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莫言的小说《拇指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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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答一波吧,当时看完莫言这边短片基本是一头雾水,虽然懵,但应该不是映射社会就是反讽政治,毕竟是莫言大师的作品,没点内涵怎么行。推敲一下,拇指拷带给人的是一种悲情但有希望最后还是绝望(绝望中带点魔幻色彩,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格调,似乎在说人终究傲不过命运,理想终究不敌现实,魔幻的结尾,可以说是一种绝望,又是一种新生。想了解莫言写这篇短片的目的,只要去找找莫言当时写作额背景,经历了什么,我们自然就知道他在写什么了。搜索了一下,已经有网友做了详细而准确的研究了。

不得不说下这位网友简直是拿我们理科生搞科研的严谨来研究小说,给个大赞!帖子地址 【莫言】《拇指铐》 什么 意思 解读 讨论。以下转自原帖

有盆友问过度娘说找不到《拇指铐》解说贴,我觉得我该来个抛砖引玉。解读之前,希望我们能先达成以下共识以方便理解。

第一点共识:看解说贴看啥
文章结构简单,却非常晦涩,我来逐一放大细节,希望对大家理解文章有所帮助。

第二点共识:故事的写作背景
莫言曾今在广东高研培训班上道出了他的一段难言的苦衷和《拇指铐》创作背景。“莫言当时说,《丰乳肥臀》出版之前,出版社编辑考虑到作品名字的争议性,建议他改成《一个母亲和九个女儿》或《金童玉女》,但他坚持不改。后来作品出版后,莫言受到了很多抨击,这让他在接下来几年都很痛苦,以至于思考自己是否要继续进行创作。从1996年至1999年这3年间基本搁笔没写东西,后来的作品《拇指拷》就是根据自己的内心经历创作出来的,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当人受到莫名的打击、伤害时,只有自己做出牺牲才能救自己。书中人物的断指壮举正是莫言的内心独白。

第三点共识: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的名字有没有深层次意义
莫言非常喜欢以小孩的视角来写文章。至于是什么原因我想只有孩子才是最真实的,真的拥有好奇心,真的敢去说话,真的敢去较劲。莫言借孩子的口,才能畅所欲言,蜷缩在这样的身份下即使大喊丰乳,肥臀也绝不流于低俗。他谋求在小说中建立双重的叙述视角,当作为读者的我们品起来,回到童年,回到曾经情感充盈的岁月,也会别有一番趣味!
《拇指铐》的小主人公叫阿义,义的繁写字是:义,康熙大辞典的注释为,“与善同意,故从羊。”
先把义字拆开看,部首:羊,加上下面是一个我,羊这个部首是甲骨文演变来因为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羊是最先被人类驯化的动物之一,其价值和品行,常被古人用来揭示人类的某些优秀的品质。人类优秀的品质是抽象的,但羊部首组成的汉字,却能够让人们因看得见实体的羊,从而感同身受如同摸得着这些优秀的品质。
看到这里,义(义),你大概也能猜出来了吧,拥有如羊一般性情柔和,品质纯良的我,或者宽泛点拥有如羊一般优秀品质的人。作者运用“义”作名字一语双关,既赋予了主人公人如其名拥有义的特质,同时也告诉大家,阿义就是拥有如羊一般性情柔和品质纯良的我啊!
有人要问:“你的拆字说法是不是瞎扯的!你说我就信?”答:当然有可能是胡掰的,但你却无法证明我的说法不是莫言当时的想法,也就是说你无法证明我是假的。既然不是假的,那就肯定是真的了呗,对吧?请记住这一刻我贱贱地诡辩,一会儿有用!
除了诡辩之外我有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有!莫言这样的手法用了很多次,他总是给小主人公起个能起到线索目的的名字。最经典案例的就是《木匠和狗》里面的小主人公叫钻圈,其实就是谐音转圈,因为他的故事是循环嵌套式的,文章把一个故事讲了三遍,却遍遍不重样,篇篇有深意,把时代改变但人性与宿命不变的主旨写的入木三分。

第四点共识:文中的社会大背景
莫言非常喜欢用文革,大跃进时期,或者是这个时期以后,改革开放之前为故事背景,文革时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现状?我就不用多说了,是吧!
只要你看过任何一篇《拇指铐》读后感,你已经能闭着念叨起来,当时人心麻木,人性没落,社会黑暗等等。这话如此的熟悉,能不熟嘛,要是学生时代写在试卷上就能得分的万能公式呀!读不懂《拇指铐》得归功于咱们已经在只要背,不要想的学堂读书式道路上走太久了!

第五点共识:作者的写作手法
莫言要把他的想法装到你的脑子里,首先就要违背你的常识让你感到不舒服,比如奇怪的话语和飘渺玄虚景物描写。说的官话一点就是他常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从而预言式的揭晓文章内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运用魔幻的风格结合民间故事叙写的现实主义。不舒服的感觉就会激发人的好奇心从而去找原因,去寻同类型的例子,如此反复之下你就能相互印证,形成较为完整合理的证据链,从而产生新思维。
本文中作者运用大量的颜色词汇,黑红,金黄,赤红等,这些颜色词汇除了描述事物本身,大抵还有两大作用:1,将同颜色的事物串联起来,从多个角度让读者感受。2,以颜色为纽带,把抽象的情感具象成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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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母子谈话,表面看来合情合理,母慈子孝,但却暗藏矛盾。母亲受苦受难活够了,想死却不能死,儿子年岁尚小却怀救母之心,没经济能力甚至可能是有钱也不可能救母亲,依然要借债看病。总的一句话,你想干啥,啥干不成。

我们仔细来分析下:阿义母亲说:“娘这次犯病,怕是熬不过去了。”母亲明白自己要死,这就合理解释为啥绝不借外债,因为死后这债都要阿义来还。但她却把希望寄托在两包草药上,草药的功效明显自我安慰远大于实际疗效,因为药方是上次的,上次没看好,这次病情加重就能看好了?

