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21人 香港法院裁定還押

▲香港民主派參與去年初選的21名被告,今日有12人放棄每8日提出的覆核權利,西九龍法院宣布剩下11人繼續還押。(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民主派參與去年初選的21名被告,今日有12人放棄每8日提出的覆核權利,西九龍法院宣布剩下11人繼續還押。(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2020年7月參與民主派立法會初選「35+」,遭到起訴涉及《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1名被告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或是覆核。其中,有人決定放棄今日申請保釋,而西九龍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剩下的人皆都不准保釋,繼續還押。

香港媒體報導,法院聆聽完陳述後,有12名被告決定放棄每8日提出保釋覆核的權利,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區議會議員尹兆堅、鄒家成、馮達浚等人。

先前提出保釋覆核的人士中,除了放棄權利的12人,前香港眾志副主席袁嘉蔚、區議員梁晃維、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區議員岑敖暉、區議員王百羽、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的案件押後應訊,須在3月19日前往西九龍法院。

香港西九龍法院今日下午完成聆訊宣布,裁定21名被告中,除放棄保釋覆核的人,其餘民主派人士提出的保釋申請都遭到拒絕,需要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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