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总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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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总

厦门公交爆炸案嫌犯
陈水总(1952年~2013年6月7日),厦门人。6·7福建省厦门BRT公交爆炸案嫌犯,事发时被烧死亡。
6·7厦门BRT公交爆炸案,是指2013年06月07日下午18时22分,发生在厦门BRT快1B线一辆车号为闽DY7396的公交车途经金山站往南500米处发生的公交车起火事故。事故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事故被认定为刑事案件。
中文名
陈水总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2年
出生地
中国厦门
死亡时间
2013年6月7日

个人经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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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伤痕累累
1952年出生的陈水总,就住局口街24号,是家中七个孩子中的老三。
户口本上写的是局口街24号,但陈水总住的那间屋子,实则为局口街19号。
曾在1970年因为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随全家下乡,历尽艰辛于1983年回城,但没有安排住房(一家10口住28平方),没有安排工作,自谋出路直至1994年(40多岁)勉强娶妻生女,后又摆摊卖麻糍为生但摊位遭到取缔,数十年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上。
在局口街生活了40多年的庄大妈印象中,这人“斯斯文文却不太爱说话”,路过她的服装铺偶尔会点个头打声招呼,但多余的话也没有。直到今天,庄大妈才从脑子中组装出对他的零碎印象。
即便在陈水总家对门摆果汁摊十数年的摊贩,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听说他兄弟姐妹多,七八位家族成员共同生活,其中包括一位未嫁的姐姐,一位年幼的女儿,“好像没听说他工作过,天天来来往往不知道做什么。”
而关于陈水总曾“两度摆摊被取缔”的传言,该辖区的城管中华中队负责内勤的工作人员钟晓薇告诉早报记者,他们在昨日早上接到上级领导的核查通知,特地到陈水总的家附近走访过,并调阅过近八年的卷宗,但并没有关他的执法记录。
2012年有一段时间,陈水总去了离家五百米左右的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月薪1945元,有养老和医疗保险
2013年06月08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新闻办获悉,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7日发生在福建省厦门市的公交车纵火致多人死伤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被当场烧死。

案件调查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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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
案件发生后,随同国务院工作组于8日凌晨一同抵达厦门的公安部刑侦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立即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经过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和物证鉴定DNA比对,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厦门本地人。经警方深入、细致地侦查和技术比对,并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
2013年6月9日中午,记者来到厦门局口街24号,这里已被警方封锁。记者看到牵着警犬的警察进出一扇不到1米宽的铁门,铁门后面是一条长约30米的小巷,尽头便是陈水总的家。其家人不时出来粗暴地驱赶在铁门外围观的各路媒体记者。附近一位老太太提醒说,这家人比较蛮横,让记者小心点。
随后,有记者在网上发消息称,“嫌疑人陈水总的二哥说,弟弟之前曾领过低保,后来外出打工低保被取消,弟弟因此上访。他最后见弟弟是昨日下午,当时弟弟并无异常,独自一人离开家”。
下午,记者先后到陈水总所在的思明区中华街道中山社区及他多次上访的思明公安分局核实情况。中华社区居委会主任说,她从没见过陈水总,对他的情况不了解。而思明公安分局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官员告诉记者,陈水总家确实比较贫困,但他在微博上反映的问题是一面之词,并不符合事实。他文革期间上山下乡回到原籍厦门郊区马巷,13年后迁回厦门岛内。关于户口问题,他提出申请的证据不具说服力,所以户籍部门没有给他更改年龄。

