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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两位伟大女性——李九莲钟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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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莲
钟海源

李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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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莲(1946年-1977年12月14日),中国江西省赣州市人。

文化大革命爆发时,李九莲是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学生部长、校团委宣传股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赣州发生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疑问。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并把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年5月1日,李九莲被部队的男友告发而被捕,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失势以后,中共赣州地委对李九莲作出“政治结论”,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获释。

李九莲获释后,曾多方进行申诉,1974年3月19日在赣州公园张贴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1974年4月24日,赣州地区公安局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莲。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陈昌奉,向赣州地委发出“5点指示”,认为“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1975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3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1976年,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12月,写了《我的政治态度》。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放在其家乡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上午10时,李九莲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1]。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审查,李九莲获得平反。

2005年,作家胡平将李九莲冤案写成长篇报告文学作品《中国的眸子》。



[编辑] 参考文献
^ 胡平:《中国的眸子》,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
文革中的两位伟大女性——李九莲钟海源

姓名:李九莲
生辰:1946
民族:汉
忌日:1977.12.14
籍贯:江西丰城
地区:江西赣州
国家:中国
职业:学生


姓名:钟海源
生辰:1948
民族:汉
忌日:1978.04.30
籍贯:江西赣县
地区:江西赣州
国家:中国
职业:教师



铭刻一个世纪、呼唤一个世纪
重刻文革中两位伟大女性――李九莲、钟海源网墓墓志铭

一对素不相识的精神姐妹――李九莲与钟海源,并列在千万网墓的合墓中,并列在素不相识的您用陌生、沉痛和真诚点燃的烛光里,这本身只有一个解释:您在铭刻着一个世纪,您在呼唤着一个世纪。
过去的世纪,是在鉴湖女侠秋瑾“祖国陆沉人有责,天涯飘泪我无家”壮歌行中开始的。曾有多少风云、多少志士、多少良知与之相知相伴相慰。过去了整整一个甲子――秋瑾在“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悲呤中慷慨就义六十年之后,一千万红卫兵中,却只有一个李九莲怒目“权势”和“显赫”,执着追寻“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都幸福和完美的理想”……正如三千万共产党员中只有张志新一个昂起思想的头颅,五十五万右派中只有一个站立的灵魂――林昭在呐喊:宁为玉碎,以殉中华!也正如狂涛中遇罗克的《出身论》,寂寞中顾准的忧思……而他们彼此,不仅素不相识,而且素不相闻。这就是我们曾经的后半个世纪。
剑胆孤鸣世纪钟!钟声里有多少世纪风雨!有怎样的精神勇气、人格力量和灵魂圣想!!
当另一个世纪初素不相识的人们纷至沓来,追缅铭记三千年一劫的那十年中民族仅有的良知碎片和精神辉光,哪一支烛光中,不摇曳着这样的呼唤――
呼唤尊严,呼唤正义,呼唤自由、民主、博爱、人道和政治澄明:呼唤一个新的世纪。
有时间打开纪念文选,您不妨在烛光里(重)读一遍李九莲的恋爱信、(“九大”前后的)日记和狱中的《“投降书”――绝命书》,您就会明白,她为什么会有钟海源这样的精神姐妹;就会明白钟海源刑前那掷笔甩发昂首扬眉的凛然正气和绝世勇气从何而来;就会明白为什么曾有十万人民为李九莲争鸣,为什么会有六十儿男为之慷慨领刑!――他们的厄难穿透着这烛光摇曳的世纪。
感此,我们也借这神圣祭坛的一隅,缅怀悲心铮骨的老共产党员严金禄、为创建“李调会”广播站呕心沥血的莫松林、让《还在流血的爱情》冲出狂风暴雪的康为民、至咽气之日还嚷着要找联合国秘书长为李九莲辩冤的凌锋……
愿肝胆两姐妹――李九莲、钟海源和这几位辩护士一道,在天国能看见人间含泪摇曳的烛光,能听见千千万万素不相识的您在烛光的摇曳中对圣洁世纪灵魂的呼唤。


1980年胡耀邦为“现行反革命”李九莲昭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04/12 18:09 新浪文化


李九莲

  作者:戴煌


粉碎“四人帮”后,当代中国揭开了新的一页,但仍有大批如山的冤假错案急待平反。不解放成千上万被定为“反革命”、“反党分子”的新老干部,就不可能出现拨乱反正、改革
开放的新局面。在解决这一难题的革命中,胡耀邦同志以超人的胆识站到了时代的最前沿。




从监狱悄悄传出的挂号信

1980年秋天,江西鄱阳湖畔 的监狱中有人托可靠人士,向新华社邮来一封挂号信。信中透露: 1977年 12月 14日,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刘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在一起,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割去双乳。十二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同时被判以重刑……


看到这封信,不禁令人愕然。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牎1980年 11月下旬,在飞往南昌的途中,我仍在发问:这可能吗牽张志新死于粉碎“四人帮”前一年,长春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死于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月,又一位英雄王酉申死于粉碎“四人帮”半年后,而李九莲不但死于粉碎“四人帮”的一年又两个多月之后,而且还在党的新时期召开了“十一大”的五个月之后,中国还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狂徒吗?


到达南昌后,得知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在上海休养治病,主持省委日常事务的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对我说,这不仅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当时在讨论是否批准判处李九莲死刑的省委常委会上,他本人就是坚决反对处死这位女青年的常委之一。但他和持同样观点的常委是少数,未能力挽狂澜。为此他一直心存憾痛。他全力支持我详细查访以期纠正这个大冤案。


勤于独立思考的女青年


这位被“冤杀”的女青年, 1946年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1968年,她与同时高中毕业的少数出身较好的同学,被分进赣州市的一些工厂当徒工。真正接触到社会后,她很快发现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与自己“造反”时想像的不一样。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痛苦、彷徨与颓废等,像潮水般向她涌来,正是在这个时候,林彪在江西的死党程世清,又刮起了一场“三查”风,查所谓的“叛徒、特务、现行反革命运动”。全省各地成千上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打成了“反革命”,无数人惨然死去或妻离子散。这一切,更啮着李九莲的心,从而使她与当年举国上下许多关切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一样,不时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1969年 2月 28日,她给恋爱对象曾昭银写了一封信。其时曾昭银在福州部队当兵。李九莲在这封信中说:“经过多年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牽我时时好想(像)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生反感。”


接着,李九莲还写了这样一些话:“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牽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牽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牽”等问题发生怀疑。


在谈到自己的人生态度时,李九莲向恋人写道:“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幸福和完善的理想。’我决心接受马克思所说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


最后她告诫对方:“此信万勿给予他人”;下款“你明白的人”。


然而这个应该“明白”的人却陡生“主动”之念,飞黄腾达的私欲把爱情压得粉碎。他说此信“很反动”,“把矛头直指林副主席”。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上级”当然更是如获至宝, 1969年 4月 30日深夜,将李九莲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林彪叛逃了,反林彪的人仍然有罪



  李九莲无所畏惧。在为她举办的单人学习班上,她坦然地复述了自己的许多“活思想”,并交出了信件底稿和日记。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支左”部队的赵副师长(笔者去赣州查访时,这位副师长已调任福建三明军分区副司令员)认定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矛头是“直指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是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刘少奇的罪状公布以后为刘少奇进行辩护的……按毛主席的《公安六条》,她全都够格了!”于是,
李九莲被抓进了插翅难飞的监狱。


