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濟部也提到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以直接前往金融機構,於三倍券背面填寫營業人名稱、銷售日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並在兌領單上填寫存(匯)入帳號,就可以進行兌領。至於沒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委託委託有統編或類統編的商圈組織、農漁會、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區)管理組織、產業公(工、協)會等組織代為兌領,向銀行或郵局兌現後再發給店家。
此外,為節省作業時間,經濟部也提醒,建議店家優先到開戶銀行進行兌領;至於委託公協會組織代領者,代領人兌領當天將款項轉匯至委託店家帳戶,不用收匯款手續費。(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