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逼我自愿离职,我现在该怎么办?

十一月中旬厂区开始搬设备到三十公里外的新厂,我的领导于2023年11月27日让我跟着到三十公里外的新厂区工作(未提前通知我们,也没有和我们员工开会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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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可能涉及到仲裁或者违法违规的问题,还是老规矩,不做主观判断,我们直接看看相关法条怎么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了劳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内容,用人单位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好了,现在根据法条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企业明确违反劳动法的部分:

公司二月份入职,四月份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六月份给了空白劳动合同;

只要你手上有二月份入职的记录,以及之后的日常工作记录,考勤记录或通勤记录等能明确证明你的确是二月份就在公司干活儿了的证据,那么完全可以凭借这些记录去仲裁,认定你的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从二月起(不管是否签订合同),并从二月到六月签订合同期间,每个月向你赔偿双倍工资,且对社保进行补缴,并接受关于人社局等有关行政部门的滞纳金和罚款(这个钱不是给你的)。

其次,企业明确不违反劳动法的部分

十一月中旬厂区开始搬设备到三十公里外的新厂,我的领导于2023年11月27日让我跟着到三十公里外的新厂区工作

很遗憾,这一点企业真的没有违反劳动法。因为他并不是在老厂还在经营的情况下,直接把你恶意调去一个更加远的地方,人家是整个厂房搬迁,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的原则。

而且,按照你的说法,企业也给出了住宿补贴或交通补贴费用的协商补偿,至于你路途是不是太过于遥远,那完全是你个人的事,法律不可能因为你上班路远了而支持你。劳动法只是要求企业在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时,不应当降低员工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这一点你的公司明显没违规。

而且还有一点风险是,企业的经营和办公设备都已经在新厂房了,你自欺欺人的在老厂房打卡是没有任何实际效果的,就算是仲裁了,也不会被承认的——因为老厂房没有工作和办公设备,你也完全没有工作产出。玩的花一些的企业,完全可以不认可你这几天到岗,算你旷工甚至开除你。

第三、灰色地带,说不好是否违法的部分

我2月份入职,从三月份开始一直做的是生产统计工作,现在把我调岗到新厂区车间管路安装是否合理?

这个部分就不好说了,要看具体的劳动仲裁认定。

生产统计的工作是否可以转行成车间管路安装,这个取决于管路安装工作的技能要求和持证要求,口说无凭,需要当地劳动仲裁的判断。

最后,一些建议:

首先,并不建议自欺欺人的人每天跑到老厂区打卡考勤——这没有任何意义,还会给你带来负面影响,这样做对你未来自身的发展也没有任何帮助。

其次,推荐离职,并进行劳动仲裁,针对上文写的公司明显违反劳动法的部分进行索赔,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但对于公司搬迁之类的事儿,别想太多,你占不到理。

最后,几句心里话:

遇到这种情况,最正确的考虑方式应该是——公司搬远了,自己上班太远,要不要换新工作?而不是琢磨着怎么“花式打卡”,能继续待在这儿。

你受损的权益,一定要去争取。

但争取权益的时候自己也要想一想,现在这种做法,是不是你潜意识里也知道,自己离职后在就业市场上会很艰难?

如果答案是“是”,那这才是你应该重点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公司用搬迁办公地点逼迫员工自离的招数,实在见过太多了。

一般来说,公司都不会做得这么绝,最多只会把办公的地址搬迁到离原地址几公里的地方,这样部分在公司附近租房子的员工可能就会是最痛苦的那批人,但看到大部分人还是没有因为通勤原因而选择离职或抗议,最终还是只有极少部分愿意自离,剩下的大部分人还是选择默默忍受,到新的地点办公。

像题主说的那种直接搬离到三十公里外的地方,那真的是比较极端的例子了。哪怕是开车上下班,可能也要40-60分钟的时间来通勤,更不要说那些交通不便且距离较远,上班要换几趟公交地铁的人了。像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就是按这些步骤走的:

(1)明确自己的意愿,看自己到底是放弃抵抗还是继续抗争下去。

(2)放弃抵抗的话可以选择找领导协商或谈条件,看有没有办法争取到一些赔偿或补贴,但公司如果明摆着要劝退的话,那就只好选择接受或自离;想要抗争的话,可以跟上级说明清楚自己的意愿,想留下来的话可以要求公司给自己一定的补贴,否则不愿意换工作地点;想走的话可以跟公司据理力争,说自己不接受到新的地点办公,需要得到补偿金才走人。

(3)如果观察到公司的态度大概率是趁此机会进行劝退,不愿意付任何的补偿金,无论是公司的口头通知还是书面通知,都要用对应的方式来进行回绝,明确告知公司自己不愿意搬迁;同时,每天都要回到原公司的地点打卡正常上下班,并拍视频作为记录。 后续如果单位以员工未去新地点上班为由辞退员工,可以以单位违法辞退为理由申请仲裁,向公司索要工资和2N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