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1日晚上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19歲大學生涉用白色油漆在警總外牆噴上「Condom(安全套)、Con」,約一個月後警方透過閉路電視及其錄影片段找到及拘捕被告,控以一項刑事毁壞罪。被告今(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押後至5月20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報告。
被告為恒生大學融合媒體及傳播科技系學生王愷銘(19歲),案發時被告為18歲。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有志從事新聞媒體工作,他關心社會才會參與示威,而當時他只是表達想法,現已明白問題所在,並呈上其中學教師及大學室友的求請信。辯方又希望法庭能判處罰款,但裁判官何俊堯表示,被告只是學生,罰款不是適當選擇。
案情指出,當晚9時多,被告身穿黃雨衣、揹綠背包及戴黃頭盔等,在示威者人群中行出來,用白色油漆在警察總部近正門外牆噴上「Condom、Con」字句,隨後返回人群中,其舉動被警方攝錄機拍下。
警方隨後透過閉路電視、被告八達通卡及銀行卡紀錄,發現被告行蹤,於去年7月18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第二個字只噴上「Con」是因為不夠油漆完成,其用意是諷刺警察「用完即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