1971年 9月 13日,“伟大领袖的亲密战友”出逃并摔死于温都尔罕了。按说,这时不但应该立即开释李九莲,而且应该大大地赞扬李九莲,并向她正式赔礼道歉才是。但是,历来干了错事、坏事从不认错的当权者们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一旦这样做,他们就觉得这会丢了他们的面子,降低了他们的威信,不利于继续作威作福、发号施令。


他们向李九莲严密封锁林彪出逃的消息,继续把她关押了将近一年,直到 1972年 7月,才把她开释出狱。中共赣州地委给她做的结论是:“性质是构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罪,但交待态度好,出身好,年轻……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调外县安排工作,拘留期间不补发工资。”


他们并派人告知李九莲:“这样处理,你还是人民队伍中的一员,还可以革命。”


瘦小孱弱的李九莲信以为真,欣然走出了牢门。她回家辞别了父母,离开了赣州,到了毛泽东当年搞农村调查的兴国县的画眉坳钨矿,山上山下地挑矿砂,每月工资 16元。


很快,严酷的现实又一次使她大失所望:敌伪时代的矿警等人可以参加工会,她这个年轻、出身好的却没有资格;三年零八个月的拘禁、拷打、虐待,摧残了她的健康,使她有心却无力从事那种繁重的体力劳动;附近一所中学因为没有英语教员,孩子们都上不了英语课,她要求去补这个缺,可有关人员回答说:宁可荒废孩子们的外文课,也不能答应她的请求;经别人介绍,她同意嫁给一个因出身于地主家庭而三十五六还没找到对象的光棍汉,这个光棍汉却在众人之前嘲笑她:宁可讨一个破鞋,也不要她这个“敌我矛盾内部处理”的黄花女……


诸如此类的刺激与屈辱,使这位姑娘痛感赣州地委和公检法部门欺骗了她、损害了她。她接连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改变这个是非颠倒的结论。


1973年 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把李九莲的申诉状转到了赣州地区公安局,要求对她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地区公安局拖延了三个多月,一位负责人对这份申诉状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看也不看,就在上面批了四个字:“此信暂存”,然后束之高阁。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多次通过正当途径申诉无门的李九莲,不得不请一些同学,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修改“现行反革命”、“敌对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广泛的同情与声援的热浪。赣州市和赣州地区数以万计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纷纷集会和张贴大字报支持李九莲。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下或称“李调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在群众集会上,与地委书记杜昭等人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地委不但断然拒绝了这一情理齐备的要求,反而以“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等罪名,于 1974年 4月,再次拘捕了李九莲,将其押往兴国县。


兴国县委领导拒绝受理。他们推辞说,李九莲在赣州市张贴大字报,她的家又在赣州市,这件事理应由赣州市研究处理。两地互相推诿,“李调会”的众多群众又涌向拘禁李九莲的所在,强烈呼吁释放李九莲。程世清随着林彪倒台之后,有人又一次打电话,请示在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陈昌奉。毛泽东的这位老资格警卫员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李九莲!


有了陈昌奉的撑腰,赣州地委的腰板更加强硬了起来。他们指责兴国县委没有党性,犯了原则性错误,随之派人去兴国县,把李九莲押回赣州。 1975年 5月,赣州地区“公检法”公然以兴国县法院名义,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矛盾进一步激化,她成了“恶攻”分子


李九莲与赣州地委及地区“公检法”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她认为他们已不是共产党,而成了国民党;他们实行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法西斯专政,因为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绝不迫害自己人。她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并立即绝食以求一死。她断断续续地绝食七十三天。


1977年 1月底,劳改农场的犯人们按照一年一度的惯例,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年终评审鉴定”。在开评审小组会时,李九莲鉴定中的第一项“我的政治态度”尚未写完,到会“监督指导”的
管教人员却对她说:“没有完全写好也不要紧,可以先说说已经写了的。”李九莲拗不过,只好照本宣科。她首先对周总理、朱总司令、毛主席在一年中相继辞世表示悲痛,继而对“现在的当政者华国锋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毛主席的一些教导和政策”进行了批评。在场的管教女干部即刻厉声喝道,“不许放毒”,一把夺走了李九莲手中的鉴定草稿。

这位管教女干部和女犯小组中的积极分子,都指责李九莲在进行“反革命煽动”。而李九莲却泰然自若,早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她的未及读完的鉴定草稿上这样写道:“毛主席历来提倡党的集体领导……华国锋却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华国锋借口反对‘四人帮’,取缔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暴露了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


“华国锋在毛主席逝世后,身为党中央主席,没有召开过一次党的会议……无视党的领导作用,妄图用暴力和血腥政策来强迫党员和人民的意志,借口批判‘四人帮’把党搞乱了,把军队搞乱了……”


很显然,李九莲的观点,与她第一次被捕前对“文化大革命”的怀疑与否定的清醒认识是截然对立的。她为什么会这样,本是不难明辨的。


1977年 2月 22日,中共中央以“中发[ 1977]六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纪要》。《纪要》主张:“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杀之”。



对这样的会议纪要,当时就有人在私下议论说,这是“非君者诛”、“因言废人”的继续,并是个人迷信的继续和树立新的个人迷信。这只能给那些不明真理的人,继续滥杀无辜以根据;同时也给那些乐于踩着别人的尸骨往上爬的人增添了廉价阶梯。但是,当时的党中央立即转发,要全党全国遵照贯彻执行,这无异于给“文革”初的《公安六条》又添了一条。

1977年 4月,李九莲被劳改的珠湖农场党委,就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给上级领导单位写了一份《报告》。《报告》历数了李九莲的一切“罪行”,认为“李九莲已构成犯罪,其罪恶达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要求对李九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份报告,依次得到了鄱阳县法院和鄱阳县委、上饶地区中级法院和上饶地委、江西省高级法院和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的认可。在这各级领导机关的讨论和决定或批示中,也都一律强调李九莲犯有“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一罪,一致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立即执行。


明智之士奋起抗争,但未能挽回狂澜


要求立即判处死刑的报告,被送到了江西省委。省委常委会讨论是否做同样批复时,发生了一场争论。


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省军区政委张力雄等同志认为,这位女青年的本质是很好的,是忧国忧民、勤于思考、要求上进的。这样的青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此,王泽民、张力雄等同志不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


但是,到会的常委中多数人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泽民、张力雄们只有三票,无力挽狂澜之既倒。


消息传出,赣州地委为进一步打击“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要求省委将李九莲的死刑改到赣州执行。省委立即批复同意。


李九莲被押解到赣州。她既不上诉,也拒不签字。和几度绝食求死时一样,她认为在这个天地里,很难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活不如死”。


1977年 12月 14日,浮云蔽日。上午九时,赣州市宽大的体育场举行三万余人的公审宣判大会。主席台下先站了一排都被戴着手铐的“李调会”主要成员。他们此来是“陪绑”,最后押进会场的,是五花大绑的死囚犯李九莲。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早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一体,与沈阳张志新被割破喉管和长春史云峰之被缝起嘴唇两角,“异曲”同工。对她的“判决书”一念完,就在她的胸前挂上“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的大牌子,背后插上打着红××的亡命牌,咽喉紧勒,口塞毛巾,架上死囚车游街示众,使她完全失去了任何呼喊的能力,游街一周后,她被枪杀于赣州市西郊土红色丘陵地带的一座小松林中。她的亲属不敢前往收尸。


一个月后,曾是“李调会”广播车的广播员,已有三岁女孩的年轻女教师钟海源,在南昌郊区被处以极刑。 6月及 10月,被扣以“现行反革命”罪而被捕入狱的“李调会”成员达百人左右,其中被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达六十人。