阿义也深信不已,这样的重病只要有两包草药就能救母亲,原文中写:提着草药就像提着母亲的命,药提到家就一如母亲的命提到家。但是如果不选择相信这最后的自己还能负担的起的救命稻草,阿义就得直面母亲将会离世的事实,坐旁边看着她死。

所谓病急乱投医,要救人,唯一值钱的银簪卖了值得,即使借债也值得一试。假设你是阿义,你会怎么做?肯定也是去买药,万一母亲好了呢?!但我们要讨论的是,在这种几乎绝望的情况下,阿义一家为什么选择这种策略?这种行为合理吗?

假设某人回忆自己被中国式教育坑了多年,心里难受,开始发飙唾骂教育体制,这场怒火与他将来是不是会继续被坑没直接关系,至于他过去被坑,发火也于事无补。他的潜意识已经明白这一点,主观上稍稍思考就能分析出,立马去学习充电才是最佳策略,但主观上他不能接受自己美好青春被人玩了的残酷事实,他说服不了自己,于是唾骂教育体制,顺利的把责任推到教育体制上,只要不停的谩骂发火,就可以一直陷入死循环,从而不用做下一步的选择!交出了选择权,自己就不用担负责任,换来一身轻松。

同理作者故意把阿义母亲病写的十分严重,吐血三斤离死只差一步,甚至亲口承认自己要死。但还有阿义啊,她的理智说服不了自己,于是把命交到两包药上。自己就得到了心理安慰,自己死不死药说了算。不是自己要离开阿义,是没碰上灵丹妙药!

再观察阿义的表现,他在随后的故事中多次提出我妈要死了,加上阿义回想起的老人们和自己母亲坚信的预言性质的传说:“猫头鹰一叫就要死人”,猫头鹰在文中俨然就是死神的化身。

文中猫头鹰叫了三次,第一声是为母亲;第二声是为阿义,原文说:“似乎在召唤他”;第三声是阿义和猫头鹰对叫,猫头鹰(死神)受惊降落到麦田里。所以预言式的给出结果:一叫母亲死,二叫阿义死,三叫麦田被毁众人饿死,而阿义发狠模仿着对猫头鹰叫,以示泄愤和反击,猫头鹰最后也得死,原文中写道:“松树下躺着一只猫头鹰的尸体。”

并且在意识迷离的情况下出现了童话传说中常用的,母亲死后离魂借梦前来,共飞天堂,但最后狠心抛下自己,让自己悲惨独活于世的幻想,作者这么做就是展现给你看阿义的潜意识并昭示众人的命运。

所以阿义潜意识里同样明白母亲逃不过这一劫,但对母亲的爱,使他的理智说服不了情感,于是他也同样把妈妈的命交到两包药上,如果药喝了,妈妈还是死了,那妈妈生死是药在做选择,母亲离开自己的打击太大,阿义实在是担不起这个责任,他用两包药做了挡箭牌。

如果看得透本质,接得下结果,那么同样是至亲死亡,庄子妻子过世之后击鼓而歌,坦然接受她的死,旁人不解问他为什么,庄子说她的死随着天理循环,顺着世间道理,不唱歌为她庆祝,你要怎地?!

有人提出,万一真的碰上华佗,两付药,病好了也不一定。所以作者特地让阿义在药铺门口看到这一幕,“一只母猫站在墙角堆积的药包中伸着懒腰;在它的身下,几只毛绒绒的小猫还在酣睡。”这样的药能救人?

如果是你母亲想喝鱼汤你去买鱼,结果那老板抓了条他家宠物猫吃剩下的鱼卖给你,我估计你要抄刀砍死他。阿义遇到同样的遭遇,耗尽家资买的救命药是掺杂猫屎猫尿发霉变质的草根树皮,他却完全无视,为什么?(普及知识,人的双眼其实一直都可以看见自己的鼻子,但除非特地去注意,否则一般不出现在视觉画面内,这就是潜意识规避的结果。)阿义也一样,他的潜意识无视他看到的,因为他只是要买药,这药救不救的了他的妈妈,那就是药,是药店老板,是开方子的医生的事!

显然这时候阿义的行为,揭示了他内心儒弱的本质。看到这你该明白了吧。作者在揭示生活中的现象,强者承担责任,接受现实而做出外人看上去冷酷的理智的行为。弱者推卸应负担的责任,忽视客观事实,用一些虚伪的道义绑架自己,演一场戏给自己的主观意识看。所以阿义倾家荡产买假药的行为,符不符合孝道?与是否理性?不能混在一起,需要分开来辨别。

而阿义只是被所谓道德绑架的“尘埃”,有些握着权势的人还要去绑架别人,因为他害怕世界不按自己的方向改变。所以要用自己的道德教条去丈量别人,不符合他规矩的行为,轻则要指责谩骂,重则要暴力手段解决!

