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遭爆未在立法院保勞健保、60萬薪資全回捐民眾黨,調查局已立案調查 - 第 1 頁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高虹安助理遭爆未在立法院保勞健保、60萬薪資全回捐民眾黨,調查局已立案調查

高虹安助理遭爆未在立法院保勞健保、60萬薪資全回捐民眾黨,調查局已立案調查
Photo credit:高虹安辦公室提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高虹安說,前李姓助理在任職期間都有紀錄,也都證實有完成在擔任助理期間,所有的工作,當薪酬合法取得後,要如何運用,也是他個人的意志。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的李姓助理爭議持續延燒,除了被網紅「劉宇」在2020和2021年各捐了30萬給台灣民眾黨外,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今(4)日更加碼指出,李姓助理根本沒在立法院投保勞健保,因為事實上他另有專職工作。高虹安這幾天多次強調李姓助理並非人頭助理,薪資待遇一切合法,且運用在捐款上,屬於個人自由。

對於相關爭議,法務部調查局昨天則表示,因受理檢舉有立案,已經交由北部工作站調查,公督盟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所有立委如果不想陷入助理聘用費用詐領的問題,把握最好的方法就是誠實的揭露資訊,呼籲高虹安公開以前所有聘用的資訊,如果是對的,大家會還一個公道。

高虹安的李姓助理持續被爆薪水全數捐給民眾黨

網紅「劉宇」昨天爆料,高虹安的助理李忠庭在2020和2021年各捐了30萬給台灣民眾黨,共捐了60萬元的政治獻金,而李忠庭只做了14個月的立院助理(2020/2/1到2021/3/31),立院助理的月薪行情大約3萬元~4.8萬元.所以要是助理能幹好用薪資中上,領14個月的總薪資大約是60萬元。

根據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查詢結果,李忠庭政治獻金共有3筆:108年10月首次捐贈給蔡英文,金額1000元;沒想到隔年2020年與2021年,分別捐給台灣民眾黨,每次都是30萬元,而且2筆捐贈只相隔半年。

而根據《政治獻金法》第17條,一個人對同政黨的捐贈政治獻金上限為每年30萬元。台灣民眾黨創黨三年,個人名義捐滿30萬額度的只有129筆,在這129筆之中,李忠庭就佔2筆.由於高虹安在109年度(2020年)已捐了20萬(5萬 * 4筆),所以推測需要用其他人頭去捐。

高虹安的對手民進黨籍候選人沈慧虹也提出質疑,為何高非要領有高薪的李男擔任公費助理;她不便評論高虹安私領域,但人頭助理是否詐領助理費涉及公共利益,高虹安2020年捐20萬元、李忠庭捐30萬元,高是否讓人頭助理領國家薪水,再回捐給民眾黨?李姓助理是否是在「補上高虹安的募款責任額」。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李姓助理的薪水如果變成高虹安的募款額度,而李男確實是人頭助理,且另有專職工作,這個法律問題就麻煩大了,涉及貪瀆罪嫌。

另外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陣營今天也再次加碼指控,李姓前助理在立法院任職助理「沒有健保」,因為因為李姓助理實際上有更一個更高薪的「全時段」工作,立委助理工作「才是兼職」,所以無法在立法院投保。而一位在立法院外另有專職的「兼職助理」,報領立法院加班費的時數竟然能到每月40多個小時,比其他專職助理還要多,「高委員清楚這件事嗎?」林耕仁再次提出疑問。

高虹安反擊:薪酬運用是個人意志

針對此爭議持續延燒,高虹安2日時曾透過辦公室發布聲明稿表示,已整理大量證據證明前助理任職期間,確實執行許多立委助理工作,無論立法院辦公室事務、地方上民眾服務等,在職期間確實恪盡助理該做的職責,許多人證、物證可證明。

她說,見過前助理實際執行助理工作人證很多,都是不容造假的鐵證,合法、合規領取該有的薪酬,所有證據都能清楚顯示絕無詐領助理費或掛名人頭助理。

高虹安昨晚舉辦地方政見說明會,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前李姓助理的薪資為何要捐給黨部、是否國庫通黨庫?高虹安說,前李姓助理在任職期間都有紀錄,也都證實有完成在擔任助理期間,所有的工作,當薪酬合法取得後,要如何運用,也是他個人的意志。

高虹安也表示,以此同一個標準來看,像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蘇嘉全等,在他們的主任、助理等,也都有這樣對民進黨的捐款,且數字都不小。如果薪酬取得合法,大家不需要放大檢視。至於李男擔任助理期間疑無健保,高稱,檢調已在偵辦。

民眾黨:沒有黨庫通國庫,高虹安捐回黨的金額和李男捐款兩回事

柯文哲表示,高虹安所作所為一定是合法的。至於助理捐民眾黨新台幣60萬元被外界認為是「黨庫通國庫」,柯文哲則說這數字他有印象,是不分區立委要捐回給黨的金額,「這也沒什麼奇怪」。

後來民眾黨有透過聲明補充柯文哲說法。民眾黨指出,依據《政治獻金法》,個人1年最高捐款額度為30萬元,李姓支持者是在2020年及2021年各捐款30萬元,捐款對象是台灣民眾黨;而高虹安作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1年募款責任額為60萬元,這是各黨派皆有的作法。

民眾黨說,除了立委本身捐款,依規定可對外募款,而所有募集的捐款也公開在監察院政治獻金的相關資料當中。部分網路不實指控,將支持者2年的捐款,刻意與立委1年所需的募款責任額混淆連結,是完全錯誤資訊。

至於「薪水回捐」的規則,劉宇也指出,民進黨中執會曾經開會決定並且寫入規定中,所有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每個月要上繳薪水6萬元(約占薪水總數1/3)給黨中央。

柯建銘:不要轉移焦點

對於高虹安的反擊,立委柯建銘今天則表示,高虹安不要轉移焦點,他的助理是正式助理、有合法收入,依照《政治獻金法》等,可以捐給政黨、慈濟、孤兒院等,這是合法行為,高虹安不要引喻失義。

柯建銘提出質疑,高虹安的助理是否為人頭助理、是否合法,呼籲高虹安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如果不合法,這絕對不是只有國庫通黨庫問題,而是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詐領助理費等問題,是有期徒刑7年以上的罪,高虹安要針對問題好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