在监狱之外,许多机关、学校、厂矿、科研部门声援过李九莲的干部群众,包括原地委常委赣州市市长、原《赣南日报》总编辑、地区或赣州市的一些局长、赣州四周的一些县委负责干部多人在内,被开除党籍或团籍、开除公职或留用察看、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降职降薪、或免职停职靠边站的,多达六百多人;挨批挨斗、写检讨、坐“学习班”的,以及受到株连的同学、亲友等等,则数以千计,其中有的人被迫自杀,形成了一个殃及广众的大冤案。


拨乱反正的鼓声,很难影响到这个角落


1978年 12月 23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结束。全会决定全面复查和平反一切冤假错案。 12月 29日,党中央就以中央文件形式,全文批复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中央在这份发至县团级、要求传达到全国基层法院干部的文件中说:在复查工作中,对原被认定的反革命案件,必须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要完全合乎规格,货真价实,才是真反革命,不要冤枉好人。”真正做到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要严格法纪,有错必纠。


1979年 4月,面对这份已经传达到基层法院的中央文件和江西省高级法院的一再催促,赣州中级法院才不得不复查了一下李九莲大案。案件复查人王光法,就是当年判处李九莲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九人审判委员会”成员之一。他在 1979年 4月 10日写下的复查意见是:“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被告死不认罪,凡(翻)案。” 4月 16日,地区中级法院检查组的意见是“维持原判”。


1980年 1月 29日,在与李九莲案有关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者的不断申诉下,江西省高级法院再次指示赣州地区中级法院进行复查。法院于当年 3月 15日,写出了《关于李九莲现行反革命一案的复查报告》,坚持认为李九莲犯有一系列反革命罪行,不论是 1969年的拘禁、 1974年的逮捕和 1975年判刑,以及 1977年的枪杀,都符合当时的政策,“应予维持原判”。 4月 14日,赣州地委常委会“讨论”了法院的这个《复查报告》并决定:“同意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面对赣州方面的这种态度,江西省高级法院调去李九莲案的全部案卷,从 1980年 5月 8日开始直接进行全面复查,于当年 9月做出了复查结论,并上报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这个复查结论认为, 1969年和 1974年、 1975年对李九莲的处理是错拘、错捕、错判, 1977年的处死是“轻罪重判,错杀,但李确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9月 17日,江西省委研究决定:“同意法院意见,属轻罪重判,错杀,撤销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


就在江西省高级法院将这个复查报告送最高法院的时候,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在全国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说,“文革”中因“反革命”罪被判处的人中,“有十八万四千人遭到错误判决”。然而,这对赣州的某些人来说,仍如耳边风。地委书记杜昭面对笔者的调查甚至说:“记者的屁股坐在什么地方牽”看来,这个大冤案的彻底平复,非尚方宝剑不行。


胡耀邦的批示,掀开了这里的大铁盖儿


1980年除夕,我飞返北京。对所得素材经数日整理,写出一篇《内参》,题目是:《在“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主要罪名下,女青年李九莲三年前被枪杀至今未昭雪》。当时,华国锋仍是党中央主席。这样的《内参》能否发得出,也还是个大问题。但是经当时的新华社国内部主任、新华社党组成员杜导正拍板,被送往印厂发排。


1月 25日,那篇《内参》稿一送到党中央,立刻受到了胡耀邦的重视,他当即给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公安部部长做了这样的批示:


彭冲、江华、(赵)苍壁同志: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彭冲当天就给江西省委主要负责人写了两行字:“(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


沉重的铁盖终于被掀开了。


2
月 17日开始,江西省法院按照省委的指示,并请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赣州地区公检法机关派人参加,彻底复查李九莲案, 3月 9日就做出了比较合乎实际的结论。


3月 26日,赣州地委召开了所属各县市和地区直属机关、厂矿企业与学校的党委负责人会议。此时地委书记杜昭已去中央党校学习,所以会议比较顺利地做出了贯彻耀邦批示和省委决定的决定。


接着,由省法院、地区法院和有关单位出面,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正决定。


本文节选自《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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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取肾”考——李九莲-钟海源、黎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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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年12月4日 已经有880位读者读过此文



