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梓華承認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68日審訊,亦是第五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10日出庭作供。陳梓華今承認自己有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而他曾向警方否認此事,陳梓華承認他當時沒有向警方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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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小休30分鐘
10:40 陳為李宇軒穿針引線安排安全屋
辯方盤問下,陳梓華承認有安排李宇軒離港,但陳梓華稱在李宇軒保釋後的首個電話中,兩人沒有提到離港。法官李運騰便問到兩人該次電話的對話內容。
陳梓華稱,「當時佢(李宇軒)需要地方住,佢話需要一間安全屋,佢話佢俾人拉咗,佢部電話、所有嘢都曝晒光,佢覺得我(陳梓華)需要走,佢話佢需要支援」。
辯方問陳梓華,當時他有否告訴李宇軒,他可以安排到安全屋。陳梓華否認。辯方續指陳梓華在2021年4月30日的錄影會面中,表示自己曾告訴李宇軒「幫佢問下,安排下」。陳梓華同意自己曾告訴李宇軒會協助安排安全屋,兩人亦在電話中討論過「反跟蹤」策略。
陳梓華稱,他最終在Telegram中聯絡到一個名為「Kyle」的用戶,並將Kyle的聯絡方式交給李宇軒及將見Kyle的地點告知李宇軒。陳梓華不記得李宇軒最後有否住在Kyle提供的安全屋,但李宇軒事後有聯絡及表示自己安全。
10:20 介紹李宇軒認識安排船隻偷渡人士
辯方問陳梓華,他在錄影會面中,是否曾向警方否認自己協助李宇軒離港,指自己「無資助過佢(李宇軒)一分一毫,更莫講話協助佢離開香港」。陳梓華承認他當時向警方說的是「假話」。
法官李運騰亦問到,在李宇軒被捕後獲警方保釋的首日,李宇軒是否已經透過Telegram電話聯絡陳梓華,問陳梓華有沒有方法離港。陳梓華同意。李官續問到,李宇軒有否問陳梓華可否安排船。陳梓華稱「當日無」,但後來李宇軒有講及離港,而他向李宇軒表示「我要問下」。
李官追問,兩人有否討論安排李宇軒離港。陳梓華稱「個時唔係講緊偷渡㗎」。李官續指,不是在說「偷渡」,而是離港。陳梓華稱李宇軒有問及,但當時自己沒有回答可以安排。
辯方問到,陳梓華後來有否告訴李宇軒,他可以安排到船隻及安排李宇軒離港。陳梓華否認,但同意就安排船隻離港、「我有介紹人畀佢(李宇軒)識」。
10:00 開庭
陳梓華身穿灰色西裝、白色裇衫,蓄黑色短髮及戴上金屬幼框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辯方提到上周四盤問陳梓華時,曾問到陳梓華與李宇軒有否在電話中討論安排李離港,當時陳梓華回答沒有。辯方問陳梓華,當日答案是否真確。陳梓華稱「真話」。
承認曾協助李宇軒離港
辯方續指,陳梓華在2020年10月10日的錄影會面中,曾向警方表示自己沒有協助李宇軒離港,當時陳梓華是否說實話。陳梓華稱「我唔識答呢條問題」,因為他當時認為那是一個法律問題。法官李運騰表示不能理解陳的答案,指出那是一個事實問題。陳梓華其後表示「當時講緊假話」。
法官李運騰追問陳梓華,換言之,他是否的確有協助李宇軒離港。陳梓華同意。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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