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華人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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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華人喪禮(俗稱「白事」)是華人傳統文化的四大家禮,特徵在於「重孝道、明宗法、顯等級、隆喪厚葬」,它現在結合了儒家道教佛教民間信仰擇日占星風水地理的文化色彩,也因不同的宗教、籍貫和地區,衍生出不同的習俗與禁忌[1][2]

馬來西亞華人的背景[編輯]

馬來西亞華人(包括馬來亞華人、沙巴華人和砂拉越華人)是馬來西亞的第二大民族,根據2016年的估計約有7,417,800人口,佔總人口的23.4%,主要分佈在馬來亞半島西海岸雪隆檳城霹靂森美蘭馬六甲柔佛,以及東馬沙巴砂拉越的主要城市。[3]

馬來西亞華人的祖先於明清至民國時期來自中國東南沿海地區,也就是現在的福建廣東廣西海南等省份,主要的方言語群有閩潮語系粵語系客語系幾大類,包括福建、客家、廣府、潮州、福州、海南、廣西、興化、福清等方言語群;此外,也有少數來自長江下遊一帶的浙江、江蘇和上海持吳語方言三江人,以及來自華北持官話的方言語群;另外,馬來西亞華人還包括回族峇峇娘惹、福建暹(Hokkien-Siam)、華嘉族(Sino-Native)等群體。

馬來西亞華人的傳統信仰融合民間宗教的特色,一般多數人雖未曾皈依三寶,卻仍會自稱信仰佛教或道教(粵俗偏佛、閩俗偏道),但通常偏向於民間信仰英語Malaysian folk religion,信仰帶有明顯的功利目的,對三教的學說、經典和教義也甚少瞭解。少數有確實信仰者的主要宗教信仰包括漢傳佛教道教英語Taoism in Malaysia(含道派和法派教門)、基督教天主教,其他則有伊斯蘭教興都教英語Hinduism in Malaysia德教英語De teaching真空教藏傳佛教南傳佛教天道一貫道創價學會真佛宗無宗教

殯葬禮俗[編輯]

馬來西亞華人的殯葬禮俗可以分為「」、「殮」、「殯」、「」和「」五個階段,[4] 每個階段比起過往都已經相對簡化,一般人往往是跟隨殯葬業者的指導來進行,一些習慣禁忌只有老一輩的長者有所瞭解,卻又抱着「但知不可,未能知其不可之意」的心態,充滿了忌諱和迷信色彩。

人們在日常中往往會用到的「禮俗」一詞,實際上要分成「」和「」來講,兩者之間相互影響,關係密切,卻又有所區別。「禮」是古時統治階層所制定的儀節,用來維護社稷的倫理秩序,並對違反禮製做出處罰,上行下效,做為對民間的生活規範;「俗」是民間百姓的生活智慧,約定俗成,成為一種區域性的風俗。「禮」可下行民間,「俗」可上升爲禮,兩者各行其是,同時並存,統稱為「禮俗」。[5][6]

禮制的演變由《周禮》、《儀禮》、《禮記》、《開元禮》、《政和禮》、《開寶禮》、《書儀》、《家禮》、《會典》、《明集禮》、《大清通禮》、《家禮大成》至《民國通禮》,歷朝歷代均有所變易;民間習俗則來自於民間的鬼神信仰自然信仰祖靈信仰,以及百姓對禮制的認知差異,加上缺乏文字記載,在各社會階層中口耳相傳,形成「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的社會現象。

城鄉差距(或世代差距)在喪禮的表現,在於城市人較注重服務品質、鄉下人較注重法事規格和祭品多寡、年老人較注重排場、年輕人較注重便利性、大家族較注重人際關係、政商界較注重人脈拓展、也有的人會注重風水、恪守古禮和禁忌,諸如此類;要求面面俱足的結果,將直接反映在喪禮的整體消費。

治喪流程[編輯]

如下所示,一般由初終、入殮至舉殯為止的治喪流程:[4][7]