(非主流文革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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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毛主义网
1.
文革期间的种种“暴行”已经借助文革后文人们的“市场竞争”而日益充满活力繁荣发达起来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当然是知识分子们对于我国鸡的屁增长作出的伟大贡献,同时也为心理学研究提供了大量而丰富而翔实的素材——比如淫虐、比如变态、比如臆想——等等,知识分子们的卓越功勋实在应当被载入史册传之后世,永远被后人们牢记。
此是外话,暂不消提。
然而在这知识分子们“充满活力”的争相展示的诸多“伤痕”之中,也不可避免的有若干小小的瑕疵在,例如自相矛盾、漏洞百出、自打耳光等等。当然,用某老先生描绘某破鞋的话说,“此点道德疏失”自然是“瑕不掩瑜”的,决不能跟广大文人们信口……不,信笔开河或者信键盘开河以文字“创造”了无数历史的丰功伟绩相比。
不过,出于对广大知识分子的尊敬和爱护,我还是愿意将其中若干小小的不值一提的瑕疵提将出来。希望广大知识分子能够以此为戒,再接再厉勇猛精进,早日撒出天衣无缝永远不要被拆穿的谎来。
比如,“活体取肾”案。
2.
“活体取肾”指的是为了器官移植的需要,而在死囚尚未行刑的时候从他们身上剜取肾脏。这当然是极度残暴的了。
只是——这样的残暴究竟是属于可怕的“红卫兵”、“造反派”还是文思泉涌用自己手中的彩笔创造出如此残暴事物的文人,就不免值得考究了。
现有资料中有案可查的“活体取肾”案有两件。其一是1970年的黎莲被“活体取肾”;其二则是1978年李九莲案中的钟海源被“活体取肾”。
自然,按照若干文人的说法,文革中被“活体取肾”的决不止这两例。仅以我所见过的说法,就有“17例”、“六十多”、“超过三百”、“以千计”、“不完全统计超过三千”和“比比皆是无法统计”等随着时间流逝日益繁荣昌盛水涨船高的诸多说法。不过大概是我见识不广或者“思想不解放”不晓得“大胆假设”的道理吧,我所查到的仅有这两例。
真是羞愧啊!
而且我确乎也没有计入海外某位名为吴宏达的英雄好汉所提及的中Gong政权借公立医院“大规模贩卖人体器官”的恶行——如果计入那些的话,那么被“活体取肾”的中国人当然会多的多。
当然我不是怀疑吴宏达先生不信任吴宏达先生——唉!唉!唉!怎么说好呢?
——我很乐意相信吴宏达先生的“大规模贩卖人体器官”说是他“独立研究”的结果而非文人们“活体取肾”数字游戏越玩越大的必然结果;
——我也很乐意相信吴宏达先生乔装打扮更名换姓要某位中国依据海外的前检察官帮他联系器官移植,等到人家终于帮他联系好了他就高高兴兴带着美国特务去捉人家这种行为不应该叫做无耻而应该叫做有勇有谋机智勇敢;
——我也很乐意相信中国的文人或叫做“知识分子”是值得相信的……
唉!唉!唉!怎么说好呢?
还真是觉得那种家伙太靠不住啊!
这大概是我接受的阶级斗争教育太多,喝的“狼奶”太多受的“洗脑”太多,以至于“人性受到扭曲”,对知识分子这么伟大的群体也居然“极度缺乏信任感”起来了的缘故。
3.
黎莲,生平不详,目前的资料中可以找到的仅仅是她做过红卫兵,读过中学,1970年被枪决时18岁,有一个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
按照我们的文人们的说法:“和所有这个时代有思想的青少年一样,黎莲——这个红卫兵出身的少女也对文化大革命提出了质疑,她开始不断抨击‘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继而把自己的一些看法陆续写在信里,寄给了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在一次提干的前夕,这个男人的党性战胜了人情,将这些信交给了部队领导。”
真是好文笔,一句“和所有这个时代有思想的青少年一样”将那个时代没有“对文化大革命提出质疑”的绝大多数“青少年”统统归入了“没有思想”一类,于是乎何谓“民意”自然也就由文人们说了算了。果然是“大刀阔斧”“有勇有谋”啊!
部队领导把黎莲的这批信件转交给了地方,然后黎莲就“以‘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罪’被逮捕。”。至于黎莲究竟是否是因为这批信件而被定罪,黎莲除了写这些信件之外还做过别的什么没有,我们统统不得而知。
这并非是多疑:遇罗克同样是被长久以来说成是因“文字狱”、“言论罪”而被杀的,然而事实却是他被定罪却是因为私藏武器和组织非法团体。
没有人能够保证文人们在遇罗克那里练就的技巧不会用在黎莲这里。
随即转入了整件事情中最为“惨烈”和描写的最为翔实,以至于我们无法不认为写这些文字的“伤痕文人”大有可能就是当时挖取黎莲肾脏的人。
“那是一个黑云低垂,大雨滂沱的日子。不知什么原因,黎莲被秘密地押往去另一个城市执行。
囚车快到刑场了。一辆救护车跟了上来。囚车放慢了速度,两辆车靠近,都停了下来。
两名穿白大褂的人跳下救护车,匆匆爬上了囚车。
囚车里,四个人高马大的警察一下子将黎莲扳过身,让她的脸和身子紧贴在车壁上,上衣往上一撸,没有任何麻醉药,一把锋光闪闪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开了一个大大的洞……
动作准确,利索,宛如英国绅士般那样从容和镇静。
没几下,一个滴着殷红鲜血的肾,泼剌剌地落在洁白的瓷盘上。
医院的一间手术室里急等着这个肾,它将马上移植到一位领导干部身上。
为了肾脏的质量和保证移植成功,有关部门早在几天前就提出,希望在刑前就能得到死囚的肾脏。
仿佛那是一个烧饭的灶眼,为了不让它流血过多污染了车辆,人们匆匆往里面塞些纱布和药棉,同样也不用缝合。
难道还有给一个十几分钟后就行刑的死囚作缝合的必要吗?
我们的少女黎莲当即昏死了过去。在这之前猝然而至的几秒,十几秒间,她承受了怎样的痛苦?
接着,她获得了灵魂的提前解脱,也许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快慰?
她无需再面向让她魂飞魄散的山河。
她无需再直视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黑森森的枪口。
囚车拉响了警笛,呜呜地开向刑场……
那血,那少女的血,如汩汩的溪流,无声地从纱布,药棉里渗透出来,从她的衣服里渗透出来,染红了囚车的甲板,染红了脚下的大地……
一个美丽的生灵飘拂到天国去了。”
写的的确非常好。
然而有一件事很让人困惑:黎莲被处死刑是1970年,而中国第一例肾移植手术成功是在1973年。
而且为了避免排斥反应,中国的肾移植手术很长时期内一直是要求近亲之间方可移植的,至今也并没有完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要么,就是文革期间“残暴”的医院打算用这位“领导干部”的性命和黎莲的肾脏给医生练练手?这未免也太不重视“领导干部”了吧?
文革果然残暴的很啊!
不过,文革期间有这么重视“科技发展”么?以至于居然可以拿“领导干部”的老命或者小命开玩笑,好让医生从中获取“实际经验”?
自然咯——这都怪文革不好造反派红卫兵不好。试想若是文革期间科技发展速度快上一些,在70年前就把肾移植技术搞定,那么我们这些后世的文人们撒起谎来不就不会遇到如此重大无法解释的困难了吗?
他们居然没有想到后世的文人还要靠撒谎吃饭——真是目光短浅!真是无知愚昧!

