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倡涵社教醫23職 草案月中審議 最高囚3月罰5萬 兩情况可「免責辯護」 - 20230601 - 要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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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倡涵社教醫23職 草案月中審議 最高囚3月罰5萬 兩情况可「免責辯護」

【明報專訊】本港近年接連發生虐兒案,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強制社福、教育和醫療衛生界共23類專業從業員,如在工作期間有合理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嚴重傷害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舉報,違者最高判監3個月和罰款5萬元。「強制舉報者」在兩種情况下可獲法定「免責辯護」,包括真誠合理地相信延誤舉報符合兒童最佳利益、並在延誤期間採取合理行動。多個界別歡迎立法加強保護兒童,但促請當局訂立清晰指引和解說何謂免責辯護,避免前線執行混亂和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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