  • 初終:當親友過世時,家屬開始聯絡殯葬業者、領屍、辦理死亡證、安排治喪地點和協調治喪事宜;如有必要的話,則成立治喪委員會
  • 入殮:由殯葬業者協助死者洗身、穿衣、化妝和安置在棺木內謂「小殮」,擇時放入隨葬品封釘和蓋棺謂「大殮」,家屬要決定是否進行防腐或冰存。
  • 示喪:在喪宅門外吊燈籠、為鄰人門口掛紅和發訃聞通知親友,馬來西亞華人有「報紅不報白」的風氣,所以一般是在報章上刊登啓事[8]
  • 停靈:由初終至舉殯為止,棺柩一般停放3-5天(或者更短、或者更長),年幼、未婚和不滿60歲的獨身者,可能只會停靈1天。[9][10][11] 停靈期間由家眷負責捧飯、守靈和燒腳尾錢。
  • 作功德:延聘僧道開設壇場,做功德法事。
  • 燒靈屋:家屬焚化衣箱、紙錢、靈車、靈屋、傭人、電器等紙紮品,供死者在另一個世界享用。
  • 奠禮:奠禮也稱為「告別式」,是舉殯前公開讓親友、同事和社團代表祭奠的場合,俗稱為「致祭」(白話tì-tsè)。
  • 舉殯:移送靈柩前往埋葬地或火化場。

西式喪禮的流程略有不同,停靈期間的法事改成追思、禱告和唱聖歌的儀式;從殮房直接出殯的案件,則省略停靈期間的過程。

喪葬場所[編輯]

馬來西亞的殯葬政策是以有神論為基礎,將死亡視為是宗教事務,處理喪事的場所被定義為宗教領域,由民間團體自行管理。[12] 華人的治喪場所通常會選擇在自宅搭棚、停放在會館宗教場所附屬的殯儀館,或者是在商業經營的殯儀館內辦理,但在少部份地區有公共殯儀館的設施。[13]

地方政府規劃出合適的地點為火葬場,核發許可證給該處的經營者,但不提供也不參與基礎的建設,純粹是負責審批的角色,只有少數的地方政府有公營的火葬場設施。[14]

同樣的,地方政府也規劃出合適的地點為墓地,墓地設施包括有宗族墓園、華人義山、宗教墓園及商業墓園;骨灰安置場所主要有寺院宮廟、社團附設的納骨堂,以及商業經營的靈骨塔。

宗教禮儀[編輯]

華人傳統喪禮一般會延聘熟悉有關方言和鄉俗的道士,前來為死者招魂超度做法事。周代《禮記》等文獻記載古人對於魂魄歸處的認知與理解,塑造了中華文化對於鬼神生死的傳統觀念。喪禮在周代禮制中屬於「凶禮」,《周禮·春官·大宗伯》曰:「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凶禮傳遞「以禮相待、 克己復禮、禮尚往來」的態度,建立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鬼神之間的相處模式,具有哀悼憂患、弔唁災難的社會作用。[15] 禮制中所載的踴、朝夕哭、反哭、虞祭、卒哭、小祥、大祥、禫祭等各種禮制,最主要作用是為了維持宗法統治和社會倫理秩序。

中國道教創立於東漢末年,佛教在魏晉時期大舉興盛,此時六朝處於一個戰亂不已的時代,為死者設壇作齋、超度亡魂正切合了社會的需求;佛教的「拜懺」最先起源於南北朝時期,同時期的道教受到影響,也開始有「水火鍊度」的觀念,結合了儒家的祖先祭祀以後,超度法事於唐宋時期逐漸在民間廣為流傳,元明清時期到達一個高度的階段,成為中華喪禮的一個重要部份。[16]

