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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舍配售涉圖利 黃幸強等曾遭彈劾

2011/10/13 06:00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被指將每坪配售僅八萬元的和平新邨上將眷舍,以每坪百萬元天價賣給一般民眾,獲利達上億元。監察院昨指出,國防部規劃配售和平新邨不當,涉嫌圖利,監院早在八十二年就糾正國防部。

監院當年還彈劾參與決策的黃幸強、言百謙、陳堅高三名上將,指三人負責和平新邨眷舍規劃、興建、配售等作業,自己身為配售戶,卻又身掌執行大權,對涉及本身利害事件未依法迴避,明顯圖利自己與他人。但當時公懲會僅對三人處以申誡。

公懲會僅以申誡處分

監委趙榮耀昨受訪說, 一般公務員懲戒除了撤職,還包括降級、減俸、記過等處分,但特任官只適用撤職或申誡兩種,當年公懲會可能因為上將是特任官,撤職處分又「撤不下去」,才會只處以申誡。

當時第二屆監委陳金德、殷章甫調查指出,「國軍老舊眷村重建」相關規定以原眷戶之老舊眷村為對象,並規定將官坪型為三十四坪;和平新邨原為軍方列管土地,並非老舊眷邸,與規定不盡相符,且國防部還以一、二級上將等同文官之「特任官」,而特任官並無坪型規定為由,規劃坪型每戶六十八坪。

當年彈劾案文指出,和平新邨坪型規劃不僅與規定不符,最後實際配售坪數也不一樣,甲種眷宅達八十六.六四坪,乙種七十九.七九坪,加上公共設施均超過九十坪,國防部在無作業依據下,任意變更配售坪數,根本是重重優待高級將領。

此外,眷舍讓售對象依規定僅限為「有眷無舍」官兵,但是和平新邨配售戶中,包括黃幸強本人,有多人早已有個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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