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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致豪 ╳ 林立青──當我們討論死刑

整理/陳琡分

「你天天讓受刑人摺紙蓮花,摺二十年,就會變好人嗎?」

律師黃致豪在與作家林立青共同出席《死囚的最後時刻》座談會時,與現場來賓分享了這句話。「這是我的一個當事人,在他死(伏法)前、最後一次在最高法院所講的。」死囚自是罪無可逭,然這句話,或許也可看出台灣從政府、社會到民眾,對死囚議題的迴避與無視;同時也是黃林二人在閱讀《死囚的最後時刻》後,希望讀者能夠跳脫死刑存廢的爭論,進行更多層面的思考。

沉重的情緒勞動

那天黃致豪身上穿的T恤寫著「此人沒有教化可能性」。近年他所承接的案件,無論是鄭捷、王景玉、龔重安、陳伯謙等,在多數人的標準裡,每一個都呼應著黃致豪穿著的這句話,從他們犯下的罪行來看,判死刑還太便宜──而黃致豪就擔任這些人的辯護律師,也導致了他在大眾眼中的聲名狼藉。「對一個自己從事司法實務工作,同時也是研究司法行為科學和司法心理學的人來講,《死囚的最後時刻》這本書,是個很有趣的見證。」作者蜜雪兒.萊昂斯在美國監獄擔任死刑見證人,十二年來,親眼見證了近三百起死刑執行現場。同為從事死刑/死囚相關的第一線工作者,萊昂斯的情緒轉變,甚至最後的瀕臨崩潰,黃致豪都感同身受。

「心理學上有個名詞叫『情緒勞動(Emotional Labor)』(按:意指控管自身情緒,以表現出符合大眾要求的臉部表情與肢體語言),這一直是在各行各業都有的問題。但面對死刑這類沉重議題的第一線工作者,他們的情緒、勞動壓力,卻更少被看到。」台灣雖然沒有死刑見證制度,然死刑辯護律師、監獄工作者,乃至於死刑執行者、法醫等等,都承受著情緒勞動日積月累的影響。「對我來說,擔任死刑辯護律師,最難過的那一關,並不是你要如何在事實上、在證據上或法律上,去構築對於你的當事人的法律策略。而是你一方面必須盡全力為你的當事人謀求最大的法律和事實利益,這是你的工作;但當你無可避免地看到被害者的照片時,你內心的信念,勢必一再受到衝擊和拉扯。」

黃致豪深知自己經手的都不是大眾給予正面評價的案件。「最難過的那一關,不是面對媒體、面對社會的那一關,而是我一個人在辦公室、把卷宗打開的瞬間,那是最難過的時候──你必須一個一個仔細地去檢視被害者的照片、生平、法醫勘驗報告、DNA報告等等。這個時候,情緒勞動的影響就會出現。」黃致豪或萊昂斯,面對的無非是職業上的長期凌遲,「這類案件或這本書所帶來的,除了對於死刑制度的反思,還讓人近身了解,在這個領域的實務工作者,其心態演變的過程。」特別是當台灣目前尚有死刑制度存在,我們除了要思考刑罰的意義,或許更該討論的是,圍繞在死刑周邊的實務工作者們所見證到的內容,是不是和其他在外圍的人所觀看的並不一樣?

透明的寫作策略

與萊昂斯同為紀實型的寫作者,林立青看到的,則是她「因透明而中立」的書寫手法。

「我認為中立、客觀是不存在的。你要把自己的歷程『透明』了,讓讀者知道為什麼有這些變化,才是真正的中立。」

或許讀者與林立青相同,剛開始閱讀時,都很好奇究竟作者本人對死刑到底是支持或反對。「但讀到最後你會覺得,這個問題已經不重要了。」記者出身的萊昂斯,直到擔當死刑見證人、接觸到眾多死囚後,看見死囚們那些「人」的面向,立場逐漸動搖;及至她的繼女不幸身亡,她的世界與信念更是潰不成軍。「她到處與人爭論死刑是否應該存在──只要對方支持死刑,她就會舉那些身不由己的死囚案例;如果對方贊成廢死,她會指出某些被害人遭到姦殺分屍、令人髮指的案件。所有人遇到她,全部都無話可說,而她自己也愈來愈孤獨。」林立青看出萊昂斯的矛盾困境,「她的腦海裡永遠都是這些她想要忘記的檔案,但她忘不了。」

也正因為萊昂斯誠實地敘寫出這些困境,讓這本書更顯動人。「我不覺得我們需要馬上決定支持死刑與否。你可以把這本書想成這是某個人的故事,你看過這個人在監獄裡記錄下來的一切之後,你才能夠思考自己會怎麼去面對。當你看了更多細節,有的時候立場就不是那麼重要。」最後唯一能做的事,可能就像萊昂斯一樣:記錄。「我到底看到什麼?我到底記得什麼?我到底還能多出一些什麼,把第一線的感受傳遞給大家。」林立青認為,閱讀不見得是理解作者,更是理解自己,「理解自己在面對這種狀況時,第一時間有什麼感受?」這是非常珍貴、也值得細細討論品味的。