主持法事的人員稱為師父、司公、尼姑、齋姑、師兄或師姐,法事科儀包括請神、告祖、引魂、沐浴、安靈、水懺、藥懺、解結、頒赦、還庫、過王、過橋、打城、破獄、牽𰹬等,一般上是會根據死者的性別、年齡、身份、死因、目的等狀況來安排法事的規格。

佛化喪禮根據漢傳、南傳和藏傳佛教而有不同的科儀,法事包括助念、誦經、禮佛、持咒、拜懺、施食、煙供、迴向放生、放水燈等,佛教徒相信為死者修福布施、供養三寶,乃至等施一切眾生,可以將功德迴向給死者,幫助死者早日超生,脫離苦海。[17]

伊斯蘭教是馬來西亞的國教,信奉伊斯蘭教的信徒稱為「穆斯林」,根據國家政策和伊斯蘭教的教義,華裔穆斯林的遺體必須由教友來處理,非穆斯林無法干預;假設非穆斯林家庭中有成員皈依伊斯蘭教的話,管理穆斯林事務的宗教局將支配死者的喪葬流程,喪禮過程由宗教司來主持。[18] 另一方面,只要穆斯林本身不違背宗教的教義,當局不干涉穆斯林參加非穆斯林喪禮的權利。[19]

基督宗教(包括新教天主教)的喪禮由牧師神父來主持,引導教友進行追思、祈禱禮拜彌撒和唱聖詩,藉由信仰的力量撫慰在世的人,也祝福死者獲得永生救贖

創價學會的喪禮由學會內的資深老師主持,引導學會友唱題迴向給已故的親友,場面趨向於簡潔、隆重和莊嚴。

一貫道的喪禮由道場的點傳師或資深壇主主持,引導道親獻供、誦經、證道和唱追思歌,力求喪禮場面圓滿肅穆,從而宣揚道場的寶貴與殊勝。

葬——歸宿[編輯]

死者最後的歸宿須要考慮到死者的意願、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同時家屬也要考量自身的經濟能力,通常是以土葬火葬最為流行,差價主要是取決於墓園、墓穴或納骨塔的地理位置、經營方式、建築結構、保安系統、設施維護、材料設計和服務品質。

  • 土葬:土葬迎合華人傳統「入土為安」的觀念,人死後埋入土中的礦穴為「墓」,墓上築起的土堆為「墳」,並稱為「墳墓」。死者埋葬後數日,子孫親自到來巡視,稱為「巡墳」或「拜三朝」;爾後墳上豎立墓碑,子孫再擇日前來祭拜(一般與百日同做),稱為「完墳」、「謝土」或「旺山」,如此才告圓滿。土葬由擇地、開礦、進礦、閉礦、勘輿、完墳均要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自然價格高昂,如今多為老一輩長者的選擇。
  • 拾骨葬:拾骨葬是在死者埋入土中若干年以後,取出遺骨放入金塔,再重新埋葬的一種葬法,俗稱「拾金」。
  • 火葬:火葬比起土葬來得經濟和便利,較大的開銷是來自塔位的價格,塔位的類型有地下墓穴、納骨塔(堂)、納骨廊道或納骨牆;死者的骨殖被撿進骨灰甕以後,由家屬安奉到選好的位置,稱為「進塔」。
  • 自然葬:自然葬是對樹葬花葬海葬等環保葬法的統稱,是源自先進國家的喪葬觀念,馬來西亞華人的喪葬觀念較爲傳統保守,且馬來西亞未有迫切需要推行自然葬法,所以會選擇自然葬法的均屬於少數和單獨的個案。[20]
  • 生命寶石英語Memorial diamond:罕見而且價格昂貴,目前罕有業者代理。[21]

圖片[編輯]

祭——祭祀[編輯]

死者下葬以後的祭祀活動,包括:

  • 返主、安靈:死者下葬以後,由家眷捧神主回家中安奉在廳堂,俗稱「安神主」。
  • 做七:死者死後每隔七天舉行一次祭禮,直到七七四十九天為止;現代社會無法按時做七,也有縮短的作法,稱為「切七」。
  • 百日:死者死後百日舉行的祭禮。
  • 對年:死者死後一年舉行的祭禮。
  • 除靈:滿七、百日或對年時,撤除供奉神主的靈桌,一般與「合爐」同做。
  • 合爐:喪期屆滿以後,擇日將亡魂請入家中的祖先牌位,並將死者的神主焚化。
  • 三年:死者死後再一年舉行的祭禮。
  • 祭祖:死者新喪未滿一年,過節時須要提前一天祭拜新亡魂,節日當天則如往常祭拜祖先,傳統祭祖的節日有除夕春節清明節端午節盂蘭節中秋節重陽節冬至等節日。

不同宗教對死亡的稱謂[編輯]

不同宗教對死亡的稱謂,如下:

  • 儒家:逝世、夭折、死亡壽終、千古、仙逝、靈右
  • 道教:屍解、羽化登仙、魂歸九泉、駕返瑤池、駕鶴歸西
  • 佛教:涅槃圓寂、往生、坐化、入定
  • 伊斯蘭教:歸真
  • 基督宗教:蒙主寵召、魂歸天國、安息主懷
  • 一貫道:歸空

其他細節[編輯]

其他的喪葬細節,具體如下:

  • 棺柩:馬來西亞華人選用的棺木有中、西兩種款式,胭脂木梅花棺是傳統的中式棺木,以整棵完好的樹桐製成,重量可達數百公斤,製作耗時,價格昂貴,只適用於土葬,多為享高壽者才會使用;西式棺木有土葬棺和火葬棺兩種,土葬棺以胭脂木、帝王木英語Agathis borneensis正艾木英語Neobalanocarpus柚紅木等木材製成,火葬棺則以硬紙板中密度纖維板製成,這兩種棺木可以透過有機玻璃瞻仰死者的遺容,所以在市面上較多人使用;[7] 近年,亦有業者引入蜂巢板英語Honeycomb structure製作的環保棺木。[22] 由殮房直接出殯火化的案件,則一般選用簡便的火化棺。
  • 壽衣:死者穿戴的壽衣有中、西兩種款式,中式男裝是長袍馬褂、中式女裝是鳳仙裝;西式男裝是西裝、西式女裝是洋裝。中式男裝壽衣要雙數,有六、八或十二件,中式女裝要單數,有七、十一或十三件;有些地方有未滿上壽(60歲)不穿壽衣,只穿戴平常衣物的習俗。
  • 孝服:孝服在禮制中稱為「喪服」,古代中國社會以父系為宗,遵古禮本宗九族皆要「變服」,從禮制而服曰「正服」、因特殊理由降級而服曰「降服」、因道義原則而服曰「義服」、因特殊理由升級而服曰「加服」;此後,隨着喪期遞減而變換喪服的等級,直到「除服」。如今的喪服只有分辨親屬關係的功能,一般只有直系卑親須要「帶孝」,故名為「孝服」;旁系卑親不太要求帶孝,兄弟姐妹叔嫂舅姨夫妻之間亦有「同輩無孝」的觀念,女婿同樣是「有服無孝」。
  • 孝誌:帶孝才是從喪服禮制中演變而來的制度,具體是表現於「孝誌」。孝誌是孝服的具體而微,有環形長方形正方形、蝶形、扇形絲帶等形狀,別在手臂上以示居喪。「居喪」的目的是要時刻提醒帶孝之人,言行舉止應當以盡哀、盡孝為先,切勿逾矩;同時也告知他人,居喪者正行舉哀之事,如有唐突或怠慢之處,請勿見怪。孝服、孝誌的樣式(和顏色)因不同地方和籍貫而有差異,全馬各地皆有不同,形式不一而足。
實務操作上,家屬在親人過世後即刻換上孝服為「常服」,如有需要外出時則換上素色衣服;舉行過「請靈儀式」(告靈、告祖、告天地)以後,凡有法事和祭拜場合均佩帶上孝誌為「祭服」,直到死者下葬後才換回普通的衣服;其他親友依個人意願與否,於當天戴上孝服和孝誌。家屬在居喪期間都要佩戴孝誌,由於農業社會轉變成工商社會的緣故,日常穿戴孝誌往往會造成許多誤解和不便,所以多將孝誌寄放在靈堂,稱為「寄孝」;直到喪期結束,才將孝誌隨之火化。
  • 賻贈答禮:在喪禮中致贈死者家屬以現金財物,稱為「賻儀」;此外,也有致贈以花圈、花籃、果籃、輓額、輓幅、輓幛、輓聯、衣被、唁文、車輛、香茶酒食、金銀紙等物品,統稱為「贈儀」;死者家屬則回贈以毛巾糖果飲食紅線利是,以表達感謝和維繫人際關係之意。
  • 擇吉:篤信風水術數的人在進行喪葬事項時,均要請專家擇日課表;擇地則是選擇埋葬的吉地、方位和坐向。
  • 顏色:傳統喪禮以白色深藍色為主色調,尤其白色素服是主喪者的顏色,佛化喪禮偏好於黃色,辦理喜喪則不禁紅色;西化喪禮偏好白色和黑色,白色象徵天國的純潔,黑色則表示對死者的尊重。
  • 閏月:世俗有謂「對年對日作,死人無閏月」,死者對年祭日如遇有閏月,馬來西亞華人的習俗通常並不是提前一個月做祭(以12個月為準),而是不計閏月,均做正日(以13個月為準)。[24]
按照舊時的民間習俗,「閏」有添加吉祥的涵義,所以逢遇閏月的年份,家中有上壽的老人可以為自己訂製棺木,放置在家中廂房或草棚,有升官發財之意,俗稱「喜棺」。女兒可以為家中老者添加壽衣,或者由媳婦代之,有健康添壽之意。