回顾第二点共识,即莫言写作的现实背景,你就明白,《丰乳肥臀》遭到封杀的不公正待遇,是被害怕世界不按自己路线走得弱者下了道德框子!判断一个人内心有多恶,就看他指责别人时道德优越感有多强!颠覆你传统的道德观,即使看上去万人颂扬的满满孝心,也可能是不理智的行为,束缚自由人的手脚。打碎你眼前的假象,先入为主的概念已经成为习惯,但恶人往往先告状,真相还在穿鞋,谎言已经跑遍全城,比如看到《丰乳肥臀》这名字,听着别人指责,就觉得是本黄书。

继续解读下去,买药过程遇到送牛奶的胖女人,阿义家连救命钱都没有,这位却脑满肠肥,把穷人说成挡路狗,但却不忘维护给自己带来收入的富人的利益,警告阿义别偷喝,生活小资就忘却根本,她卖奶的盈利是富人给的,但富人的钱是从穷人身上压榨来的,有奶就是娘的丑恶嘴脸暴露无疑。其实不写胖女人对买药故事本身无任何影响,那为什么要耗费笔墨,为什么她的职业是在大清早,没人的时候,去送两杯牛奶,为什么她的穿的是半掩的宽大衣服?你想过吗?开动小宇宙想想,下面立马告诉你答案。

那喝了牛奶也漂不白黑心的秃头药店老板,就是吸取阿义这样的穷人的血汗换来不含三聚氰胺的牛奶,一如今天的三鹿,蒙牛,伊利这样的地方一霸,无半点职业操守,卖着劣质黑心产品。而且又像今天银行,机关,医院一样,即使要救人性命也要等着营业时间,即使人命关天也要收到现银才给服务!一流的作家就是这样,文笔之间尽显社会现状!

不得不提这段文字:“阿义专注地盯着那两只水淋淋的玻璃奶瓶,肚子隆隆地响着。牛奶的气味丝丝缕缕地散发在清晨的空气里,在他面前缠绕不绝,勾得他馋涎欲滴。他看到一只黑色的蚂蚁爬到奶瓶的盖上,晃动着触须,吸吮着奶液。那吸吮的声音十分响亮,好像一群肥鸭在浅水中觅食。”

不合理,有点常识的都知道比较清凉的早上,刚放下的奶瓶使湿度较重的空气液化,玻璃瓶表面结露所以水淋淋的,蚂蚁不可能爬上去,更不可能响亮的喝奶,所以这都是阿义的幻想,阿义看到听到大蚂蚁只是因为自己饿了,蚂蚁就是他本人饥饿意识的具象化了的替身,蚂蚁喝牛奶,就是自己大口大口喝牛奶。后面也出现了同样的描写,就是“老Q拿着放大镜专注地研究着拇指铐,好像一个昆虫学家在研究蚂蚁。”蚂蚁就是阿义。

这么写就是把无法量化的饥饿感,用具体事物表现出来,让读者感受。这样的手法在后面还有比如烧焦的青蛙,通过读者脑补,从视觉和嗅觉来体现恐惧感。比如赶着狂奔的金闪闪的牛的男人,通过视觉和听觉体现急迫感。甚至连阿义的名字都是让你感受到具象化了的阿义的羊一般的优秀品质,意义都差不多就是为了让难以捉摸的感觉,用实体来表现出来,让读者好体会,好感受。莫言挺用心啊!

我们已经达成了阿义就是拥有羊一样优秀品质的我的共识,把莫言代进阿义体内,阿义的遭遇是莫言生活的艺术化投射,第二点共识我们已经明白了作者写本文的背景和意图,那阿义那要死的母亲不就是指代莫言要被封杀的《丰乳肥臀》(普及下知识,这本书是讲一个身为人母的女人在时代浪潮中的经历,所以出版社才建议莫言换名字《一个母亲和九个女儿》。而深究其现实中的来历,1994年莫言母亲过世,这个女人对莫言的意义之重,直接催生了莫言要写一本书祭奠,1995年《丰乳肥臀》诞生。作品中女主人公的原型就是自己的母亲,这书就是艺术化了的莫言母亲。50万字的小说啊,说封杀就封杀,原因是因为名字和一些露骨的内容备受争议和指责,只是担心会教坏小盆友?就这么个破理由?大家再想想!)

《丰乳肥臀》被封杀,作为莫言是巨大打击,他不能承担如此大的痛苦,他不甘心,奔走过,申诉过,试过这水,才知道水有多深阻力有多大,就像阿义看到自己母亲呕血三斤一样,潜意识里开始明白这次封杀逃不过去,但怎么又能忍受看着心血白白死去,用钱去买能救这本书的通行证吧,哪怕倾家荡产!去找秃头老板一样的能给救书药的管事领导,先碰到的自然是,钻在体制内,吃的脑满肠肥的态度恶劣的基层公务人员,比如胖女人一样的秘书,他们衣着松垮,胸怀两杯奶,没人的时候送上,只给领导吃,在他们眼里上门办事的穷人,就是狗一样的贱种,别挡着他们发财,别麻烦他们就好。

各位请看掌握权力又没有监督,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即使底下的小角色也是飞扬跋扈,无法无天,哪来的为人民服务一说?在领导办公室外等了半天,终于见到顶着标准领导头的领导了,不容易,见了才发现根本没用,但不到黄河不死心,来都来了怎么着也得试一把,倾家荡产给了他,他给你的也就是糊弄你,混着猫腻的批示条子!

