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基金「協助新創事業紓困融資加碼方案」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12年4月30日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最新消息)

國家發展基金「協助新創事業紓困融資加碼方案」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12年4月30日

日期:111-12-16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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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協助新創事業渡過疫情衝擊,國家發展基金延長「協助新創事業紓困融資加碼方案」受理申請期限至112年4月30日,以協助受影響新創企業取得營運所需資金。

國家發展基金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我國新創事業取得振興資金,於110年6月配合「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事業資金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以下簡稱「紓困振興貸款要點」),辦理「協助新創事業紓困融資加碼方案」。國發基金為持續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我國新創事業取得振興資金,配合經濟部修訂紓困振興貸款要點,延長協助新創事業紓困融資加碼方案申請受理期限至112年4月30日。

國家發展基金加碼方案配合紓困振興貸款要點,加碼提供新創事業至十成信用保證與1年利息補貼,並協助新創事業支付信用保證手續費。每一新創事業貸款適用國家發展基金加碼方案額度最高可達新臺幣2,600萬元。

截至111年11月30日,銀行辦理國家發展基金加碼方案已核准870戶企業申貸,核准融資金額79億元。
 
聯 絡 人:國家發展基金蘇來守執行秘書
聯絡電話:(02)2316-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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