禁忌[編輯]

俗語有謂「各處鄉村各處例」,其實在不同的地方和籍貫皆有不同民情風俗禁忌,它是為了避免產生誤會、不合乎)、違反法制或帶來危險(得到某種教訓)的事情。馬來西亞華人喪禮較常有的喪葬禁忌,一般有:

  1. 家屬在服喪期間,恪遵不進出廟宇、不拜訪親友、不嬉戲娛樂、不參加婚喪喜慶活動、不剃鬚理髮、不化妝打扮、不穿戴飾品、不打掃、不圍桌吃飯(有團圓熱鬧之意)的禁忌,目的是要將社交娛樂減少到最低程度,以行為來表示失去親人的哀慟之情;演變至今,被認為是喪親家屬的身上不乾淨,會把不好的楣運帶給別人。
  2. 未婚而身死者、年輕而身死者、父母翁姑健在而身死者,喪禮規格不可逾越身份。
  3. 死在外頭的人不可進家門,從古時防疫的角度來說,是避免客死異鄉的人將瘟疫帶回家鄉傳播開來。
  4. 出席喪禮時,不可亂指別人辦理喪事的地方、不可指點死者的遺照、不可議論是非、不可濃妝豔抹、不可亂開玩笑、不可隨意拍手,這些都是對死者的不敬。
  5. 新娘孕婦稚童可以選擇不參加送終,避免勞累和造成情緒的強烈波動,對自身和胎兒的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6. 夫妻不相送、長輩亦不送晚輩,欲送行者必須先行離開喪禮會場。
  7. 平時不可和老人家討論死亡、不可經過辦理喪事的地方、不可提及和「4」有關的事物,避免招致死亡。
  8. 剛剛辦完紅、白事,一定期限內不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紅白相沖、紅紅相沖、白白相沖)

殯葬服務產業[編輯]