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下面就是买药归来,周遭世界的颜色都从出发时的一片漆黑的冷色调,变成一片赤红的暖色调。从侧面烘托出阿义心情的改变,即使一个表情描写没有,大家也应该能感受到阿义的如释重负,步伐轻快,因为有了希望,一如升起的赤红的太阳!

于是可恶的狗男女要出场了,为什么我说是狗男女,必须要提原文,作者的这段描写:“他看到松树笔状的树冠绞动着,变成了一簇跳跃着的金色火焰。树下的石供桌上坐着两个人。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果然在石供桌上坐着两个人。”(普及知识,这段故事在莫言的生活中的原型: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我必须要申明,我接下来要讲的东西在某些人看来很不纯洁。分析这段话很重要,因为他解释了很多人不明白银发男子为什么要给阿义下拇指铐的原因。这里魔幻手法来了“松树笔状的树冠绞动着,变成了一簇跳跃着的金色火焰”,树怎么可能变成火焰。我们说过了作为莫言写作的大招,每次魔幻手法出现都是有话要说,有事要讲,但明讲又不好或不被允许。

我来代劳下,我是个正常男人,我看到这句话,第一想到的是行周公之礼,为什么,笔状松树(男性生殖器的形状),我看过一本关于男女恋爱心理学的书,里面讲到诱惑力,女人如果抽烟,抚弄高脚杯,舔棒棒糖,都会对男人很有诱惑力,归结原因都是管状物体。我要警告看到这的男同胞,别看到有女人这么干,就以为对方是诱惑你,到头来挨了巴掌坐了牢,我不负责任!绞动(看过动物世界蛇交配吗?你就知道什么叫绞动。(我不好意思问看过adultvideo里的交配动作吗?)。一簇跳跃着的(知道车震吗)金色火焰(最有名的火焰,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镀了金貌似高档了就解释为激情吧!)至于只是前戏,接吻加抚摸,还是已经进入正题,你得问当事人,我不知道!

有人说你别玷污大师纯洁的思想,他怎么可能这么下流,莫言下流不下流我不知道,有可能只是我比较下流。但莫言写的是乡土文学,农民伯伯白天努力做事养家糊口,晚上黑灯瞎火努力做.爱,创造人口,难道书写人类的正常行为很可耻吗?难道反对者们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他们的孩子都是领养的?莫言挺厉害,他只是写写我就领会,因为我是个色色的正常成年男人嘛!你没看懂,不是智力问题,不是文学修养问题,是有人刻意隐瞒常识,并给这常识套上乌黑丑恶的面纱,希望所有人对着套了面纱的常识不闻不问,造成一种伪纯洁!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流产手术,大学生是主力军,因为在中国电视里不准放避孕套广告,却可以让无痛人流漫天飞!

我能不能举出其他例证证明他们在苟合,有!这个女人超爱美,对着一面长方形的小镜子,修补她的嘴唇。可是她却穿了一件皱巴巴的裙子,不合理,常识是女人出门会情郎不挑个一小时衣服都对不起自己,所以绝对不会穿着皱巴巴的裙子,一般穿裙子的女人坐下的时候,你仔细观察她们都会先臀部后大腿用手一路理顺才坐下,坐得全是褶皱。这个女人的裙子皱成这样,除非坐着的时候发生了超出坐姿以外的下半身动作。

注意这里出现了紫红色这种颜色,分别描写了紫红的奔牛大道,紫红的银发男人的脸膛,紫红色的皱巴巴的裙子,作用:1,把事物相互串联,因为对银发男人的脸部没有特写,所以紫红色的坑坑洼洼的大道和皱巴巴的裙子的状态,让人产生联想,也就从侧面描写男人的脸,从而显示男人的年纪。2,脸和下半身的裙子一个颜色,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你懂得。

还有就是“男人从衣袋里摸出一个灰白的小瓶,对准嘴巴,嗤嗤地喷了几下”。这口气清新剂干嘛使,为了接吻呗,但裙子都皱了,吻还没接?人家女人可是在修补她的嘴唇呢,不合理。记得电影《爱情呼叫转移》里的主人公徐朗送女友回家,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闻自己的腋下,被女友立马质问:“你这么注意身体气味,你想和我上床啊?”徐朗拼命嚼着口香糖结结巴巴否认。同理银发男人喷清新剂也是暗示下一步有大动作。作者还巧妙得粉刺银发男人有口臭,至少得自己认为自己有口臭,才得随身带个瓶子,随时准备掩盖吧!

果不其然后面有了这段描写:阿义一直望着他们的背影与金色麦田融成一体。微风从远处吹来,麦田里滚动着层层细浪(狗男女在田里滚啊滚)。结成团体的鸟儿(二位都抱成一团了)像褐云般掠过去,留下繁乱的鸣叫(预示喘息,雅美蝶,你总知道吧,不知道我给你发种子!)和轻飘飘的羽毛(脱下的衣服),然后便是无边的寂静。(完事,累了咱歇会儿,当然也可能是离开了)我说了半天,你也该看懂,作者想告诉你人家滚麦地去也!

