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倡兩層架構管理龔如心遺產 - 20231213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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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倡兩層架構管理龔如心遺產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1410億元遺產案,高院早前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不合資格出任遺產信託人,遺產管理方案將由律政司長及遺產管理人共同制訂,雙方昨於高院商討初步方案。律政司一方提出,為肯定龔如心將遺產撥作慈善用途的心願,擬將遺產信託命名為「龔如心及王德輝慈善信託」(暫名),由律政司長委任遺產信託人的所有理事會成員;另增設獨立的遺產監管機構,負責核對信託人的帳目。

新信託人上設機構監管

與訟雙方為律政司長,以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和莊日杰。代表律政司長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律政司長作為公眾利益維護者,初步提議以兩層架構管理遺產,確保遺產用得其所(見圖),其一是成立「龔如心信託有限公司」(暫名)為新任遺產信託人,以取代原本的信託人「華懋慈善基金」。

信託人9理事 律政司委任

根據方案,律政司長有權委任新信託人的9名理事會成員,亦有權罷免任命;信託人將會負責基金的日常營運工作,屆時將聘用有經驗者加入行政團隊。

何沛謙表示,為確保龔如心遺產分配妥當,另一層架構是增設獨立的遺產監管機構,其唯一成員為財政司長法團。

3至6人法團審帳目

根據《財政司司長法團條例》,政府有權以財政司長法團的名義持有資金和土地財產等。何沛謙表示,該監管機構將有3至6名成員,職責包括核對帳目和查閱文件,假設信託人行為不當,監管機構可介入要求信託人採取補救措施。

龔如心的遺願包括成立「中國的諾貝爾獎」,何沛謙提議設立3至6個獎項,籌備獎項的委員則有不同專長,以選出得獎者和決定獎項。庭上一度討論,遺產信託人應否接納第三方的慈善捐款。何表示,龔如心已留下巨額遺產,此問題猶如一種「愉快的困難」(happy difficulty),但如果第三方捐款目的符合龔如心遺願,信託人可接收捐款。

代表龔如心遺產管理人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律政司提出的方案或面對實際困難。余稱,遺產信託人的理事由律政司長委任,遺產監管機構則由財政司長法團管理,意味兩層架構都由政府控制。假設財政司長將監管權力下放予民政事務局,局方未必有管理大型慈善基金的經驗,可能出現協調問題。

根據初步方案,律政司長有權委任和免除所有遺產信託人理事。余若海表示,此舉的前提是律政司長須持平行事,與其由政府內部處理一切事務,法庭可賦予遺產監管機構更大權力,例如任命信託人理事。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MP8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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