馬來西亞過去的華人葬禮是由同村分工合作完成,隨着時代和社會的變遷,現在則多是由壽板店轉型而來的殯葬業者,包辦殯葬服務(接體、洗身、入殮、化妝和下葬等)、禮儀服務司儀、襄儀、引導和接待等)、靈車司機業務代理等「一條龍」服務,[25] 一些從業人員可能會同時跨越多個不同的身份。傳統上的稱謂包括:

  • 主家:傳統上是由逝者的長子擔任「喪主」(主人)、亡者妻或長子婦擔任「主婦」。
  • 代理:喪家與殯葬業者、墓園之間的中介人,可以代為安排及尋找喪家所需要的服務,但本身未必提供服務。
  • 棺材佬:過去是指壽板店的經營者,現在則是指傳統的殯葬業者。他需要瞭解喪禮的各個流程,並分配工作給不同的工作人員,但不一定需要深入參與當中的細節;換言之,即是負責指導整個喪禮的監督。
  • 堂倌、襄工、「婆仔」:負責打點靈堂事務和接待家屬親友的人員,現在多由殯葬業者來包辦工作內容,一般稱之為「禮儀師」或「服務員」。
  • 師傅:對宗教師、法師、功德師、擇日師、地理師、撿骨師、墓碑雕刻師、瓷相技師和資深工作人員的敬稱。
  • 喃嘸佬:打齋師傅。
  • 風水佬:地理師。「做風水」也可能是指修墓的工匠石匠英語Stonemasonry泥水匠英語Plasterer
  • 仵作佬、仵工:泛指接體(遺體接送員)、洗殮英語Diener(洗殮師)、入殮(入殮師)、化妝(遺體化妝師)、開礦、落礦、抬棺(扶柩員、扛伕)和火化場的工作人員,也就是有機會直接接觸到死者遺體的喪葬人員;「土公仔」指負責掘墓、下葬、修造、拾金、遷葬的工作人員。
  • 紙紮佬:製作紙紮的師傅,一般的紙紮品可以在神料店英語Religious goods store購買,複雜的紙紮品則要專門訂製。
  • 拾金佬:撿骨師。
  • 司儀:主持奠禮程序的人員。
  • 襄儀、禮生:襄助奠禮程序的人員。
  • 司庫:打理財物出納的人員。
  • 伙食、炊事:打理廚房飲食的人員,現在多是交由自由餐飲業者提供服務。
  • 其他:除此之外,還有墓地管理員、遺體spa美容師、遺體修復師、防腐師、殯儀花藝設計師、殯葬樂師、靈車司機等其他相關的從業人員。

殯儀、墓園、宗教和風水屬於不同的服務產業,大多數的傳統業者仍然保留學徒授藝的方式,少數集團業者則延聘來自中國台灣的專業人員,並和當地的大專院校合作授課。[4]

參考資料[編輯]