小主人公未成年,而且正规教育又不教这些课程,父母又难以启齿,单亲家庭的阿义不可能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创造出来的,所以有一男一女在他面前绞动,一起舞动跳跃着,对阿义来说奇怪不奇怪,好奇不好奇?是不是要多看一眼,满足好奇心?这才是真纯洁,睁着眼睛仔细看!相比之下那些一听到丰乳,肥臀字眼就一脸厌恶,扬言要殚尽竭虑不惜一切为人民创造纯洁生活环境而指责莫言下流,而回避人类性事,甚至动用手中权力肆意妄为的家伙们,真的道德高尚吗?是维护道德?还是彰显权力可以把白变成黑,把合理变成羞耻?目的就是找个理由,逼得你去买药上供!自己就可以只花钱就让原本美丽的高傲的女人,屈服,变成二奶,小三!就像胖女人天天来送奶!

再次把莫言代到阿义的处境中去,这故事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在现实生活中理解,钱也交了条子也批了,本来挺高兴以为《丰乳肥臀》封杀结束了,但半路杀出程咬金上了年纪的一身权力(银发男子嘛,就是老男人,体制内你懂得,不看能力看资历,越老越牛逼)的某些家伙鸡蛋里挑骨头指责莫言低俗,但自己却和小情人搞在一起滚床单,所以某些家伙嘴上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话就像放屁,放屁的嘴能不臭?而这臭味用清新剂是没用的,因为他自己心里明白自己是在放屁。但胳膊拗不过大腿,你就是纯的像羊一样的人,一听说你没爸爸,没靠山,你就是去秃头领导那里烧香给钱,没到我银发色魔这烧香给钱,他的条子我不认,你说你有条子(你现在懂,阿义大喊我的药,我妈的药,银发男人貌似没听见是为啥了吧),老子就来个假装没听见。该让你的书死就让你的书死,想把你捆树上就把你捆树上,管你有没有罪,谁有大力气谁就是王法!这也就是银发男人说的:这样对你有好处,要不你怎么知道我的厉害!要不然你何时才懂下次去哪里上香!刁难你不是因为制度,而是要彰显权威,你要是不随波逐流,送礼行贿,公仆们就要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超水平发挥为难你。所以即使职位小到如门卫保安也有经典三问来彰显权威:你从哪来?要到哪去?想干什么?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背后的心理机制大家知道了吧!

王法?我可不是瞎说的,为什么文章叫拇指铐,什么是拇指铐,就是小一号的手铐啊,那个年月,除了政府谁敢拥有手铐?(普及知识,其实我们国家的司法机关,在上世纪一直是有用拇指铐的,后来停用,一是因为拇指铐非常容易造成被铐者手指终身残疾,所以国际舆论压力很重。二是有很多狠人,放弃一个手指,换来一片自由,拇指铐有漏洞,所以被腕铐取代)要是有人质疑我过度揣测,高手在民间,自己做的不行啊。作者找了个识货的老Q,人家告诉你了:“这翰林墓,是市级重点保护文物。砍树?吃了豹子胆啦?砍吧,只怕他的拇指铐没解下来,你的拇指铐也戴上了。”砍文物谁执法?政府啊!它给你戴拇指铐!

还有老Q鉴定这是进口的高级货,那个年月,谁敢拥有海外关系,吃条外国游来的鱼,都说你是敌方派来的间谍,忘不了家乡口味儿!所以只有政府才可以采购外国货,小民们谁能,谁敢,谁有资格?你居然有进口货,一定有海外关系,一定是特务,一定要批斗你!批斗你是人民的正义的审判,这就是王法!

下面我们来说阿义被拷后的三拨人:

第一批,拿镰刀的农人。他们都匆匆忙忙,低着头,目不斜视。首先应该注意他们的工具,看来是去收割麦子的,在下面原对麦地的描写:汹涌的麦浪层层叠叠,无边的金黄中,有一泓泓银亮,像银的液体在金的液体里流动。一台烫眼的红色机器,在金银海里无声无息地游动着。”金银海指的是颜色,也是麦子的属性,他是农人们的财富,拿着镰刀去收割的是财富,人们追逐财富,因为收麦子是有时间天气限制的,就像追逐财富也有时机限制,过时不候。

这种状态下,他们即使听见了呼救也不会去救,因为比起麦子,救人显得没有价值,不得实惠。从而凸显人们逐利日深现状。他们有没有听见呼救,听见了,你看人家是低着头的嘛,谁走路低着头走的,捡钱啊?现在有些看官要是又要来喊了,骂了,一群没人性的畜生,等等,请谅解下,见死不救固然不对,但自己的温饱都没法保证的年代,你谈大义,那是君子,大侠,圣人的准则,不是小老百姓的。类似情况,社会保障没有涵盖到每个人,政府就呼吁,大家凭着良心去扶摔倒的没医保的老太太,那效果,用屁股都能想出来。你坐公家小轿车自然看不见走路摔倒的老太太,自然不知道坏人变老,也叫老太太。要是和公仆们一样免费看病,谁会去诬赖好心人?

轮到拖拉机上的诸位,首先我们要提老Q,他有两个作用,解释拇指铐的属性,来历。但作为一名有知识的人,他关心稀奇事物多过关心救人,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注意他的说话和思考方式。

是否还记得我们在第三点共识里,我诡辩,并且让你记住当时的心情。我诡辩用的就是中国式辩证法,什么是中国式辩证法,直白点就是任何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的来看。你看不出我是假的,不是假的对立面,那就一定是真的咯!找不出你是好人的证据,那你就一定是坏人。农人们不救人,因为坚信坐牢的哪有不犯罪的,绑着的肯定是坏人。中国人的非黑即白观念的本质,是人们放弃了思考,只选择相信表面结论,一来简单粗暴,没有费脑子的弯弯绕。二来在皇帝家的土地上思考是要冒极大风险的,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从这里看来,农人们比莫言高明多了!