4.事实上,一直以来我都在怀疑黎莲是否确有其人。
因为——用文人们习惯的语言来说罢:“冥冥中有一种感觉”,它告诉我被“活体取肾”的黎莲是一个“虚构”的“文学人物”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
这种感觉来自于另一桩“活体取肾”案,也就是李九莲-钟海源案。
说句心里话:李九莲和钟海源在所有的被宣传为受到“文革迫Hai”的女性中恐怕是仅有的两位能让我感到衷心的尊敬和爱戴的。
与另外的或者说相当多数的对“文革罪行”谎话连篇的描绘相比,李九莲-钟海源案要可信的多。我无法确定现有的对这件案子的描绘中是否仍然掺有文人们的谎言,但至少我可以确定:对这件案子的描绘本身没有严重的自相矛盾以及和明确史实的不兼容。
对这件案子的主流描绘中唯一可以确信被“为尊者讳”了的事情是:李九莲的确是在文革期间被捕的,然而在关押了多年之后的1978年被杀的原因却是她——为江青鸣冤,以及对当时主政的HGF、dxp有若干不敬之词。
而李九莲中受牵连被杀的小学教师钟海源被定罪则是因为为李九莲鸣不平以及对HGF、dxp有若干不敬之词。
对她们的许多观点我是持怀疑和反对态度的(当然这也可能是由于她们的许多看法现在我只能见到“删节本”的缘故,如果确是那样的话那么我要衷心的说一声抱愧。),事实上我很有些怀疑李九莲是否其实是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成了“反潮流”而非的确有自己的独立头脑,
不过无论如何,我认为这是两位极有勇气极有独立品格、值得尊敬的女性。
5.
令我对黎莲是否其实是个“文学人物”感到怀疑的原因之一是:李九莲的生平。
李九莲是江西赣州人,生平事迹比起黎莲来要可靠和清晰的多,不过如果要简单的描绘一下的话,那么就是:做过红卫兵,读过中学,有一个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
然后呢?1969年2月,李九莲再给男朋友的信中表达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就现在披露的部分内容来看,李九莲用描绘黎莲案的文人们的话来说,也“和所有这个时代有思想的青少年一样”:
“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产生反感,我认为刘少奇好象有很多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马列主义的……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林彪到底会不会象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
这是我所找到的仅有的李九莲给她的男朋友写的这份被“以言论入罪”的信的内容。
至于是否有别的内容,是否就是因为这些而被入罪——我不知道。
然后呢?李九莲“当兵的男朋友”把这封信上交了;然后呢?信被转到了地方上;然后呢?李九莲被定为“现行反革命”被捕。
有心人不妨对比一下李九莲的这部分经历和黎莲的入狱经过。
是不是雷同的有点过分?
不过李九莲倒不像文人们笔下的黎莲那样被跨越时空回到过去的先进医学专家给活体取了肾,她在之后的1972年,她被捕时任江西省革委会主任,把她定性为“全面系统反林副主席”、“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的林彪死党程世清倒台后获得了释放。
这似乎说明李九莲的被捕不见得是因为文人们一口咬定的“同情刘少奇、反对林彪”而因“越轨看法”被入罪。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她因为反对林彪而遭到了当权派中林彪死党的报复。
事实上李九莲被释放后却不能恢复名誉,被按照“现行反革命”、“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分配到江西兴国钨矿厂当徒工时,原地区公安部办她案子的人的托词是“林彪没有暴露前就反林彪是先验论”。
——这无疑是当权派的推搪抵赖反咬一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这种时候他也根本没有提及李九莲“同情刘少奇”的事。
到了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赣州公园贴出自己当年写给男友的那封信并连续张贴“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是,说得统统是“反林彪”。
李九莲的六份大字报轰动赣州,激起热烈反映,人们在李九莲大字报上纷纷写下自己的批语:
“向反林彪的女英雄学习!”
“反林彪无罪!”
“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
“人民支持你,李九莲!”
“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
“我们同情你,我们支持你,李九莲!”
“放心吧,呼啸的浪花,人民的大海永远与你同在!”
……
还是没人提及“同情刘少奇”那回事。
然而到了文革后李九莲被杀同情她的钟海源被活体取肾之后,李九莲却突然“同情刘少奇”起来了。
这让我非常怀疑文人们所提供的李九莲的那封信里,若干字句是真是假。
否则的话,怎么会那么多人那么长时间压根无人提及?
我相信文人们干得出这种事——糟蹋死人的人格,侮辱活人的智慧。
1972年8月,邓小平托江青带了自己著名的那份检讨给毛泽东表示真诚悔改,这份信又由毛泽东转交周恩来阅后“交汪主任印发中央各同志。”,由此获得了第二次复出的机会。
1973年2月,邓小平回到北京。
3月10日,中Gong中央作出《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
8月的十大上邓小平仅当选为中央委员,12月经毛泽东提议提升为政治局委员、军委委员。
1974年邓小平开始对当初为他带信的那个女人展开斗争,节节胜利。至1975年1月开始了“三项指示为纲”、“全面整顿”。
那些人不提刘少奇与此有关吗?
6.
李九莲在经历了与文人们笔下的黎莲太过类似的第一次入狱(或许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李九莲的第一次入狱成了文人们“创作”黎莲的模板?)之后,再一次入狱了。
这第二次入狱文人们的说法中依旧有许多不可索解之处。
批林批孔的政治运动声势极其浩大,在赣州市老百姓们也因此张贴了大量支持反林彪的李九莲、指责赣州地区许多领导的大字报。
赣州地委当权派因此恐慌,1974年4月19日夜再次秘密逮捕李九莲,关押于兴国看守所。
4月24日,当地二千余名群众集会声明支持李九莲。
会后,数千名群众涌向地委,要求释放李九莲。交涉一夜无果。
4月25日凌晨,数百名群众分乘四十余辆卡车奔赴兴国县要求县委和公安部门释放李九莲。
坦白说,这是李九莲第二次入狱过程中最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要知道,赣州不是什么大城市。按照文人们的说法,在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第二次被捕之后,“赣州二十万父老兄弟姐妹再也忍不住了”。
这有点可疑,因为赣州说到底是地级市,只有20万人似乎说不过去。然而同时也说明赣州人口应该并不算多。不要说以文革时期的具体发展状况,就算是如今,20万人的一个小城镇里,一次运动搞出40多辆卡车也不是很容易的事罢?不是一般老百姓做的到的罢?
这让我怀疑李九莲是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某些权力者争夺权利的工具。
事实上在文革期间无论是造反派还是红卫兵,的确是都可以大体分为“保皇”和“造反”两大派系的。大概的标志是:装备良好、资金充裕的大多是保皇派,因为他们“背后有人”可以得到各方面明的暗的合理不合理的支持;而冲击政府部门的两派都有,不过造反派冲击较低层政府部门的多,因为他们常常受到地方当权人物的压制和敌视,获取资料和敌对组织进行辩论斗争要困难的多,因此时常不得不采取一些激烈举动;而冲击较高层政府部门和保卫较严密的关键部门的则保皇派多的多,比如被称作“保爹保妈派”、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组成的“衙内红卫兵”中最出名的“中央、北京党政军干部子弟(女)联合行动委员会”(即著名的“联动”)就曾经六次冲击公安部,还明确高呼“高干子弟要掌权”、“打倒江×”、“打倒周××”、“打倒陈××”、“刘××万岁”等口号。甚至向公安部下达了最后通牒,确实堪称世界第一的那么牛。
这样的斗争其实贯穿文革始终,要真正清理权力体系中盘根错节的当权派组织,其实是决没有那么简单可以一蹴而就的,甚至也并非一次文革振荡就可以解决。毛泽东所说的“过七八年再来一次”并非虚语。
而以赣州当时的实际情况,四十多辆卡车的背后,恐怕是无论如何不单纯的。
同样的,既然被卷入了这样的漩涡,那么李九莲的未来如何也就无法再取决于她个人的行为思想究竟如何了。
这是坚定而又纯朴的李九莲的大悲哀。
一九七五年五月,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另有四十多人因为李九莲说话而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九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等等。
这次判决据说是得到了王洪文、张春桥的支持和指示,是否确乎如此,是否仅仅如此,有没有什么文人们没有或不屑说出而我们不得而知的其他症结在——
不得而知,还是不得而知。

