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黃之鋒、林朗彥「反送中」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入獄7至13.5個月

黃之鋒和林朗彥周三被押上囚車出庭聽取宣判。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黃之鋒和林朗彥周三被押上囚車出庭聽取宣判。

香港已解散民主派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前副秘書長周庭早前就去年6月一場示威的未經批准集結案認罪,當地法院周三(12月2日)宣判,黃之鋒被判囚13.5個月、周庭被判囚10個月、林朗彥被判囚7個月。

裁判官王絲麗判刑時指,三人在社運日益增加的時候犯案,而且屬夥同犯案、分工合作、意圖透過言語和行為煽惑他人參與本示威活動。裁判官認為三人有預謀及積極參與,集結具規模,亦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浪費警方資源作出應對。

據香港《立場新聞》報導,三人在犯人欄不時望向公眾席,黃之鋒離開前大叫「知道好難捱但會撐住」,旁聽人士亦大叫「加油」。

他們的支持者和人權組織認為這是「政治打壓」,反對者認為他們「罪有應得」,開庭前,有幾名市民到法院外抗議,指三個人「罪大惡極」,批評他們是「禍港」、「漢奸」。中國官媒形容他們是「亂港分子」,應予以重判。

案情指,去年6月21日,當示威者正包圍香港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時,三名被告在早上11時左右出現,黃之鋒和林朗彥煽動群眾包圍200米外的香港警察總部,周庭則在旁參與,其間,黃之鋒和林朗彥用擴音器喊話,而黃之鋒和周庭亦有接受媒體採訪,黃之鋒在通訊軟件Telegram上的對話亦提及包圍警察總部的安排。

三人與律師商討後先後決定認罪。黃之鋒和林朗彥過往曾因其他案件被判監,這次是黃之鋒參與政治以來面對最長的刑期。周庭首次被判入獄,她另外在今年8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她當時未被起訴,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被沒收護照。

An activist shows the "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 gesture before the sentencing of pro-democracy activists Joshua Wong, Agnes Chow and Ivan Lam, at West Kowloon Magistrates" Courts in Hong Kong, China December 2, 2020.

圖像來源,Reuters

三人身在牢獄的消息

黃之鋒在被關押期間曾被懲教署方面指控其肚中有異物而遭單獨囚禁幾天。這一般暗示犯人可能藏毒而施加的隔離措施,整天不會關燈,亦甚少有機會離開房間。

他的Facebook個人專頁刊登了他被單獨囚禁時寫的親筆信,他說自問從來與毒品兩字沾不上邊,對自己為何被指肚內有異物「完全摸不著頭腦」,但指有關方面不允許在囚人士檢查X光片,他沒有途徑查證。懲教署拒絶對指控作出評論。

黃之鋒表示,被隔離的待遇很不堪,除了探訪和洗澡外,不得離開囚室,職員每隔4小時,就來檢查他的血含氧量和血壓,由於該處24小時也不關燈,他用口罩當作眼罩使用,勉強入睡,在凌晨時份會經常被要求起牀檢查,另外他不能使用馬桶、水龍頭也沒有水,只能使用當局提供的塑膠便盤,但有時候很少更換,他要在洗手盆小解。

他表示,自己被單獨囚禁時斷絶一切活動和溝通,情緒受到牽動,未能分析大政治和社會環境,但他知道不少人面對官司,呼籲支持者「有幾多做幾多」。

他的親筆信寫上,「我也會學習把獄中遭遇的苦難轉化為驅使自己成長的果實,我知道絶不容易,但我會努力頂住,共勉之。」

音頻加註文字,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當場還押。三人出庭前向記者發言。

周庭的Facebook專頁亦有人為她更新,其管理員轉述了朋友探訪周庭時的說話,指周庭睡得比較差,身體有點不適,失眠時想起庭上裁判官斷言不會判處眾人社會服務令時感到很委屈,想到被判監就情緒不好,很擔心,但她同時叫人呼籲支持親示威陣營的「黃店」。

周庭此前獲選BBC巾幗百名,她接受BBC中文專訪時表示,「現在參與抗爭的成本越來越高,很多人付出和犧牲,不單是金錢、時間……香港有很多朋友、年輕人和抗爭者,比我面對更大的壓力和恐懼,我知道即使我面對很多痛苦,但很多人比我更痛苦。」

「無可否認,這個城市越來越絶望,我也覺得前路茫茫,你問我下一步可以怎樣做,我都回答不到,但我們不能讓絶望佔據我們所有,也不能因恐懼忘記了我們心目中理想的香港,一個有民主的香港。」

林朗彥被關押前接受香港《蘋果日報》專訪,表示自己早已試過被判監,他說自己一定帶書消磨時間,他寄語港人繼續保留現有陣地和可發聲的平台,在面對政權打壓,信念和堅持是讓抗爭走下去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