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濟]「飆高音」音樂鬼才黃明志:能在網路上紅的,才是真正有實力的歌手|Meet創業小聚
You are now offline.

[網紅經濟]「飆高音」音樂鬼才黃明志:能在網路上紅的,才是真正有實力的歌手

顏理謙
顏理謙 2016-09-17
feature picture
分享
收藏
已完成
已取消

對於黃明志這個名字,你可能沒什麼印象,但是他的音樂,也許沒有想像中陌生。2013年,一首中文與泰文夾雜的《泰國情哥》開始在網路上流傳,光是YouTube官方頻道的點閱率已經破千萬。今年他首度入圍金曲獎,和林俊傑等人一起搶最佳國語男歌手獎項,以網路出道歌手之姿反攻主流殿堂。

8月的一個下午,我們和馬來西亞創作歌手黃明志約在位於內湖的經紀公司碰面。因為前一檔工作行程延誤,採訪晚了近20分鐘才開始。一踏進會議室,黃明志就一臉認真嚴肅對著我們直說:對不起、對不起⋯⋯。

無論是否願意,黃明志好像常常得跟道歉這件事連在一起,最近一次則是發生在今年7月底。那回,他和饒舌樂團玖壹壹合作的新歌《Oh My God》MV外流,四人分別穿著道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服裝,試圖透過歌曲,以輕鬆詼諧的方式傳達宗教和諧的理念。可是,因為身著伊斯蘭服飾的玖壹壹成員健志拿著長槍,再加上影片裡出現四人清真寺跳舞的場景,因此黃明志被馬來西亞穆斯林非政府組織指控污辱伊斯蘭。

《Oh My God》電影版MV

人紅是非多,這句話用在他身上似乎很貼切。不過,黃明志的走紅,其實是誤打誤撞而來的。他的爸爸是卡拉OK歌唱老師,因此從小就跟著聽港台老歌。上了國中,他跑去賣盜版CD打工賺錢,過程中聽了不少音樂,自己也開始寫歌。等到高中畢業時,他已經寫了200多首歌了。為了進入音樂圈,繼續發揮自己的天賦,黃明志特地從馬來西亞飛來台灣讀大學。當時的他,一心以為來到台灣,就有機會認識人脈,並且把自己的創作賣出去,「結果我唸了六年也沒賣到。」

在台灣的這段時間,他努力想要推銷作品,不但跑去《超級星光大道》節目打工,也曾自己燒了好多張CD,一家一家唱片行自己跑,可是始終不順利。

黃明志2.jpg
黃明志從小愛音樂、愛創作。遇上網路,讓他的天賦和熱情找到聽眾。 量能文創

專挑賣不出去的歌上傳到網路

作品雖然賣不出去,可是潛藏在黃明智體內的創作慾根本難以抵擋。幸好,他遇上了網路這個自由、免費又開放的媒介。「我一直拼命寫,那個時候已經寫4、500首歌了。歌曲越來越多,越來越沒得發表,又沒有人要。剛好YouTube出來了。當時YouTube沒什麼品質可言,都是一些亂七八糟的影片。因為我是一個很喜歡拍攝的人,我從九歲開始拍影片,再加上我念大眾傳播系、有DV攝影機,所以開始亂拍。」

黃明志一直惦記著要把作品賣出去,就連開始拍影片,也沒有忘記這回事。「我當然是挑那些不可能賣得出去的歌,比如說有髒話的,那種靠北、幹譙的歌,沒有歌手會跟我買。我特地挑了幾首亂拍亂弄,放到網路上。結果我的命運從此改變了。」他說,自己的想法很實際,賣得出去的歌不會想要拿去網路上放,「因為我覺得網路是沒有前途的東西,那個時候大家都這麼覺得。」

當時大家慣用的通訊工具是MSN,黃明志說,他會先把歌曲上傳到YouTube,再用MSN把連結傳給爸媽和朋友聽。「後來,我放了一首有髒話的歌。我沒有給我爸媽聽,怕被罵,所以只有傳給幾個朋友。結果我去睡午覺,一醒來就發現整個MSN爆了,都是橘色的燈。每個人都跟我講一樣的話:『欸!你那首歌很紅欸!』」他回憶,平常影片頂多是十幾個人點擊,但是那支影片已經衝到將近1萬人次。「睡個午覺變1萬次,我會嚇死啊!」接者,點閱率開始迅速翻倍成長,很快就從1萬次、5萬次再變成10萬次。