7.
李九莲和因为她鸣屈而被杀的钟海源是长期被当作“文革罪行”而受到宣传的,然而一件无论如何难以解释的事情是:她们却并非死于文革,而是死于文革之后。
1976年9月,中国出了件大事:毛泽东去世了。
约一个月之后,中国又出了一件大事:两名有军权的中央委员出动大兵把两名没军权中央委员捉起来了,原因据说是那两个人要搞军事政变。
当年12月,中国又出了一件小事: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
这篇文章目前公开披露的只有这些,然而另有一些比较隐晦的说法指:同文中对dxp亦颇有不敬。
此时此刻的李九莲才是真正让我敬仰的。
这似乎又一次反证了文人们对她年轻时那封信的一些说法不甚确实。
而无论如何——年轻时的李九莲或许的确只是出于某些朦胧的意识才“系统反对林副主席”的;第一次出狱后的李九莲或许的确有为自己抱屈的心态才张贴引发4.25事件的大字报的——
但此时此刻的李九莲展示了自己真正的勇气。
于是她以自己的生命,殉道了。
1977年12月14日,李九莲以“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等罪名被公判于赣州市体育场,随即在游街之后被枪决于西郊通天岩刑场。
斯时,她的口中被塞入了一块竹筒,以防止她喊“反动口号”。
这件事究竟有多大确实性我并没能作什么详细的考证,不过我觉得这使得另一位被“文革迫Hai”的女性张志新被割喉管的说法变得极度可疑。
如果公开枪决尚且可以用一块竹筒就塞住嘴巴,那么据说被“秘密枪决”的张志新又何必要被割喉管那么麻烦呢?
割喉管而又要外表无伤,以及在口中塞入一块竹筒木块什么的,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难度孰高孰低却是不言而喻。
或许是文革后人变得更“聪明”了许多?
李九莲,享年31岁。
死后曝尸于野。唯一对她的尸身“感兴趣”的是一名实在应该查查成份的“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他把尸体的乳房和阴部割下来带回家,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
8.
钟海源,是另一位让我深感钦敬的平凡而伟大的女性。
她很可能根本不认识李九莲,然而,她却因李九莲而殉身。
钟海源,也就是第二起被“活体取肾”的人。我必须承认,在我作右派的时候,我曾经相信这是真的这就是“专Zhi制度”的罪行,如同我相信过一些人对黎莲案的说法;在我的观念转变之后,我又曾经极度的怀疑过这起案子究竟是否曾经存在。
毕竟“活体取肾”一说实在过度的骇人听闻,我难以相信这是正常人可能做的出的。
然而最终——我确信自己除非有机会亲身调查否则是不可能有结论的。
钟海源被“活体取肾”的案子不像黎莲案那样有明确的严重漏洞,我不可能从文人们的描绘本身判断真伪。
当然,也存在这样的可能:由于时间的流逝和知情者的老化去世,现在已经失去了对这件案子作切实调查的可能性。
钟海源是否的确被“活体取肾”,或许已成历史的悬迷。
但这不影响我对这位女性的钦仰。
钟海源原为赣州地区广播站广播员,批林批孔时期调任景凤山小学任教员。
在李九莲贴出自己的大字报为自己鸣屈的时候,她在大字报上留下了自己的批语:李九莲,你是我们女性的骄傲。
在李九莲第二次被捕入狱时,她主动找到了民间一些热心人发起组织的“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请求为李九莲的平反作一些工作。
当赣州地委指示“凡在调委会工作的人本单位一律停发工资”,很多人被迫离开了调委会。钟海源却依旧天天来,而且带着自己的两岁女儿。
1975年5月的“全面整顿”时期,几乎与李九莲被判刑15年同时,北京公安部批示:“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反革命性质组织。调委会主要成员一一被捕,其中“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朱毅被判刑20年。
而钟海源却在自己家里起草了《最最紧急呼吁》,《强烈抗议》,《紧急告全市人民书》等传单,自己刻,自己印,自己到赣南剧院散发。
最初因为她是个女人,又带着小孩,因此只被收入学习班检查交代——不论当时作这些事的具体负责人究竟有什么错误什么罪行没有,至少我觉得这种似乎很不“法治”的作风是值得我们今天的许多部门学习的。
然而钟海源却坚称李九莲无罪,于是被捕,判刑12年。
即使在监狱中,她仍然“态度死硬”,始终坚持李九莲无罪、调委会无罪,甚至在被殴打至小腿骨折断的时候,依然爬起来在监狱的墙上写下“打倒华国锋”等口号。
在这里,文人们的描绘似乎又给我们这些读者出了点小小的谜题。我所见到的一份资料中描写到:一九七六年四•五事件后,她在监狱里公开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结果,她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这似乎是在说钟海源被判处12年徒刑与她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这句话有关。问题在于当时她已经在监狱里了,而此时距离1975年5月李九莲第二次被捕和调委会被解散已有差不多一年时间。
当然,李九莲也是在关押了一年之后才被最终判决的,然而在判决前李九莲被关押的地方却是兴国县看守所。
钟海源被判刑12年究竟是在她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这句话之前还是之后?她的被判刑12年究竟和这句话有无关系?!
而且: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至少,一代农民总理陈永贵似乎就也说过“华国锋不如邓小平”的话。
除了对华国锋应该是有所贬之外,这句话的歧义未免太过严重。
然而我们恐怕已经没有了解这句话确切含义的机会了。
1978年4月30日,在李九莲被杀四个月后,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名是“恶毒攻击华主席”。

我不知道文人们在此的描绘是否是事实,然而这的确是值得记忆的一幕:钟海源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她有什么后事要交代?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昂首离去。
随即,钟海源被执行枪决并“活体取肾”。
具体经过不妨看看文人们对黎莲被“活体取肾”的描绘就有感觉了,反正文人们的描绘总能那么残酷。
不过抛开连篇累牍天晓得是真是假的渲染文字不提,钟海源的被“活体取肾”和黎莲的被“活体取肾”差别是在很小。
大体不过是:黎莲是被“活体取肾”后执行死刑的,而钟海源则是先被用“又粗又长”、“大牲畜用的”金属针管隔着短大衣“直插进肾脏”打了一针,按文人们所说是“南昌解放军九十二野战医院”的医生“通过部队领导转告行刑的一位副营长,不能一枪打死,要留活体取肾。”所以必须先打一针来“保护好她的肾”。
不过……有这么“保护”肾脏的么?“大牲畜”用的“又粗又长”的金属针管“一下子就捅进去”、“直插进肾脏”,就算那位“解放军的副营长”有隔着“短大衣”就认清肾脏位置并隔着短大衣“一下子就捅进去”的本事,那“又粗又长”的金属针管一旦“直插进肾脏”,那小小的肾脏还“保护”的了?
另外呢?钟海源的肾是被移植给了一位“高干子弟”也就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黎莲的肾则是移植给了一位“领导干部”也就是“高干子弟”的爸爸。
这也算一点区别。不过呢?关于她们的肾究竟移植给了什么人也并非众口一词:黎莲的肾被移植给了“高干子弟”以及钟海源的肾被移植给了“领导干部”的说法也是有的。
这使我越发的怀疑黎莲案根本就是文人们的“文学创作”。因为它的前半部分和李九莲的经历如出一辙;而后半部分则无疑是钟海源被“活体取肾”的加强版本。
黎莲被“活体取肾”一案的真相恐怕应该是若干文人打算把李九莲和钟海源糅合在一起,再把年龄改成更易惹人怜爱的“18岁”的少女,最后跨越时空送入文革来“抨击文革罪行”。
结果却由于胆子太大步子太快,结果时空机器的按钮按的重了少许,而可恶的文革科技发展又实在太慢了一些——结果:少女黎莲被“活体”取的肾大概不得不先精心保存上3年,然后才能移植入某位“高干子弟”的爸爸“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的儿子“高干子弟”——唉!简直成了绕口令!——的体内罢?
希望文革期间有那么好的设备。
也许文人们可以通过他们的时空机器把设备送去,以免那位“领导干部”或“高干子弟”苦等三年,还是只能在自己体内移植进一个肾脏标本。
9.
以上即我们现在能够找到的仅有的两起“活体取肾”案。
我们的文人或者叫“知识分子”们当然是决不会出错决不会撒谎或者即便撒谎别人也绝对应该相信的。
所以我无话可说。




九九重阳:啊,李九莲!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守园人 发布时间:2006-11-02 字体: [大 中 小]
再过两个小时,阴历九月初九:您就六十冥寿了。
那天为您刻谱,和您姐姐通话:“怎么这么多‘九’啊?”
“是的,生下来那天我爸我妈也是这么互问的。”您姐姐说。
看见曾昭银了吧?——那九九久久的孽魔,他终于死了——不,他早就在我心中死了,而您依然活着,永远活着!久久九九地活在熟悉的我的、陌生的他(她)的——一个民族不再蒙昧的良知里。
是啊,“你的故事我没有眼泪”——重阳九九,九九重阳早已不再是我孤独的思念。但此刻,我却孤独地看着镜中的自己,怎么也无法想象您那永远定格在三十一岁的青春,如果活到今天,该会是怎样的容颜?!
去年,《中国的眸子》又再版了,您听得见网友们对李炜光先生读后感《风中的芦苇》的读后感吗?
只是我不知道,对于您忧郁的眸子,对于钟海源,这些声音是慰藉,还是九九久久的......?
啊,芦苇依然在风中!
2006年重阳