辩证法从书本流到民间,就有了中国特色,具体表现就是和我一样的诡辩,或者说的通俗点就是抬杠。

文中老Q发问,阿义回答,但无论阿义怎么表示无辜,没有犯错,老Q都是以走极端的方式来抬杠。理由是你不可能无罪,人没有无罪的,你被绑着肯定是有罪的,要不人家为什么绑你。这就和老师们经常调解孩子们之间的纠纷一样,即使一个孩子没有触犯到对方,无缘无故被打,但老师的评判就是,你们都有错,打人的不对,被打的同学你也不对,为什么他不打别人,偏偏打你,快去从自身生上找原因,兴许是你长得丑,污染了画面。这其实就是抬杠,老师并没有解决争端,只是要彰显自己的高明,确立自己的权威和存在感。

拿着放大镜的老Q其实就是代表知识分子中清高的,光有知识没有道德和常识的,救人只动嘴不动手的,没有行动只有风凉话的喜欢抬杠的一批所谓学者。注意黑皮女人形容老Q:“老Q,干什么你?装神弄鬼吗?我看你才是一条狼,一条灰眼狼,一条色狼。”这话在现实中的意义,文人们觉得封杀《丰乳肥臀》理由充分,下流黄色嘛,但认识熟悉他们的朋友却道出他们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故弄玄虚是色狼的实质。

而黑皮女人,这角色代表的就是反身做了主人,当了领导的新时代女性们,正好与下面的背孩子女人形成地位上的悬殊对比,展现不同阶层和地位上妇女们的形象。同时也是充当揭示如老Q一般丑恶文人嘴脸的工具。文中对拖拉机小分队出场时写道:看不清他们的脸,但能听到他们猖狂的歌唱。也只有这样的猖狂的人,才敢主观意识上来救人,而不去顾忌太多,他们为什么敢猖狂的唱歌,一会儿告诉你。黑皮女人她指导着,命令着,尝试着,去救阿义,结果失败了,她火大,内心有挫败感,最后黑皮女子恼怒地大叫:“都给我闭嘴吧!”这怒,是因为不想直面自己的无能。

小D出了两个救人的主意:1砍掉树2‘草上飞’开铐

砍树,老Q反对的理由翰林墓是市级重点保护文物。这看上去合理啊。但回顾上文有这样一段描写:据说墓地里原有几十株参天的古柏,但现在只余一株碗口粗的松树。树又不会长脚跑掉,肯定是被砍了,可见树不能砍是胡扯,关键是谁来砍,啥时候砍?

草上飞,即使他没死,谁能找到一个贼?可见这是小D心理发生了变化,从一开始不想管这档子事,待车上不下来,到黑皮女人求救,耗费气力一门心思找方法救人,再到每个方法都失败,这里已经开始卖弄打趣,看得出心理上已经放弃了营救了,只是碍于黑皮女人在场。

小P真是个实在人,居然这时候提出了找锁匠这种正确的但费时耗力的提议。老Q立马找了个要去酒宴迟到的借口,有了台阶,大家立马收场。

注意酒宴,它昭示了这帮人的身份,他们绝不是农民,因为农民都在忙着抢收宝贵的麦子,那时候的乡下,除了农民,就是干部和会唱红歌的知识份子不用干农活了,因为他们没有土地也不需要土地,只要靠农民供养。在农忙时节去赴另一帮不是农民的人们办的酒宴(肯定不是喜事,因为农忙,肯定不是丧事,因为开心的歌唱,至于什么酒宴,你懂的),有了这身份的人,才敢在大家都低头走路的时候猖狂的唱歌,才敢管闲事,才那么顾忌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草一木,害怕被扣大帽子,丢了乌纱帽!

这也就是为什么背孩子女人救人失败走了,阿义感激万分,眼中充满泪水,而黑皮女人小分队救人失败走了,却没有一点描写阿义感激的话语,留下的只是自己变成黑皮女人口中的烤焦青蛙的噩梦。

说细点就是黑皮女人,秃头,银发男子同属一个阶层,虽然他们行为和心性不同,但都有操纵阿义命运的能力,其他二位一个夺光了阿义的家产,一个无理由限制了阿义的自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阿义内心对他们的恐惧,顺延到了同阶层的黑皮女人的身上,黑皮女人随口调侃的青蛙笑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直接给阿义带来了噩梦。

注意原文描写:“他听到路上又响起了脚步声。鼓足了勇气他睁开眼睛”。刚刚被黑皮女人放弃,阿义做了噩梦,现在的他既希望有人来救自己,又害怕再次被抛弃,这种又期待又怕受伤害的情绪,导致他即使睁眼看人,也需要鼓起勇气。后来背着孩子的女人的脸没有具象,形状颜色不断变化,也是同样道理,他既希望他是母亲一样周身散发香气的救命天使,又害怕她是凶恶的魔鬼,妖精,施虐者,抛弃者!

