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擔心經濟來源:除了「扶養費」,政府也有七種「離婚補助」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離婚後擔心經濟來源:除了「扶養費」,政府也有七種「離婚補助」

離婚後擔心經濟來源:除了「扶養費」,政府也有七種「離婚補助」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般來說,若離婚後子女監護權歸屬於自己,對方依法得付出「扶養費」,假若對方也是經濟困頓而付不出錢,這時候還可以尋求政府的離婚相關補助。

新聞報導,歐美國家有失業的單親媽媽因為沒有經濟來源,被迫接受「用性愛換房租」的建議。在社會上,偶爾也會聽到一些單親媽媽為了扶養小孩,而選擇去賺「皮肉錢」。或者另一則新聞報導房東要求女學生「陪睡換包水包電」(這房東真小氣)的案例。

沒錢又面臨生活壓力,真的很容易把人逼得走投無路,尤其是對於「單親」、「離婚」的婦女,又更顯得弱勢。常有許多怨偶,遲遲沒有離婚,就是因為女方缺乏「經濟來源」,法律上有沒有可以幫忙的地方呢?

夫妻離婚,財產要重新分配

夫妻倘若離婚,如果小孩判定歸屬給女方,那麼依法雙方必須共同支付扶養費,這部分就能稍稍減緩養育小孩的經濟壓力。

另外,離婚後也有機會「分配財產」。一般來說,夫妻財產制度會先看婚前是否有「約定」,就是雙方是不是有講好要採用哪一種制度,如果有的話,可以分為「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若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就是直接適用「法定財產制」。

  • 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分開,但離婚時可以請求分配「結婚後的財產」(須扣除債務)
  • 共有財產制:夫妻財產共有,離婚平均分配
  • 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分開,無法請求分配婚後財產。

一般夫妻結婚大多不會特別約定,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就是採用「法定財產制」。所以,不論是在家當「閒閒美代子」或「家庭主婦」,在法定財產制的情況下,都可以跟對方要求分配婚後的剩餘財產,這個法律術語上叫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沒錢?還有離婚補助幫你度過難關!

萬一,對方也是經濟困頓、付不出錢,財產也沒多少可以分,該怎麼辦?這時候還可以尋求政府的離婚相關補助

政府對於離婚補助有以下七個項目,包含:

  1. 緊急扶助:核發當年度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不超過3個月。
  2. 生活津貼:15歲以下每名補助最低工資的10%。(以2020年為例:23800的10%,2380)
  3. 教育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雜費減少60%
  4. 兒童托育津貼:6歲以下子女優先獲准進入公立托教機構,如讀私立幼托機構,每名子女每月補助1500元。
  5. 醫療補助:本人及6-18歲子女如果醫療費超過3萬,最高補助70%。如子女未滿6歲最高補助12萬。
  6. 訴訟補助:限定家暴受害訴訟補助,最高5萬元
  7. 創業貸款:包括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及青年得申請青年創業貸款。

對於單親家庭來說,這筆錢可以幫忙暫時度過難關,讓生活有暫時的保障和喘口氣!至於該怎麼申請呢?只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明,到戶籍所在的區公所辦理即可!

失業、沒有收入又要養小孩,是真的非常辛苦,離婚前後妥善研究相關法律與補助,可以保障自身權益,也可以讓自己的生活有基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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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