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滬祥聲請再審性侵案 請求傳喚李昌鈺 | 地方 | NOWnews今日新聞

馮滬祥聲請再審性侵案 請求傳喚李昌鈺

▲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推文表示:「我們有了很棒的新協議,可以拿回主導權。」
▲英國首相強生(Boris Johnson)推文表示:「我們有了很棒的新協議,可以拿回主導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最高法院判刑3年4月定讞,馮滬祥聲請再審,今天坐輪椅出庭。馮滬祥在庭外表示有新證據,並向法官聲請傳喚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及法醫石台平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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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馮滬祥被控在家中性侵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馮滬祥有期徒刑3年4月。馮滬祥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105年10月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馮滬祥105年10月26日服刑,106年初獲准保外就醫。

馮滬祥日前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高院收案後,今天召開訊問庭,傳喚馮滬祥到庭,詢問聲請再審原因,因事涉性侵案,不公開審理。

馮滬祥庭外受訪表示,有新證據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但內容不願再說明,並向法官聲請傳喚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及法醫石台平出庭作證。

法界人士指出,聲請人須提出新證據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才符合再審要件;對於聲請再審案件,法院法官以前都是書面審理,通常不開庭,但立法院去年12月初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使得現在法官在准駁聲請再審案前,都會開庭聽取檢察官及聲請人的意見。(編輯:李亨山)1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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