第三拨,就是背孩子女人了,同样是女人,黑皮女人去喝酒,她得背着孩子去农忙。 对她的解读必须从脸的颜色入手,她金黄色的脸,莫言得诺奖,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系统的描述了中国乡土生活,既然是系统描写,形成的规矩就不会轻易改变,所以追查金黄色就可以从他同时期的文章中去查找。

《透明的萝卜》中作者描写萝卜大量的用到金色,原因只是这个萝卜是小主人公眼中既像母亲,又像爱人的女主人公亲自洗了一下,就开始从凡物开始闪耀金光,晶莹透明了。所以可以推断金色在作者的写作体系中有蕴含爱意的成分。

所以,慈祥如母的女人脸是金黄色,上文提药回家的路上,想快速飞奔回去的孝心就像金闪闪的狂奔的牛,解读起来就是,阿义认为自己的躯壳就是追赶着孝心的男人,人没到家,孝心已经催促大脑开始模拟熬药场面了。

描写背孩子女人,为啥要给她安排奶孩子的场景?必须注意这一段原文描写:“膨胀的奶头脱出了婴儿的小嘴,一群漆黑的乌鸦突然从死水般寂静的麦田里冲起来,团团旋转着,犹如一股黑旋风。它们一边旋转一边噪叫,呱呱的叫声震动四野,腐肉的气味在阳光中扩散。”

刚才作者特别描写静,静到松鼠跑到阿义头上,所以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因素可以让乌鸦受到惊吓,躁叫着飞起来,除非,麦地里有活物!

他看着女人奶孩子,默不作声,直到奶头奶头拉得很长,像一根抻开的弹弓胶皮,拔呀拔呀,抻啊抻啊,“卟”地一声响,膨胀的奶头脱出了婴儿的小嘴。这个时候乌鸦被吓到了,是因为“卟”地一声响吗?又不是放炮仗。这拔奶头的声音这么清晰不是因为响亮,而是阿义盯着,全神贯注自己人为放大了声响。好吧,这个活物也全神贯注躲在草丛里和阿义一样关注着一切,奶头拔出,这家伙动了心,而且失了手脚,吓到了乌鸦!你要问这活物是啥?我们来推理下。

注意原文给出的条件:腐肉的气味在阳光中扩散,一群乌鸦,阿义周围不断有农人经过去收割麦子。有腐肉,所以吸引噬腐者,来了一群乌鸦。这是什么天气,大热天,鲜肉在没冰箱的年代半天就臭了,这路老是有人走动,不可能闻不到味道,看不到乌鸦聚集。那个年代大家能吃上肉?有肉必吃好不好。肉到腐烂都没有被一群乌鸦吃完,要么不敢吃,要么可见块头不小一时吃不完,但问题是居然气味浓烈却没有被农人发现这块大肉。要么这块腐肉会移动,要么在乌鸦眼里是腐肉,在农人眼里不是肉。那究竟是什么,还记得文中怎么描写银发男子的吗?原文如下:“阿义看到他高大腐朽的身体背着灿烂的朝阳逼过来。”这解决了腐肉的问题。还记得银发男子的生活中的原型是干什么的吗?帮着公社看麦地的。所以这个躲在麦地里的人就是银发男子,他的是丰收时节看麦地的公社小干部。现在你明白为啥,大清早银发男子在麦地里调情了吧,因为人家是守麦地的,防止社员偷割麦子。他的身体腐朽,吸引来乌鸦,他是一块农人眼中不是肉的会移动的腐烂大肉!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敢在这动私刑,因为这是他的地盘!他手里的拇指铐,就是他权力的象征,拥有政府给予的,可以惩罚别人的权力!女人救人失败所以他没出来,要是女人救下阿义,他就会窜出来像对付莫言母亲一样,一个巴掌打过去。大家现在还在恨农民们的冷漠不救人吗?这是陷阱啊!曾经无数个巴掌已经让农民们学乖了!他们都懂了,只要是绑着的人,不要思考,不要救的道理。看来我们要用一个更宽容的心去理解,理智的冷漠行为!

女人和其他农人一样不敢救阿义,却在创造给自己一个神仙考验凡人的理由之后,眼里猛然饱含着橙色的泪水(她感恩于上天终于听到自己的祷告,带自己脱离苦海,她哭出带血色的泪水,你说她过的有多苦!),腿脚利索地扑到松树前,抡起镰刀砍树,结果失败了。于是她在神仙面前演戏了,拿出镰刃全崩了的镰刀给神仙看,推卸责任,她的目的不是乞求神仙给个辛苦费,而是希望神仙不要怪罪。她已经被惩罚惯了,老公喝不上水,打起了就不顾头脸,这种惯性思维自然延伸到比老公更有权威和能力的神也会是一个德行。道德义行,居然需要迷信来推动,这个社会得有多可悲啊!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救人,黑皮女人动用权力,属下不得力,她生气。背孩子的女人却是冒着生命危险送水,难怪阿义会对背孩子女人感恩万分!

