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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21078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1/11/8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H10102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民營清除機構清運廢棄物計畫-新興區、前金區、鹽埕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27941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3,260,999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H10102 採購名稱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委託民營清除機構清運廢棄物計畫-新興區、前金區、鹽埕區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環衛科周苙妍;秘書室侯淑芳 連絡人電話 : (07)7351500分機2336 傳真號碼 : (07)735663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0年9月2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10月4日 17:30 開標日期 : 110年10月5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3,266,800 元 E-MAIL : liyen65@kcg.gov.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本國廠商:領有政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理)許可證者及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者。
(二)外國廠商:
1.需於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如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惟外國投標廠商在我國有代理人者,不在此限。
2.領有政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理)許可證者及廢棄物清物清除處理相關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者。 | 附加說明 :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詳本採購案招標文件「投標暨評選須知」規定。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郵遞領標者:請書明招標標的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可寄達之聯絡方式並貼足郵票)寄達本局秘書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自負責任。
2.專人領標者: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週一~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遇國定假日或週休二日則當日停止領取)至本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1樓)。
3.電子領標者: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購買。
二、投標文件收件之截止時間及地點:
1.請於投標截止日期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第80-1號信箱,或派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5樓,以本局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期無效,且一律不接受補件。
2.請於信封上書明:標的名稱、採購案號、廠商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電話。
三、評選日期:另行書面通知。
四、評選地點:另行書面通知。
五、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採書面答覆。
六、廠商與本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相關機關地址及電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八、其餘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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