原文:风中的芦苇——读《中国的眸子》(附后)
网友:我觉得,应该对历史的悲剧,进行最认真的清算,这样对社会的警告作用是明显的。
他告诉那些权力阶层,当他们在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时候,首先要想到人民才是权力真正的主人。谁要是对人民进行了不公正的杀戮,谁就要终身受到审判,并受到公正的判决。这种可怕的利用公权犯罪,不进行应有的判决,就会纵容更多的当权者犯罪。特别是这种对一个民族一部分自己同胞进行的无良心的集体迫害。绝对应该清算。
为了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后代有一片干净的土地。要学习犹太人对自己民族敌人的执着态度。犯罪不分种族差别,犯了罪不管什么情况,都必须手到惩罚。
中国历来的愚昧与落后与中国人对当权者的容忍胆怯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我们谁都有责任。这类事件如果不进行法律的惩罚,或许一天你我就是受害者,或许我们的子孙还是受害者。

黑骨头:[风中的芦苇]

风中的芦苇
你的故事我没有眼泪
因为
我的泪早以被愤怒蒸发
你的悲剧这世界一直就没有停止过
从来坏蛋渴望屠杀丰腴的动物
那是因为它的强壮与健康
谁在刺刀的面前都会退缩
你却挺着腰板
这才是你最大的罪
我会把你的故事留给子孙
告诉他们这世界灵魂的美丽是一条死罪
我让他们收起希望在灰暗的生活中学会鬼混
可,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勇气——这武神提着大刀在我胆怯的牢笼中嚎叫
我知道为了自由它不怕同你一样——被狂风摧毁

陈好古:渴望读到“风中的芦苇——读《中国的眸子》”这样的文,历史总是在不同的时代重演,要防止重演就要正视那段历史,伤感之后应该是反思,全民族都要反思。不要让中国的眸子黯淡。

网友:怒发冲冠,睚眦欲裂。少时读中国近代现代史,为秋瑾刘胡兰江姐诸巾帼先烈泪如泉涌,也庆幸自己生长在一个无比壮丽的新时代。哪里能够想到,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黎莲的惨遭杀害竟发生在这样的时代。不是法西斯,甚于法西斯。封建大山如此牢固大概是中华民族命里注定的厄运?

203:刚才在凯迪有朋友问我曾昭银现在哪里,他在赣州找到了三个曾昭银,都是干部,有的还有电话号码。 谢谢这位朋友的关注。
是啊,我也问,那个曾昭银现在哪里,他不能得到原谅,如果他还有脸活在这世上的话。
但曾昭银是谁其实并不重要,那个时代,有罪的人欠帐的人太多了。关键是我们这个民族从这个和许许多多悲惨的故事中能够汲取什么教训。
朱毅出狱后立即到北京上访,几经辗转,他终于有机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部报告了李九莲、钟海源的冤案。汇报持续了3个半个小时。据朱毅回忆,从念完李九莲那封信开始,会场上的人全部被深深地触动了,一位女同志当场哭出声来……
朱毅安置了她们的遗骨。钟海源的遗体在无数次的解剖下,已经残缺不全了, 朱毅也没有忘记去收拾李九莲的那个破箱子。箱子里空空如也。只找到一张李九莲在赣州冶金机械厂的工作证。他几十次复制放大了这张照片。这是我们目前能够找到的李九莲唯一的照片。钟海源的照片我们根本找不到了。
朱毅最关心的,是钟海源的独生女儿,她叫徐小云,十几年前,她在赣州卫校读书,现在不知在哪里。她告诉朱叔叔,她“现在,偶尔还会掉眼泪”,看到清明节那么多人给烈士献花圈,她会问“为什么没有人给我的妈妈献花圈?妈妈的坟在哪里?她一定很冷清的”。她说,清明节那天难过了好久。“朱叔叔给了我一张妈妈的照片,平时夹在日记本里,每天晚上写完日记的时候看一眼,心里说一句“妈妈祝你晚安!”好像妈妈就站在门口,慈爱地注视着我。” 生活,欠这个女孩子的东西太多了!
李九莲、钟海源被杀害已经快30年了,中国距离一个民主法治国家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两个女子,李九莲、钟海源的眼睛在注视着我们走向未来……

亦忱:从惨绝的个案来剖析一种制度,确实能给人带来极大的震撼。但作者没从深处思考,这种制度是每个中国人以前必须接受,现在也不能摆脱而只能加以“改革”,今后还必须全盘继承的制度。过去不接受这种制度安排的人,有什么下场就不必再说了;现在想摆脱这种制度的人,恐怕下场也不会比16年前的尝试者好到那里去;问题是全盘继承这种制度而不想从根本上改革的人,其下场会怎样?
当击鼓传花的游戏结束,鼓点停下来时,握着这朵“花”的人会是谁呢?我们有生之年能见到这个人是如何处理这些制度留给给他的包袱吗?中国人的宿命为什么会是这样啊!我能的祖先究竟造了什么孽啊?!让我们中国人在历史的隧道中走了100多年还看不到阳光!

一介:无法不为之动容,无法不为之震撼!我们怎能忘了过去,我们怎可忘记过去?肉食者啊!不要让我们民族的沉重压在那些弱小的肩膀之上吧。她们本应享受到我们能享受到的一切。请上帝把她们变成美丽的天使吧。

中原客:曾经听过余杰先生讲述林昭的悲惨境遇,今天又读203先生带来的李九莲的命运绝唱。
两个弱女子,面对一个疯狂的时代,竟然做出了如此伟大的抗争。
其实这抗争本来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当全民族陷入疯狂的时候,这样的抗争就显得是那么伟大。时隔仅仅20多年,我们今天活着的人又有多少人还记得她们呢?又有多少人知道这悲惨的一幕呢?有人说,文革我们已经反思的够多了,为什么今天还在反思呢?我们反思文革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吗?可是,历史常常会有惊人的相似。
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又怎能避免悲剧的重演呢?或者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历史是什么,更何谈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呢?我们对文革的检讨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呢?巴金先生倡言建立“文革博物馆”多少年了,可为什么就是没有官方的开门纳谏呢?文革时打倒一切“反动权威”,但同时却又是最最崇拜权威。一个人的权威统治整个民族的心灵。我们批判了个人崇拜,说不搞个人崇拜。
但说归说,做归做,个人崇拜究竟消除了没有呢?君不见左一个思想,右一个理论,这一个代表,那一个先进。咱老百姓总是落后于时代,什么时候可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理论。即使没有思想理论,有自己真实意志选出的代表总可以吧。可是,所谓的代表是我们自己选出来的还是标榜出来的呢?
反思文革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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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拷问:祭为追寻自由而死的李九莲钟海源
http://news.163.com 2005-09-05 11:18:35 来源: 平凉日报   网友评论 38 条
  常常,读书读到不快之处,读到让我落泪之时,读到我愤怒的拳头砸在了书桌上,我心里总要冒出这样一句话——人,有时候更像畜生。苏格拉底曾向世人掷下一句话:人,认识你自己吧!但要真正认识自己,或者我们同类,却是极其艰涩的。一天早晨,我读到了《东史郎日记》一书。是一个阴天的早晨,窗外灰朦朦的天空暗合了我阴冷潮湿的心空。我一直想象,1937年的中国,风一阵一阵刮着,沙尘弥漫在空中,整个天穹像偌大隆起的锅底,灰茫茫扣在人们头顶,把白昼变成了黑夜。据井上靖、铃木正四《日本近代史》承认,从1937年(昭和12年)至1943年的6年时间,中国在抗日战争中遭到巨大损害,军人死伤562万人,日本占领区一般民众被杀135万人,空袭死伤76万。这仅是日本学者的说法,实际数字何止如此,谁又能统计得完全呢?那场使千百万中国人生灵涂炭、家破人亡的日本侵华战争是一段并不久远的历史。作为鬼子兵的东史郎已经年近九秩,他无忌地公开了这个特别让有些人讳言的历史“隐私”,完全是出于他良知的“善”的行为——善举中交织着老兵的反省与忏悔。他终于说出了这样的话:“我要在这里记下战场上的真实。”战争是什么?战争二字就是残忍、悲惨、暴虐、放火、屠杀等等惨无人道的众恶之极的代名词。战争的真实情形,似乎是最大的痛楚,又似乎是无尽的悲痛,还似乎是对永恒怨恨的呐喊和悲伤……