微博日记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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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访截图
以下是陈水总2013年06月06日发布在腾讯微博(账号@xiamen163163已失效)的微博日记,共12条按发布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如下(原文):
2013年06月06日18:52
草民陈水总,现年60岁,初小文化,住厦门市局口街24号,1970年因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草民随全家下乡,历尽千辛万苦1983年回城,没有安排住房一家十口住28平方,没有安排工作,自谋出路直到94年勉强娶妻生一女,穷家添口倍感拮据,96年更大厄运又至,赖以维生的摊子被取缔,草民四处求诉无门,靠亲友借贷度日,不得已在家门口支一个50公分大小的玻璃柜卖麻糍,由于本小利微,勉强度日,虽有心给当权者送礼但家贫如洗有心无力,没多久又被取缔,无奈在某些人的白眼下打零工艰难度日,苦熬至今60岁盼能办理退休,苟延残喘,万没想到户口当年迁移过程,派出所把年龄填写错误,社保不予办理,找公安改错又到处踢皮球,草民年纪已大工作又难找,数十年来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下,家无余粮给草民果腹,绝望中冒昧向您秋季(求救),给条活路。
2013年06月06日19:26
我的上访日记,2013年3月7日我拿着户口底册复印件身份证到思明公安局户政处办理年龄更改,一下想,那董科长一句证据不足就把我挡回来了,无奈道市府访局把情况诉说以求解决。
2013年06月06日19:29
2013年3月25日按照董科长的要求到中华派出所思明档案局,马巷派出所,翔安区档案局把能找的材料拿来,董科长一句材料不足又把我挡住了,没办法再上一信访局,把这些单位不提供材料情况申诉。
2013年06月06日19:33
2013年04月18日本以为该说明的情况都已说了,这下该办理了,不料董科长又以准迁证未写年龄为由,不予办理,真是当官张一下嘴,草民跑断腿,中华派出所当时只拿半张的准迁证给我,这还是看在您董科长的面子给的,再说这材料是你们公安机关写的,无奈再次上访,说明情况。
2013年06月06日19:35
2013年5月7日按信访局要求今日60天无期限已到,到分局领取书面答复,但董科长不予答复,伩访办人员让我10日局长接待日,找局长。
2013年06月06日19:46
2013年05月10日今天一大早,7点多就到粉办等局长,到快9点,董科长才到一来就拿出准迁证的另一半,我到中华派出所5 6 次没能拿到对我说这准迁证写错了,是公安局的错,要公安局先改准迁证,我才能更改身份证,我只好拿着他给我的半张准迁证到公安局信访处,见到杨科长我一说情况,杨科长大怒,30年了,还更改什么,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我说历史遗留错误就不能更改吗,杨科长怒火稍息,说这是户政科忽悠你,我就跟分局伩访联系,伩访说那你13日来分局吧。
2013年06月06日19:48
2013年05月13日今天又到分局,伩访和董科长联系,董科长就说他公休20日再说,联想到董科长的多次忽悠,真不知他公休是真是假,中华派出所多次说没有的材料他能变出来想想自己一个草头百姓,又无钱孝敬,被忽悠,应真客气,董科长书面答复未给,也只有叹气。
2013年06月06日19:52
2013年05月20日今天是一个女的自称督察室的,带我到董科长那里,他们不知道怎么商量,那个女的说他在派出所多年这样不能办理,无户口底册没收,后来董科长又说这份材料是真是假,他要去调查再说这份材料放在分局一个多月,他竟然还不知真假,再说有拿公安机关出具的假材料去公安机关办事的傻子?大权在手爱说啥是啥。只怪自己无钱无权。
2013年06月06日19:53
2013年05月24日已到董科长承诺一星期答复的日子,但是又被忽悠了,分局众口一词开会去了。
2013年06月06日19:55
2013年5月27日再到分局找董科长,又被告知开会,追问伩访办答复全家年龄都写错了,要请示到信访局又推说要到公安局,到公安局又推说到分局,真是官字两个口,把以前的错误都能作为拒办理由,开始踢皮球。
2013年06月06日19:57
2013年06月06日终于等到董科长的答复,他拿出83年市政府回城审批表说市政府写错没办法改,草民不得已又到市里问。市信访局说市政府又不管户口的,年龄填写也是按公安局提供材料写的,今天总算明白衙役猛如虎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