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黃耀明選舉舞弊案控方撤訴,公眾質疑荒唐政治打壓 * 阿波羅新聞網

香港歌手黃耀明選舉舞弊案控方撤訴,公眾質疑荒唐政治打壓

香港歌手黃耀明離開東區法院。(2021年8月5日)

香港一家法院周四(8月5日)免除了支持香港民主派的歌手黃耀明受到的「腐敗行為」指控。黃耀明自簽擔保,港府律政司撤訴。

黃耀明和涉案的前民主黨籍議員區諾軒3天前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廉署指控黃耀明在2018年立法會議員補選期間為區諾軒站台演唱,違反了有關選舉舞弊條例。

香港公眾對港府方面把歌手唱兩首歌視為違法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認為這是對法律的曲解,其目的是打擊民主派及其支持者。有網友評論說:「聽過見過文字獄,聞所未聞歌聲也會被屈。」在香港國安法生效一年來,港府對前兩年參加抗議示威的民主派人士持續進行政治清算,把他們行使法律所賦予的言論、集會、結社等公民自由權利的行為都與「顛覆政權」等聯繫起來,對他們進行系統性政治迫害。

據港媒報道,控方在法庭上表示,考慮到案情、被告背景和態度,而且黃耀明一方願意自簽良好行為保證,因此控方同意撤回對黃耀明的指控。同時,香港東區審判法院批准黃耀明以2000港幣簽立行為擔保18個月。

自簽擔保協議是香港法律處理刑事案件的一種方法。在擔保期限內(最長不超過三年),如果被告不再出現違法行為,法庭將不再追究。

一年多來,港府積極推動國安法,打壓民主派的行為已經給港府聲譽造成重創。最近的民調顯示,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民意支持度已經下降到歷史最低點,反對她的人所佔比例高達70%以上。

黃耀明今年59歲,1985年出道做歌手,2018年獲香港電台頒發的被業界視為香港樂壇最高榮譽的「金針獎」。他在走出法庭後面見記者時高唱了歌曲《問我》中的一段歌詞:「無論我有百般對,或者百般錯,全心去承受結果,面對世界一切,哪怕會如何,全心保存真的我。」他還呼籲:「香港人繼續撐下去。」

1989年「六四事件」發生後,黃耀明與眾多香港歌星舉辦演唱會,聲援北京學生。在2014年香港民眾要求特首選舉「真普選」的「佔領中環」運動中和2019年「反送中」的抗爭中,黃耀明都有積極參與。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1/0806/1629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