  谁都知道,战争是一桩无法宥恕的罪行。侵华日军的残暴行径已被钉在人类文明史的耻辱柱上。作为中国人,谁忘记它就意味着背叛人性,谁否定它就是泯灭良知。东史郎本人就是鬼子兵,毫无疑问,他曾挥刀杀人,双手也沾满了血腥,但他人性中尚残存一点难以排遣、难以解释的情绪。比如:“我们的生命也会被战争这把巨大的扫帚轻而易举地扫掉吗?想到这里,我就万分憎恨战争。”如果说晚年的东史郎,他的心灵在人性与非人性、理性与非理性之间徘徊和沉浮,那么,依稀存在的良知正是日后引领他直面历史、走向忏悔的一盏路灯。毕竟,在日本,像东史郎这样的人并不是很多啊!放下书本,我仍被日军屠刀的寒光、罪恶的子弹、卑劣的兵燹、兽性的淫掠而惊魂未定。人性的泯灭,其实就是人的死亡。我永远难以忘记这样一个细节,日本本多胜一在《天皇的军队》一书中记叙这样一件事:日本兵萱沼明道第一次杀人——他参加了屠杀12个中国青年的罪恶行径,“皇军士兵每个人杀了两个中国人。坑外面也躺着几具尸体。后脑都被击碎,脑浆溅了出来。萱沼当时的印象是,在秋日的夕阳之下,红白相间的脑浆颜色鲜艳,显得很美。”

  杀人产生了美感,这是多么野蛮的部队!无独有偶,我在《西路军沉浮录》一书中看到这样一个情节:两个被俘的战士——一男一女,被马匪绑住手脚,全身用棉花包上,倒上油用火点着。被烧的人疼得受不了,跳着挣扎着,马匪们哈哈大笑,有的高声喊道:好看啊!好看!余秋雨说:文明的伤心处,不在于与蒙昧和野蛮的搏斗伤痕累累,而在于把蒙昧和野蛮错看成美丽。人类只看见苦难而看不见耻辱,是悲哀的。耻辱是心灵的体验。杀人产生了美感,把人烧着了“点天灯”,还要觉得好看,这是怎样的一种残忍?有一天,东史郎和两个日本兵随车而行,看见3个中国农民涉水而逃,一个军官举枪射击,都未中,这位东史郎拿过枪来,一阵乱射,3人霎时倒在了血泊之中。正是这样一个刽子手,九十高龄了,才从人性中复苏出一丝忏悔来。

  1942年日寇发动“秋季扫荡”,女战士刘耀梅不幸被捕。一个叫荒井的日本兵扭曲的脸变成狞笑:“我要尝尝她的肉是什么滋味。”……刀子挑开了衣服,刀锋割开了裤管……刀子割入大腿,鲜血像泉水一样溢流。这位22岁的姑娘狠命地咬住了牙齿,一声不哼。荒井把她大腿上的肉放在火上当场烧烤,用刀子插着放在嘴里,边吃边说:好吃,好吃!刘耀梅破口大骂:“你们,这些两条腿的禽兽。”这话还是激怒了荒井和他的部下,一群鬼子兵执刀扑了上去,扯住了她的头发,割下了她的乳房,砍下了她的头颅。刘耀梅被残害后的照片,至今保存在一位老太婆的手中。这照片一定是令人目不忍睹的,它记录了人类兽变的历史,让世人触目惊心。战争像地动山摇、飞沙走石的风暴,将无数女性和儿童也推进了血火之中,可她们是无辜的啊!她们鲜艳的生命,历史当铭记。

  不仅仅是战争使一些人兽性大变。人的兽性是在无尽的贪婪与欲望之火中滋生的。自我中心意识极端膨胀,则会残忍成性,其状若狂,其狂若疯。明代一宦官深得神宗皇帝恩宠,权钱在握,惟感遗憾不能“御女”,手下人百般献媚,投其所好,说什么“食小儿脑千条其阳道可复生如故”,以致“税署池中,白骨齿齿”,民间“四方失小儿者无算”。呜呼!一个宦官竟如此残无人道,真是世无罕匹。汉室皇后吕雉嫉妒戚夫人的姿容,儿子在位时,吕后将戚夫人头发剃光,手足砍去,挖去眼珠,割去耳朵,又用哑药将其弄成哑巴,然后装在坛子里,放在厕所,谓之“人彘”。彘者,猪也。这个狠毒的女人心里一定在骂:“谁让你拥有闭月羞花之美貌!我现在让你变成猪,让你不死,让你阅尽人间的大悲哀。”其实,动物间相残,也不至于如此。动物间的弱肉强食,只是取其性命饱我饥腹,别无他意。而我们人类呢?

  “文革”骤临,灾星高照。有一天,几个工作人员把张志新从狱中提出,拉进一间单人宿舍。只听几声残叫,张志新再也说不出话了——她那为真理而呐喊的喉管被割去了。一名叫李九莲的美丽少女,给恋人写了一封信,信中阐明了她的人生观。而那位“恋人”认为她的观点“反动”,就将信交给他的上级。“上级”如获至宝,两个月紧急“调查”后,将其抓进公安局。1977年12月14日,浮云蔽日,上午9时,李九莲被“五花大绑”,她的下颚和舌头早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在了一起。一声枪响,她倒在一片墨绿的小松林后的荒坡上。她的亲属不敢收尸,公安部门为了侦察是否会有未被捕获的“李调会”(为李伸冤的群众组织)成员前去掩埋献花圈,而存心让其抛尸荒野。故事并没有结束。

  一个月后,曾是“李调会”成员的广播员、已有3岁女儿的年轻女教师钟海源,在南昌郊区被秘密处死。执行者却奉命没有将她一枪打死。她在昏死中,被一群人连忙抬进早候在刑车旁边的一辆红“十”字车上。她仍在怦怦跳动的心脏霎时被人挖出,移植于另一张手术台上带着氧气罩的垂危患者的胸膛。然后,就有人上她家索取5分钱的子弹费。因为愤怒,我的心倍觉寒冷,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场惊世的侵略战争虽然远去了。而人与人之间的战争并没有结束,有些战争才刚刚开始。现代文明仍不能把黑暗角落里的罪行全都击得粉碎,正义的声音有时候很微弱。人性的丑陋,使人们的心被庞大深邃的疼痛折磨着。放下这本《东史郎日记》,我感到心灵不堪承载一种前所未有的沉重。残忍和罪恶吞噬着人间的光明,心灵的珍珠时常被灾难碾成齑粉。当魑魅翩翩时,正是怨鬼啾啾时。我们美丽的星球上,战争仍连绵不断,死亡常常拥抱生命,人与人之间的撕杀根本还没有停歇。传说上帝最先造的是光,在此之前,他运行在无边的黑暗中,浑浑噩噩。有一天,他忽然开窍——“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世界应该是充满光明的。刘廷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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