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航空機組員 2 例確診!案 1153 活動足跡公布:曾去松山區酒吧、餐廳|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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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某航空機組員 2 例確診!案 1153 活動足跡公布:曾去松山區酒吧、餐廳

2021-05-04 經理人編輯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公布國內新增 2 例感染源調查中 COVID-19 確定病例,為某航空公司機師(案1153)及空服員(案1154)。

新增 2 例感染源調查中病例,為某航空公司機師、空服員

指揮中心表示,案 1153 為本國籍 30 多歲男性,為某航空公司機師,今(2021)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曾執勤至美國,返臺後於住家檢疫至 4 月 21 日,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為陰性;4 月 25 日進行機師專案採檢,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皆為陰性。個案 5 月 1 日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等症狀向公司通報,同日經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13),感染源待釐清。已初步掌握個案接觸者 15 人,其中 13 人列居家隔離,2 人列自我健康監測。

案 1153 公共場所活動足跡公布:曾去松山區酒吧、餐廳

指揮中心指出,由於案 1153 可傳染期間曾有公共場所活動史(如下),提醒曾於附件所列時間及場所活動的民眾,進行 14 天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疑似症狀,請儘速戴口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活動接觸史。

 案1153公共場所活動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表示,案 1154 為本國籍 20 多歲女性,為某航空公司空服員,今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5 日曾執勤至美國,返臺後於機場防疫旅館檢疫至 4 月 28 日,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為陰性;4 月 29 日晚間因應機場防疫旅館清空計畫,至集中檢疫所檢疫,4 月 30 日進行採檢,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皆為陰性。個案 5 月 2 日出現發熱、頭暈及胃痛等症狀,由檢疫所安排就醫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14)。個案發病前 2 天均在集中檢疫所檢疫,故無匡列接觸者。另個案曾於 4 月 29 日接觸案 1153,個案感染發病是否與案 1153 有相關性,尚待進一步釐清。

更新案 1145 公共場所活動史!曾去蘆洲區這 2 家店

更新案1145公共場所活動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曾經於上表中時間地點活動的民眾,請進行自我健康監測,5 月 13 日前如出現疑似症狀,應確實佩戴醫用口罩,就近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症狀。

新增 6 例境外移入病例,自印尼、印度、泰國及菲律賓入境

今日國內另新增 6 例境外移入 COVID-19 確定病例,自印尼(案 1147、案 1150)、泰國(案 1149)、印度(案 1148、案 1151)及菲律賓(案 1152)入境。

指揮中心指出,案 1147 為印尼籍 20 多歲男性漁工,今(2021)年 4 月 16 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5 月 1 日檢疫期滿後,由公司安排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32)。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已掌握接觸者 18 人,其中 1 人列居家隔離,餘 17 人列自我健康監測。

指揮中心表示,案 1148 為本國籍 60 多歲男性,去(2020)年 12 月至印度洽公,曾於工作期間接觸確診個案,並於今年 4 月 24 日出現虛弱、倦怠等症狀;5 月 1 日返國,持有搭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時無症狀,並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5 月 2 日因嗅覺異常,由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25)。已掌握個案接觸者 28 人,其中 13 人為同班機前後二排座位旅客,列居家隔離,餘 15 人列自我健康監測。

指揮中心指出,案 1149 為本國籍 50 多歲男性,今年 1 月至泰國工作,5 月 2 日返國,入境時因發燒(38.2度)於機場攔檢,並後送就醫隔離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25)。已掌握個案同班機接觸者 49 人,其中 28 人為前後二排座位旅客,列居家隔離,餘 21 人為機組員,均有適當防護,列自我健康監測。

指揮中心表示,案 1150 為印尼籍 30 多歲男性漁工,今年 4 月 20 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進行檢疫,5 月 3 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34)。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指揮中心指出,案 1151 為印度籍 20 多歲男性,今年 4 月 16 日來臺就學,持有搭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由校方安排住所進行檢疫,5 月 3 日接受檢疫期滿採檢,於今日確診(Ct 值 37)。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檢疫期滿後至住院隔離前接觸之人員均有適當防護,故無匡列接觸者。

指揮中心表示,案 1152 為菲律賓籍 20 多歲男性移工,今年 4 月 20 日來臺工作,持有搭機前 3 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5 月 3 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於今日確診。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國內累計 210,553 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 208,190 例排除),其中 1,153 例確診,分別為 1,009 例境外移入,94 例本土病例,36 例敦睦艦隊、2 例航空器感染、1 例不明及 11 例調查中;另 1 例(案 530)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 12 人死亡、1,067 人解除隔離、74 人住院隔離中。

北北桃醫院及長照機構至 5/17 停止開放探病,陪病者限 1 人

因應國內近期發生數名本土 COVID-19 確診病例,其於可傳染期之活動足跡及相關接觸之不特定人士多分布於北北桃地區,為減少疾病傳播及感染風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宣布,調整醫療院所及長照機構門禁及人員管制措施,北北桃地區所轄醫院與長照機構即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止,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及長照機構住民陪伴者仍為1名,相關說明如下:

一、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所轄醫院與長照機構即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止,除例外情形外,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

二、醫院得同意探病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三、長照機構得同意實地探視住民之例外情形如下:
(一)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
(二)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四、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進入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如無法佩戴口罩,則要求民眾咳嗽或噴嚏時用衛生紙遮住口鼻,以降低病毒傳播風險。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倘遇主動規勸或瞭解原因後提供適當協助,仍無故不配合佩戴口罩者,可報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36 條規定,依同法第 70 條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上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籲請民眾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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