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mum non nocere?(麥煒和醫生) - 明醫網

Primum non nocere?(麥煒和醫生)

[2014-11-04]

西方醫學最著名的格言,是primum non nocere(拉丁語,英譯為above all, do no harm),意思是不論任何情況,醫生的首要考慮是切勿傷害到病人。相信大家對此也沒有異議,然而,我們真的可以做到primum non nocere嗎?

西方醫學最著名的格言,是primum non nocere(拉丁語,英譯為above all, do no harm),意思是不論任何情況,醫生的首要考慮是切勿傷害到病人。相信大家對此也沒有異議,然而,我們真的可以做到primum non nocere嗎?

要量化治療的效益,醫生會引用臨牀試驗或統合分析的數據。比方說,研究顯示,某藥物能將死於心臟病的相對風險減低三成(Relative risk reduction,這是專家或藥業界經常引用的指標),三成是頗為可觀的數值,但它並不等同每醫治100人便能救回三十人,假設那100人中有十位會死於心臟病,以此計算,治療其實只能將死亡人數減至7人,換言之,救回的是三人而非三十人。

有見及此,學術界近年倡議改用「需治人數」(Number needed to treat,簡稱 NNT)來表達治療的效益,在剛才的例子,醫生需要治療100人才能救回三人,所以NNT便是1 in 33 —1 in 33與之前的三成實在差天共地,故此製藥商(及有關人士)抗拒使用NNT是可以理解的。

除了NNT,醫學界近期亦興起引用NNH(Number needed to harm),以預防房顫引發的心源性中風(NVAF-associated stroke)為例,使用傳統薄血藥的NNT約為 1 in 35,即是每治療三十五人便能避免一宗中風,但代價是1 in 140的NNH,即是在每140位接受治療的患者中,便有一位因藥物引發的副作用受到傷害(藥物副作用與醫療失誤是兩回事)。就算用上安全性較高的新一代薄血藥,亦只能將NNH減少至約莫1 in 350。

很多人認為治療後情況轉差便必定是醫生的過失(甚至沒有好轉或好轉得不夠快也是醫生的過失),不過,醫學恆常的定律是,但凡NNT便會附帶若干的NNH,後者亦沒可能等於零,因此,所謂primum non nocere,其實只是一派空談。醫學家錢德勒曾經說過:「從前,醫學的特色是簡單、安全但相對地無效;如今,醫學已變得複雜、有效卻相對地危險。」沒有風險的治療便等於沒有作用的治療,Primum non nocere的結局,只會是ultimus non adiuva(After all, it won't be helpful)。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