改編國歌,卻給自己惹來麻煩

黃明志的第一首歌《麻坡的華語》,寫的是他的故鄉馬來西亞柔佛州麻坡。在這首四分鐘的歌曲中,黃明志把這塊容納福建人、潮州人、馬來人、印度人等多元種族土地上發生的點點滴滴,用一種幽默嘲諷又自我肯定的方式唱出來,獲得許多年輕網友喜歡。他的歌詞是這樣寫的:「語言沒有標準性╱只有地方性╱我不相信╱你很了解這個道理╱不然為什麼去KL(指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學人家講廣東話╱就以為自己真的真大支╱要看得起自己╱要對得起良心╱不要害怕自己的文化╱沒有定義」。這首高一炮而紅後,黃志明想,既然這樣,其他寫了髒話的歌也可以拿出來玩了。「結果就出事了,」他尷尬一笑。

2007年,黃明志改編馬來西亞國歌,歌詞裡提到馬來西亞警察貪污、種族歧視、公務員辦事沒效率等敏感議題。因為正值選舉,於是被有心人士拿來操弄,稱黃明志違反國歌國旗法。當時謠言滿天飛,甚至說他只要回國就會被褫奪公權、註銷護照。於是,黃明志在馬來西亞又更紅了,「報紙每天都在頭版,弄到後來,連在海邊捕魚的阿嬤都認識我了。」那時,延畢的黃明志正在台灣獨最後一年大學。「台灣記者也有去我住的大樓採訪,那個時候我都躲起來,不知道怎麼回應,有點壓力。手機就一直充電,因為一直有人打來,記者、政客、家人、親戚朋友一直打。」

把網友留言變成酸民式幽默

因為有傳言說:他只要一回馬來西亞就會被抓,因此隔年,黃明志不搭飛機,選擇用陸路方式繞遠路回家。「馬來西亞跟泰國的國界不大,可是也有六、七個海關。我去那個是比較懶、比較沒人的。有挑過啦。」他花了30幾天的時間,行經香港、澳門、廣州、寮國、越南、柬埔寨、泰國,一路上還採訪許多馬來西亞人,並把過程拍成一支紀錄片。結果抵達馬來西亞之後,有發生什麼事嗎?「根本沒事啊!」黃明志回憶,回國那天正好是國慶日,於是他混進吉隆坡晚會現場,「後來首相來了。他之前一直放話要抓我,我看到他,就大喊他的名字,我說我沒罪!他過來看,警衛馬上把他架進去撤離,以為我是恐怖份子。」他露出頑皮的笑容。

「從此以後我在馬來西亞的人生就改變了。大家都很怕我,可是我的機會也很多,作品不用再愁沒人聽。」

音樂鬼才黃明志
除了自己的音樂事業,黃志明也積極培養新秀,近期招募台馬網紅組成「AMOi-AMOi」團體。 郭涵羚
黃明志
出生年|1983年
學歷|銘傳大學大眾傳播學系

作品被越多人看見,批評自然也會變多。「剛開始我是不太開心的,罵太兇了,有些是國家和國家對罵,有些還罵到我家人。」不過,後來他的心態轉變了。「你會發現這些留言很好笑。我就把它轉化成幽默,有時候可以拿一點靈感,因為我的歌也是在幹譙人嘛。你說他們是酸民,我自己才是最大的酸民。」其實除了那些爭議性強的歌曲,黃明志還寫了不少情歌。只是他認為,做什麼就要像什麼,「當你那首歌是寫來罵人的,就要很到位,不然你就是半調子。」

身為網路出道歌手,黃明志認為自己和傳統唱片公司培育出來的藝人有什麼不同?「我覺得網路出來的才是最講實力的。」他說,因為點閱率無法騙人,就算大家不喜歡某首歌,在底下批評,都比沒人討論好。「會討論,代表這首歌有一個價值在那邊。我覺得這些都遠遠超過那些用錢砸出來的歌手。」而且,網路上的行為是主動的,不像以前看電視時只能被動接受資訊,因此更有特殊意義。

採訪後不到一星期,黃明志結束海外工作回國,並且主動向警方自首協助調查。回國之前,他在臉書上發佈自保影片,三分鐘裡,他不發一語脫光身上所有衣物,在鏡頭前展示四肢。「我寫的歌曲內容是提倡宗教和諧,是善意,宗旨明確。既沒有做錯,為何要逃?」他在粉絲團寫到,語氣一貫坦蕩無懼。

8/26粉絲團貼文

本文作者 顏理謙 顏理謙

《數位時代》採訪編輯

使用會員功能前,請先登入

  • 收藏文章
了解更多關於創業小聚的資訊,歡迎透過以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