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最大案件:民主派47人初選案開審 多數被告已「未審先囚」兩年

黃之鋒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圖像加註文字,眾被告中包括前年輕社運人士如黃之鋒等,涵蓋了激進到溫和的民主派陣營各個光譜人士

香港這次出庭的47名被告橫跨民主派陣營溫和到激進的各個光譜,是中國在香港頒布《國安法》後規模最大的一次檢控,大部分人兩年來在未審未判的情況下一直被囚。

香港民主派2020年發起「立法會35+初選」,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一(2月6日)正式開審,預計審期90日。

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借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被告一旦罪成可判囚終身,但案件不設陪審團,主審法官為《國安法》三名指定高院法官陳慶偉、陳仲衡及李運騰。

開審日清晨,過百人在法院大樓外排隊輪候旁聽,現場有大批警員戒備,警方沿途截查市民。

民主派政黨「社會民主連線」三名成員到場拉起橫額示威,表達「初選無罪、政治打壓亦可恥」,要求當局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其中一人被警方以違反口罩令帶走。

英國、美國、法國、德國、澳洲和歐盟等多名領事館代表,均有到場了解審理過程。

眾被告涵蓋了香港民主派最激進到最溫和的政治光譜,包括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如毛孟靜、林卓廷、區諾軒、楊岳橋、梁國雄等,以及年輕社運人士如黃之鋒、岑敖暉等。

他們在2020年7月11至12日,即北京頒布《國安法》不足半個月後舉行非官方的初選,選出代表參加同年9月6日的立法會選舉,爭取立法會大多數控制權,以否決政府議案甚至迫使特首辭職。當時有超過60萬名選民參與初選投票。

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同年7月31日以疫情為由,引用《緊急法》推遲選舉。到了2021年1月,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被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大搜捕。

音頻加註文字,香港的民主派47人初選案在涉案人被捕兩年後於2023年2月6日正式開審,預計審期90日。

控方:《國安法》後仍繼續初選

47人被控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破壞特區政權機關的行為。案中有31人承認控罪,16人否認控罪。

不認罪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庭上說「對抗暴政無罪,無罪可認」,本土派人士鄒家成逐字表示「不,認,罪」,前記者何桂藍質疑早上才收到公訴書,發現控罪字眼已修改,要求控方澄清。

兩名原本不認罪的被告改為認罪,包括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伍在庭上答辯時說:「法官閣下,我顛覆國家政權未成功,我認罪,我承認控罪。」

香港網媒《法庭線》報道,控方在庭上指,本案的串謀計劃是被告同意透過非法手段,嚴重干擾、擾亂或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透過無差別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最終導致行政長官辭職;而謀劃的目的,就是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指,戴耀廷2019年12月10日在《蘋果日報》發表題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的文章,首次提及在立法會中取得多數控制權的想法;戴和第二被告區諾軒等人在2020年3月26日召開記者會時曾解釋初選策略,指要獲得足夠影響力與中國共產黨及政府抗衡,「拿到這一個有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可以否決財政預算案,以迫使政府接受他們的要求,包括釋放被捕抗爭者、追究警隊濫用武力、落實雙普選等。

控方提到,《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於7月9日發聲明指初選為串謀行為,但眾被告繼續於7月11至12日舉行初選。

音頻加註文字,香港國安法:戴耀廷等53人 涉及民主派初選被捕
圖表:《香港國安法》四種罪行

有沒有公平審訊?

這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最大規模的案件,引起國際廣泛關注,包括是否有公平審訊。

47名被告大部分人不獲保釋,至今已被關押超過700天,失去自由長達兩年才開始審訊。少數獲保釋人士則須接受苛刻條件,包括言論自由受限。

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理應設有陪審團,但律政司在2022年8月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

律政司給出的理由是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當局強調有關安排是為了「確保公平審訊」,「絕無減損被告人的任何合法權益」。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國安案件的檢控程序,凡律政司長 發出有關證書,可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至今,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設有陪審團。

而本案涉及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遭港府推遲後,在2021年12月19日重新舉行,在北京主導的「完善選舉制度」下確保了「愛國者治港」,幾乎沒有民主派人士成功入閘參選,該次投票率在政府催谷下也只有三成,創歷史新低,目前90名議員僅一人為非建制派。

音頻加註文字,北京在香港推出國安法後,正逐一剝奪香港本有的自由。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在新法下接受審判,香港的政治生態已經永遠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