  1. ^ 呂應鐘. 談殯葬禮儀的一些觀念. [2016-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18). 
  2. ^ 李永球. 喪禮的發展演變. 星洲日報. 2012-04-01 [2016-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29). 
  3. ^ Current Population Estimates, Malaysia, 2014 - 2016.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 2016-07-22 [2016-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2). 
  4. ^ 4.0 4.1 4.2 李秀華. 安息有时之最后的仪式【三之一】:葬礼规划‧为至亲完成人生最后的仪程. 星洲日報. 2016-06-29 [2016-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3). 
  5. ^ 力行. 礼与中国人的传统习俗. 光明日報. 2015-02-04 [2016-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8). 
  6. ^ 陳章錫. 《禮記》中的民俗探究. 南華大學文學系所. 2015 [2016-11-05]. 
  7. ^ 7.0 7.1 李秀華. 安息有时之最后的仪式【三之三】:选副好寿板‧供往生者长眠. 星洲日報. 2016-06-30 [2016-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3). 
  8. ^ 徐雨村. 天鵝城的華人喪禮與墓園 歷史記憶與家族情感. GUAVA anthropology 芭樂人類學. 2012-07-02 [2016-0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3). 
  9. ^ 孝恩輔導與諮商 Xiao En Counselling & Support Services, 葬禮有必要進行三至五天嗎?, 葬禮的禮俗、禁忌、進行天數與安排等,因人、家庭而異,也隨着地方性有其獨有的特色。在本地,一般上葬禮多為進行三天(第一及第二天停靈,第三天出殯),或有更短,或有更長。 
  10. ^ 李永球. 田野行腳:年輕人的喪禮. 星洲網. 2015-12-21 [2016-0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7). 在幾十年前,我國華裔小孩子早殤(12歲以下),就簡單入殮,一個簡陋的棺材,便馬上移出埋葬或火化……十多至五十多歲的,可能留一宿,也是簡單入殮就取去土葬或火化……超過60歲的未婚者,方可以享有3日的停喪資格……倘若父母長輩不在了,未婚的兒子逝世,那就比較自由,停喪期不拘,也可享有紙屋等,不過喪禮也不可隆重,一切簡單處理。 
  11. ^ 李永球. 田野行腳:遺體尊嚴‧守喪洗澡. 星洲網. 2016-01-11 [2016-0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7). 太平太上老君廟住持黃則成君指出,早期的客粵籍人辦喪事喪期短,只是一夜通宵打齋,翌日便出殯……如今喪期與閩潮風俗看齊,守喪三五日…… 
  12. ^ 王琛發. 馬來西亞殯葬政策的理解與討論. 孝恩雜誌. 2011-04-27 [2016-0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6). 馬來西亞的殯葬政策,實際上是從英殖時代延續下來的政策,與國家殯葬政策相關的法制精神亦是深受英國立國觀念影響:既是以有神論作為立國的根據,將生死大事交回給宗教處理,又是尊重境內各族群與各種信仰,讓大家擁有相當廣泛層面的宗教自由。 
  13. ^ 內閣撥6萬元建設‧遺體不必擺家裡‧組屋建殯儀館. 光明日報. 2010-09-29 [2017-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6). 
  14. ^ 殡葬业者担心市场垄断.反对蕉赖火化场私营化. 星洲網. 2012-05-24 [2017-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6). 目前雪隆區有兩家收費便宜的政府火化場,一旦蕉賴火化場私營化後,業者被迫使用八打靈再也火化場,不過後者的收費比較高,而且焚化爐數量有限。其他火化場分別位於沙亞南及甲洞,不過這些火化場都是私人經營,收費比政府火化場貴上幾倍。 
  15. ^ 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凶劄,以弔禮哀禍災,以襘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16. ^ 鄭志明、鄧文龍、萬金川. 殯葬歷史與禮俗. 台灣: 國立空中大學. 2008: 101-102、108、115-116. ISBN 9789576618284. 
  17. ^ 福建暹(下篇):浓厚人情味 保留独特文化. 南洋網. 2015-07-04 [2017-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2). 福建暹無論是喜事白事,都會邀請泰國和尚誦經,在婚宴上,和尚是用泰語念誦祝福新人的經文。至於在喪禮上,和尚用泰語念經則是超度亡人。 
  18. ^ 巫裔女友搶屍案 ‧伊庭判華裔講師為穆斯林. 光明日報. 2015-02-12 [2016-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0). 
  19. ^ 鍾佩佩. 华裔穆斯林特殊一群. 東方日報. 2016-08-08 [2016-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1-10). 他也通過父親的喪禮,向巫裔穆斯林講解華裔喪禮文化、戴孝意義等,「當時宗教司也出席了我父親的葬禮,華裔和穆斯林都好奇我會如何去處理父親的喪禮。」……其實只要大家分開習俗和宗教,很多事情都可以去做,譬如巫裔可以幫忙收帛金、穆斯林可以披麻戴孝、拿遺照跑車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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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編輯]

  • 李永球. 魂氣歸天——馬來西亞華人喪禮考論. 馬來西亞: 漫延書房. 2012. ISBN 9789671025956. 

參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