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貝聿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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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貝聿嘉
Peggy Lam Pei Yu-dja
GBS OBE JP
臨時立法會議員
任期
1996年12月21日—1998年6月30日
香港立法局議員
任期
1988年10月12日—1995年7月31日
指定衛奕信爵士
選區港督委任
灣仔區議會主席
任期
1985年4月16日—2003年12月31日
前任林錦光
繼任黃英琦
灣仔區議會議員
任期
1985年4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前任鍾劉倩儀
繼任金佩瑋
選區灣仔東(1985年-1994年)
修頓(1994年-2003年)
個人資料
出生 (1928-05-02) 1928年5月2日95歲)
 中華民國江蘇省蘇州市
母校上海崇德女子中學
學歷

林貝聿嘉GBSOBEJP(英語:Peggy Lam Pei Yu-dja,1928年5月2日),女,香港社會活動家、太平紳士,曾任灣仔區議會灣仔東選區區議員、修頓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1]。她是建築師貝聿銘的堂妹。林貝聿嘉於1961年已開始在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任總幹事,任職期間在香港推行家庭計劃取得頗大成功。 2000年,林貝聿嘉是香港婦女聯合會的主席,該組織是在北京的指示下成立的,旨在聯合親中力量。

生平[編輯]

教育經歷[編輯]

林貝聿嘉於廣州及香港修畢小學學業[註 1],在上海崇德女子中學完成中一至中六課程[註 1],在1949年畢業於上海滬江大學社會學系。後來她在1964年獲得美國芝加哥大學大眾傳播證書,1971年獲得美國密歇根大學公共衛生行政證書。

曾獲勳銜[編輯]

爭議言論[編輯]

「打死無怨」發言[編輯]

身為婦協主席的林貝聿嘉,聲應雨傘運動時毆打曾健超的7名警察時,認為他們毆打示威者是「有前因」,並且說出「先撩者,打死無怨」的言論,由於諺語原文是「先撩者賤,打死無怨」,所以她暗示曾健超一眾示威者是「賤」,被打是活該。言論引起社會嘩然。[2][3]

現任及曾任公職[編輯]

林貝聿嘉曾在香港不同界別擔任多項的社會公職。

社會公職[編輯]

教育[編輯]

婦女服務[編輯]

  • 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創會主席(1993年至今)
  • 香港中國婦女會主席(1986年至1987年)、會長(1990年至1991年)、永遠會董(1992年至今)
  • 香港崇德社名譽會員(1993年至今)
  • 香港新界崇德社創會人暨名譽顧問(1983年至今)
  • 香港婦女慶祝九七回歸籌委會主席(1996年至今)
  • 香港屯門區婦女會名譽顧問(1995年至今)
  • 香港鴨脷洲婦女會名譽會長(1995年至今)
  • 香港荃灣葵青區婦女會名譽會長(1997年至今)
  • 香港南區婦女會名譽會長(1997年至今)

青少年服務[編輯]

  • 香港救世軍顧問委員(1988年至今)
  • 香港青少年培育會義務秘書(1983年至今)
  • United Friends Orchestra 及 香港18交響樂團 董事(2012年至今)

慈善基金[編輯]

  • 香港兒童健康基金會信託人(1986年至今)
  • 香港超旋慈善基金會名譽會長(1991年至今)
  • 香港群芳慈善基金會委員(1988年至今)
  • 香港世界宣明會顧問(1995年至今)
  • 中國基督教大學同學會教育基金會創會主席(1999年至今)
  • 社區公益基金會 董事(2012至今)

社團[編輯]

  • 香港江蘇同鄉會總會名譽會長(1995年至今)
  • 香港友好協進會創會會員及義務司庫(1990年至1995年)、副主席(1996年至今)
  • 香港地產代理商協會西區分會名譽會長(1994年至今)
  • 香港汽車維修同業商會名譽顧問(1995年至今)
  • 香港大坑譚公體育會名譽會長(1993年至今)
  • 香港及九龍金銀飾品及器皿工人總會名譽顧問(1997年至今)
  • 中國高等院校居港畢業生聯合會名譽會長(1995年至今)
  • 香港江蘇旅港同鄉會聯合會常務副會長(1999年至今)

中國事務[編輯]

  •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理事(1990年至今)
  • 中國廣東婦女海外聯誼會名譽會長(1995年至今)
  • 中國現代化管理研究委員(1991年至今)
  • 中國國際網絡指導委員會委員(1997年至今)
  •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1998年至今)

老人服務[編輯]

  • 香港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
  • 香港老有所為活動計劃諮詢委員會主席(1993年至今)
  • 香港灣仔區各社團敬老大會名譽顧問(1982年至今)
  • 香港黃陳淑英護理安老院管理委員會委員(1986年至今)
  • 香港通善壇安老院永遠顧問(1989年至今)
  • 香港傅麗儀護理安老院管治委員會委員(1999年至今)

醫療福利[編輯]

  • 香港律敦治醫院管治委員會委員(1993年至2000年)
  • 香港愛滋病基金會創會主席(1991年至1993年),委員1993年至今)
  • 香港博愛醫院名譽顧問(1987年至今)
  • 香港防癆心病及胸病協會會董(1988年至今)
  • 香港戒毒會委員(1995年至今)
  • 香港中華醫學會香港會員聯合會名譽會長(1995年至今)
  • 香港獅子會腎病教育中心研究基金名譽顧閤(1997年至今)

環境保護[編輯]

  • 香港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創會主席(1990年至1995年)、委員(1995年至今)

地區事務[編輯]

  • 香港灣仔文娛康樂體育會永遠顧問(1982年至今)
  • 香港灣仔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1982年至1985年、1988年至1989年、1993年至今)

資料來源與註釋[編輯]

  1. ^ 《立法局議員逐個捉》,葉根銓,明報出版社,p66-67
  2. ^ 林貝聿嘉撐七警:先撩者打死無怨 婦協中總各捐$100萬. [2019-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09). 
  3. ^ 婦協捐100萬撐七警 主席林貝聿嘉:先撩者 打死無怨. [2019-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6). 
  1. ^ 1.0 1.1 1.2 1.3 關於林貝聿嘉就讀學校的資料出自1994年由明報校園記者所著的《名人說母校》(明報出版社出版)第100至102頁。

外部連結[編輯]

前任:
鍾劉倩儀
灣仔區議會
灣仔東選區區議員

1985年—1994年
繼任:
選區分拆成軒尼詩愛群選區
首任 灣仔區議會
修頓選區區議員

1994年—2003年
繼任:
金佩瑋
前任:
林錦光
灣仔區議會主席
1985年—2003年
繼任:
黃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