蒙昧不清的台灣死刑制度

林立青也因為這本書,實際走訪台灣的監獄。獄中的教悔師非常認真地展示受刑人們的花燈、書法和手工藝品給參觀者,表示書寫、閱讀都可以對人產生教化。「但當你問到死囚問題,他們就完全不回應,然後用其他方式迴避掉。」從第一線工作者的態度,足以判斷出台灣目前還沒有辦法誠實面對死囚問題,「我們可以知道受刑人人數、學歷分布、性別比例、犯罪種類等。但如果談到死囚,他們什麼都不會說。」以致於死囚狀況在台灣各面向都模糊不明,徒留臆測。

「所以我們該怎麼看待這本書和我們的關係?第一,我們必須誠實面對:我們目前沒有能力寫出這樣的作品,我們沒有辦法記錄。再者,我們可能還無法光明正大地將監所內部公開,也沒有記者能像萊昂斯這麼直接、近距離地接觸到現場。」

廢死議題爭論不休,「如果我們真的想廢死,我們要先了解為什麼要廢死?我們真的有辦法去矯正、去教化嗎?真的有方法讓這些受刑人回歸社會不再犯罪,而社會也能接受嗎?如果我們選擇支持死刑,我們可以整理出這個死刑犯行為的各種前因後果嗎?」

林立青坦言自己也尚且未能得出結論,「很可能我們現在所能做到最好的事,就是開始記錄、開始思考,把這些記錄思考的過程,留給之後的人,讓更多人知道。」要認真看待一項議題,應該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開始書寫。

書寫這些多數人欲除之而後快的重大刑犯,有什麼意義嗎?黃致豪強調,這是需要整個社會一起注視的黑洞。「死囚是弱中之弱。他們的脈絡如果可以拉出來檢視,我認為對於更多人會有進一步討論或反省的空間。」

「當我們討論死刑的時候,我們討論的並不是『死』,而是『人』。」拒絕討論死刑存在,甚至拒絕討論「死」,是社會共同拒絕對人的凝視和檢討。何況死刑在台灣單從制度面審視,幾乎一片空白。「整個死刑的執行程序,你不知道『誰』在『什麼時候』會被挑去執行死刑;你不知道死刑審議小組,依據死刑執行要點的審議內容是什麼。」

「我們現在有四十二個待決的死囚在監獄裡。你不知道哪一天的什麼時候、是誰會在早上八點時,透過法務部長召開會議,決定在當天下午五點來執行死刑。」黃致豪說。

於是這討論到死囚的基本人權。在死刑尚未廢止的時代,死囚或許該死,但在等死的時候,其他權利該被剝奪到什麼程度?是否還需要受「不知道什麼時候輪到我」的精神折磨? 「若我們暫不討論死刑存廢,也不爭論這些罪人應該受到什麼處罰。如果他們被判的是死刑,應該不包含『長期無止盡地用不確定的方式去折磨心智』這種殘酷不人道的手段吧?」會否古代那種「推出午門斬首」的斬立決,才是死刑的合理執行方式?

「我們是不是在把死囚的最後一滴的價值、最後一點人性尊嚴,都全面抹煞掉,反正最後有死刑劃上句點?」黃致豪不忘提醒,在台灣,死刑幾乎專屬中下階層貧病者,來自上流社會的人,很少會面對死刑的威脅。「在這樣的狀況下,你更不由得會去思考:死刑除了程序問題需要討論,是否也反映了某種社會經濟地位的階級衝突?」在目前社會尚有死刑存在、多數人同意犯下某些重大罪行需要受到嚴厲處罰的兩大前提之下,背後有著這樣的經濟與階級衝突,難道公民和國家不該設法盡可能縮小差距?「死刑制度本身的涵義,是公民社會的自我思考與進步的其中一點,而不是單純的支持或反對。」

所有的論辯,重點都在於如何關照「人」這個角色。「死刑議題是所有社會議題到最後的簡化版。它涉及了階級、教育、經濟、精神障礙、所謂的公平正義、司法正當程序、所謂法官養成和刻板印象;它涉及了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經濟學,各種你想得到的議題,都在死刑裡面。」死刑所帶來的疲累與沉重,非三言兩語可以釐清。而當我們基於各種理由呼籲廢死,我們的社會是否成熟到足以負擔?「如果我們期待這個人被關個五年十年,或二三十年之後,有一天終究要回到你我身邊,而且無法被識別──為了那天,你決定做出什麼樣的準備?」

當這些問號一個個被丟出,也讓人對於萊昂斯或黃致豪身處第一線的壓力,更能感同身受;林立青的切入角度,則成為閱讀時的提醒。透過萊昂斯個人生命歷程的披露,《死囚的最後時刻》並非專指廢死是高尚、執行死刑才是正義的觀念。而是不斷掙扎、不斷自我翻來覆去。對兩位與談者來說,每一個人的脈絡,就是在翻來覆去中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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