大家都失败之后,阿义放弃了别人来救自己的希望,做起了母亲病好,和自己共赴天上,最后母亲抛下自己的梦。失望之后他看到了老天爷摧枯拉朽的威力,又把希望放到更有能力的老天爷身上。但这时他看到了买的药泡烂了没用了,这药是母亲活下去的希望,现在没了,母亲必死!他的精神支柱没了,愤恨加上绝望使他鼓起勇气,咬断自己的手指。

这里要解释下苍凉高亢的男声,是谁?下文写阿义:“他呼唤着母亲,歌唱着麦子。”那个男声歌唱的就是麦子,所以这个男声就是阿义,一帮老农在地里看着粮食被毁,哭都来不及谁有空唱歌啊。所以这又是阿义的幻想,这次幻想通过唱歌男人的形式,把内心感受具象化的表现出来,其目的就是为了表现出阿义心理过程的变化。从一开始碰到飞来横祸手足无措只会哭,到站起来用歌声抚慰哭泣的软弱的灵魂,他内心从哭哭啼啼的女人,变成苍凉高亢的男声。这个男孩长大了,他从自己内心歌声中,得到了渴了需要的河水,饿了需要的麦子,冷了需要的棉衣。他终于明白最强大的力量来自内心,男孩长大了,也就是莫言长大了。

最后就要解决第六章节,最难读懂的红孩子问题。原文:“他看到有一个小小的赭红色的孩子,从自己的身体里钻出来,就像小鸡从蛋壳里钻出来一样。那小孩身体光滑,动作灵活,宛如一条在月光中游泳的小黑鱼。”

又得从颜色入手了,赭红色,(赭袍:就是红袍;提一下赭衣:古时囚犯穿赤褐色衣,因以赭衣代称囚犯)看得出“赭”,是带有原罪特性的红色。

又得插个莫言讲得鬼故事: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近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所以综合这两段文字,赭红色的孩子就是穿了囚服的鬼魂,这里特指阿义的灵魂。灵魂都出来了,人不就挂了,人挂了才能和妈妈团聚,妈妈等着和灵魂团聚,那妈妈岂不是早就挂了,死后见母亲时给自己的灵魂得穿上囚衣!阿义死了是得穿,自己的药毕竟没有到家,心里有愧疚。

但对于作者投射在现实中的寓意目前看来一头雾水。要读懂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很玄妙的地方,就是绑着阿义的那棵树,很怪!恩师徐怀中赞莫言是棵文学之树:“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莫言自己说“我看网上有的文章已经把我看作是一棵老树,对我新近写出的作品他们认为是老树长新芽。”所以树在莫言作品里代表思想。翰林墓原来有好多树,最后只有碗口大的一棵,注意这是很奇怪的,翰林墓那是个老地方了,怎么可能里面的树只有碗口粗,说明这不是翰林墓的老树,是棵新树啊,其他的枝繁叶茂的参天古树都被砍掉了,封建时代谁敢去伐翰林墓的树,只有动乱年代,砍光了,后来又种上,事实上这是一棵新树啊,到了现在却要当文物保护起来,即使涉及人命也砍不得。

要是树代表思想,翰林墓代表一个老地方,阿义代表莫言,拇指铐代表政府惩罚,老Q代表知识分子里的败类,背孩子的女人代表母亲,赭红孩子代表有罪的灵魂结合起来,我们就明白这篇文章到底写的是什么了。

允许我胡掰下:

中国这个老土地上本来有好多根深蒂固的老思想,结果动乱时期一波带走了,后来就留下了一种思想,和平年代被当成文物保护起来(莫言讽刺这思想和翰林墓一样腐朽,但还自己给自己标价码糊弄人),阿义看了情色镜头遭罪,莫言写了情色镜头遭罚,但阿义只是纯洁得看了一眼,莫言只是纯洁得写了一点,这就炸开锅了。秃头趁火打劫捞一把,银发小人没捞着好处就铐着他给民众看,羞辱他,并且还蹲在暗处设陷阱观察,准备来个拔起萝卜带出泥。自己的自由被古老地方仅存的唯一的思想束缚。大部分民众不关心也不敢看,知识分子里的某些家伙来起哄,有些开明的官员想救,最终发现要救他就必须对这种腐朽的思想发起挑战,把它砍倒在地,于是都吓退了!

当看着像母亲一样生活着的女人,莫言才忆起我写这书是为了谁,是为纪念死去妈妈。经过冰雹般飞来横祸的洗礼,虽然物质生活暂时要陷入困境了,但心灵却从一开始的无助流泪,到自己发现心灵的力量。带上拇指铐手指就别想脱下,自救,只有断指,没有手指怎么握笔,怎么继续写,这就好比让我去死,要是死了,我也只能穿着罪人的衣服去见死去的妈妈。我终是没有能为她著书立传啊(至少到这篇《拇指铐》写成的2003年《丰乳肥臀》的出版问题依旧困扰莫言),但我却因内心的强大和思想逃脱新树的禁锢而获得了初生孩子般的新生命!

有人曾经问过莫言:透明的红萝卜究竟象征着什么?莫言说“大概的意思也许能说出来,说清了也难”有人会借莫言这话,说你看作者自己也说不清啊,你bb半天都是意淫。

老话讲,说话听一半是聪明,知道听哪一半是智慧,莫言自己写的东西还能说不清?谁信谁傻瓜,他就像一只穿过森林的老狐狸,每次都用尾巴把痕迹扫清。说不清或者从不说,大家就没有标准答案,才能参与解读讨论,万一解读偏激了触了高压线,那也是解读者的想法,自己安全。说清了也难,这绝对是实话,他要是敢说清了,现在就在牢里了。

最后我就拿莫言的一句话当礼物送大家:“我们的文学真能使人类的贪欲,尤其是国家的贪欲有所收敛吗?结论是悲观的。尽管结论是悲观的,但我们不能放弃努力。”

欢迎各位给我留言,汇聚你的想法,指证我论述不当之处,谢谢!智慧是碰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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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bu.com/9/view-6639439,在网上找到一个回答,这是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