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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近幾日各大報皆報導了《海岸管理法》三讀通過的消息,對於有關注美麗灣事件的公民團體與在地居民來說,無非是莫大的鼓舞與喜悅,然而這個法案到底是什麼?代表了什麼?而這個法案跟為什麼和美麗灣有關,又與我們有什麼關係?
  • 細說美麗灣的坎坷背景
美麗灣,是台灣東部唯一的沙岸地形,得天獨厚的自然環境,被當地的原住民視為上天賜予的瑰寶,然而這顯耀的光芒也被開發財團給看上,在當時未有相關環境法案規範的美麗灣,就這樣被臺東縣政府半推半就的捧給了業者 (以 BOT 形式,簽了半世紀的賣身契)。業者除了透過切割開發地,來規避環評的規範 (法定開發面積達 1 公頃以上才需進行環評),中央政府 (觀光局、內政部、環保局) 更是坐視不管,公民團體與當地民眾忍無可忍,提出建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雖然多年的訴訟結果已明確指出環評違法、開發違法,但台東縣長黃健庭仍是揚言要再次上訴。
  • 那《海岸管理法》是什麼?

《海岸管理法》即是為了維護自然海岸資源,海岸地區之保護、防護與開發,來規範未來不得有占用國有海岸地,進行營利行為(如台東美麗灣、宜蘭蜜月灣)否則可連續開罰五萬元至改善為止。(你沒看錯,是五萬元!)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也表示,新法上路之後,將會畫定一、二級保護區

  • 所以《海岸管理法》能翻轉美麗灣案囉?

而美麗灣目前爭議如此之大,就是因為內政部在民國七十三年,以行政命令核定台東杉原海岸 (即為美麗灣所在地) 為二級海岸保護區 (一般保護區),未有專法規範,才導致此議題發生。雖然目前已有《海岸管理法》,但美麗灣案仍在進行官司,除非是「台東杉原海岸」確切在未來被核定為一級保護區 (海岸法的幫助)、或是法官裁定美麗灣建案為違法,否則,美麗灣是回不到我們的身邊的。

經過 25 年的光陰,在立法院擱置多年的《海岸法》終於有所進展,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感動的表示:「《海岸法》是繼《濕地保護法》後國土三法的第二塊拼圖,這將讓台灣真正邁向海洋國家。」

我們確實該感到感動,因為《海岸法》,臺灣海岸的土地終於受到的保護與規範,之後不再重演美麗灣案的惡夢;我們同時也該感到感慨,因為美麗灣未來的走向仍是個謎,它到底能不能回到我們的懷抱?就讓我們一起謙卑的等待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