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刑 13.5 个月?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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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人在现场,刚发新闻」
“反中乱港”必有代价 乱港分子黄之锋,判了!
12月2日,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周庭及林朗彦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警总案宣判。
第一被告黄之锋(24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3.5个月;
第二被告林朗彦(26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罪成,判囚7个月;
第三被告周庭(23岁)“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项罪成,判囚10个月。
黄之锋何许人也?
黄之锋,男,1996年出生,曾任“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
2019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特区立法会大楼附近聚集,阻塞道路并包围部分行政、立法机构,更有违法示威者在警察总部门口围堵外出执勤的警车,挥舞英国国旗。黄之锋不仅在现场煽动示威者前往警察总部,而且在警总外扮演了领头和煽动闹事的角色。
2019年8月30日,黄之锋与“香港众志”另一成员周庭被香港警方拘捕。黄之锋其后获准保释。
2019年9月8日,香港警察表示,早上约8时10分,警员接获相关部门职员通知称,黄之锋在香港国际机场打算出境,因涉嫌违反法庭保释条件,警员遂从机场将其带走。
202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生效前夕,“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头目黄之锋、罗冠聪、敖卓轩以及成员周庭分别在社交平台上宣布退出“香港众志”,“香港众志”等“港独”组织“也宣布即日起解散。但黄之锋等依然在网络上大放厥词,煽动香港青年对香港国安法的仇恨情绪,叫嚣将联合外国势力向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施压。
2020年11月23日,黄之锋与“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并认罪,案件押后至12月2日判刑。
“反中乱港”必有代价!
黄之锋原本打算参选香港特区第六届区议会。2019年10月29日,黄之锋收到香港特区第六届区议会一般选举其所在选区选举主任通知,告知他不获确认区议会参选资格。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表示,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2019年10月30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杨光就黄之锋未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区议会选举候选人资格发表谈话指出,黄之锋多年来大肆宣扬所谓“自决”等“港独”主张,公然否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次“修例风波”中频频向外国势力摇尾乞怜、乞求干预,是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祸首之一,从根本上不符合参选人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资格要求。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香港结束了“港独”猖狂、“黑暴”肆虐的动荡局面,迎来了由乱转治的重大转折,掀开了“一国两制”新篇章。
如今,黄之锋等反中乱港分子终于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记者:刘辰瑶)
最值得关注的是黄之锋身后的支援团队没被揭露,这是很奇怪的事。
一个二十几岁,眼球突出,脸色发暗,头发枯黄,一看就是网瘾重症的社会闲散青年,有何德何能会组织那么大规模的活动?不要说组织成千上万人,就是请上几十口人吃个家宴,都能累掉层皮。
此外,黄之锋是只会说英语,而周庭会说日语的,这一点非常引人注意。
所谓的国际关注,也就是英语世界,偶然有点日本电视台报道,掀不起多少风浪。
但“媒体”的影响力被无数人拔得太高,所以才会有如此多的外媒来劲。
就好像瑞典的所谓环保少女一样,一般人连邻居家有多少家有少女都未必清楚,为什么会关注这种胡言乱语的热点人物?
这些都是不正常的现象,不单单是和香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