院中,唯有国民议会才能对政府进行责任追究,也即可以通过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motion de censure)弹劾政府。

选举情况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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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选举采用两轮多数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3]
国民议会席次分布
政党
席次
复兴党
170
国民联盟
89
“不屈的法兰西”—生态与社会新人民联盟 
75
共和人党
62
民主运动及独立人士
50
社会党及协同议员
31
远景党及协同议员
30
绿党
23
民主与共和左翼
22
民主运动、独立人士及海外领地
20
无党团议员
4
空缺
1
(截至2022年9月,资料来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