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龔振祺與夫婦爭執打鬥罪成 不服定罪上訴被駁回 - 新浪香港

前區議員龔振祺與夫婦爭執打鬥罪成 不服定罪上訴被駁回

龔振祺上訴失敗。

【橙訊】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前年在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夫婦推撞,經審訊後被裁定公眾地方打鬥罪成,被判罰款200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法官在判辭指,龔一直以強硬態度應對兩夫婦的言語挑釁,裁判官裁定龔以左肩撞男子上身不屬自衛的決定完全正確,定罪證據裁決安全又穩妥,故駁回龔的定罪上訴。

案情指,案發當日同案男被告陳志剛、妻子連少芳及女兒與龔振祺的助理爭執,龔上前嘗試調停及分隔她們,但丈夫行近龔並責備他,龔用左肩撞到他的上身,丈夫再以左膊撞到龔右身,以致龔倒地。龔倒地時亦撞到連,令連倒地。夫婦的女兒以手機拍攝到整個過程。裁判官依賴該片段裁定龔是蓄意推撞。

法官在判辭中指出,涉案片段中清晰顯示龔的動作是蓄意用力推撞陳,並非龔聲稱只是「踏前」。丈夫被龔撞之前兩夫婦僅以言語挑釁,沒有對龔使用武力,故龔推撞丈夫難以用自衛作辯解。

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