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元年(1522)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 嘉靖二十九年(1550),任会试同考官。
嘉靖三十年(1551),擢升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侍讲。被给事中黄亢白所弹劾,调南京兵部员外郎,未上任。 嘉靖三十三年(1554),被陶御史所弹劾,贬任衡州通判。朝臣皆惜其无罪而去,奏调回,迁太仆寺寺丞。因为侄儿黄懋官任太仆寺卿,为避嫌,嘉靖三十五年(1556)八月,改任尚宝司丞。十一月升尚宝司少卿。 嘉靖三十六年(1557)四月,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十月,升任南京太仆寺卿。 嘉靖三十八年(1559)二月,升任光禄寺卿。黄廷用勤于职守,日夜不怠,僚属皆叹为莫及。 嘉靖三十九年(1560)九月,升任工部右侍郎。同年又为李给事中所弹劾,黄廷用说:“出处命也,功名外物,安能嚣嚣与人较曲直,留恋为哉,吾自兹长往矣。”于是辞官归乡。 倭寇攻陷莆田城,黄廷用身陷敌营,达五个月之久,直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抗倭名将戚继光入莆肃清倭寇,方才获救回家。黄廷用准备酒果交迎于郊外,又捐银三百两,慰劳勇士。 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月初十日,卒。 [1-2]
著有《少村漫稿》。撰写《明汉寿亭侯庙碑》及安徽琅琊寺院门外路南侧石壁上的七言诗。嘉靖三十三年(1554),刻印过宋黄公度《知稼翁集》12卷。 [2] 曾祖父:黄澍
祖父:黄甘霖
父:黄德卿
母:郑氏
弟:黄廷良、黄廷本、黄廷修、黄廷陈、黄廷纪
妻:宋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