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防疫新制】最重罰1.5萬!八大場所強制戴口罩、回台要附陰性證明 | 遠見雜誌

【12/1防疫新制】最重罰1.5萬!八大場所強制戴口罩、回台要附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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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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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秋冬疫情,疫情指揮中心呼籲戴上口罩,夜市等人潮聚集地也建議總量管制遊客。池孟諭攝影。
嚴防秋冬疫情,疫情指揮中心呼籲戴上口罩,夜市等人潮聚集地也建議總量管制遊客。池孟諭攝影。

編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秋冬專案」,宣布自12月1日起,出入八大場所應配戴口罩,否則最多開罰1.5萬元。

屆時,所有入境台灣或經台灣轉機者,一律都要在登機前出示3日內「新冠肺炎核酸檢驗」結果陰性的報告證明,但人道緊急個案可免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秋冬專案,宣布自12月1日起,出入醫療院所、大眾運輸等8大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疫情威脅下,搭飛機也如臨大敵,就怕成為疫情破口。來自suigenerisjen推特。

疫情威脅下,搭飛機也如臨大敵,就怕成為疫情破口。來自suigenerisjen推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宣布此事,他表示,考量秋冬時期除了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

陳時中說,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時,將強制要求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呼籲,戴好口罩、社交距離仍是防疫不二法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呼籲,戴好口罩、社交距離仍是防疫不二法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不過,如果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是於戶外進行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方式進行管控。

本文轉載自「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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