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後又一擊!《香港國歌法》二讀引爆「大三罷運動」,美國務卿:香港已失去自治|國際譯開罐|換日線

國安法後又一擊!《香港國歌法》二讀引爆「大三罷運動」,美國務卿:香港已失去自治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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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後又一擊!《香港國歌法》二讀引爆「大三罷運動」,美國務卿:香港已失去自治

Photo Credit:Shutterstock、換日線編輯部 後製

在香港,雖然《國歌法》也被納入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三中,但缺乏澳門主權移交時就有的相關法例,立法過程更為周折:2018 年香港立法會開始準備立法,但直到隔(2019)年 1 月提交一讀,而原定在同年 6 月 26 日二讀,又因反修例運動、新冠肺炎影響延宕至今,直到昨日才進行二讀辯論。

編譯:王新茜/換日線編輯部

香港立法會昨(27)日恢復《國歌法》草案二讀辯論,引爆港人再度上街抗爭,並啟動了「527 大三罷運動」,以罷工、罷課、罷市,以及包圍立法會和上街遊行回應立法。因應民眾行動,香港警方也出動了 3,000 名警力;根據警方的官方臉書,在金鐘、旺角、中環、銅鑼灣等地,有逾 360 人遭到逮捕。

什麼是「香港國歌法」?

全名為《國歌條例草案》的「香港國歌法」,源自中國在 2017 年 10 月開始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法案包含「使用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一切相關規範。因為是「全國性法律」,所以也被推行至香港與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法案中明列需要公開奏唱中國國歌的場合,以香港為例,若《國歌法》通過立法,則像是港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和法官的宣誓儀式,以及重大體育場合都在其列。國歌也將被納入香港的中小學教育,除了國際學校的學生外,香港學生必須學習國歌的歷史與精神。此外,只要公開、故意竄改國歌詞曲,或是以貶損、污辱的方式演唱國歌,最高可處 3 年徒刑,以及港幣 5 萬元(約新臺幣 19 萬元)的罰款,究責時間能追溯到警方知道犯行的 1 年之內,或是犯下罪刑的 2 年之內。

在澳門,《國歌法》早在 2017 年 11 月 4 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而澳門立法會隨後也在 2018 年 8 月通過《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修訂,相當於通過了《國歌法》在澳門的立法。

然而在香港,雖然《國歌法》也被納入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三中,但缺乏澳門主權移交時就有的相關法例,立法過程更為周折:2018 年香港立法會開始準備立法,但直到隔(2019)年 1 月提交一讀,而原定在同年 6 月 26 日二讀,又因反修例運動、新冠肺炎影響延宕至今,直到昨日才進行二讀辯論。

在昨日的立法會現場,原本有 3 名泛民派議員提出臨時動議,希望先討論「香港國安法」以及警方執法問題,但都遭到主席梁君彥否決,《國歌法》草案就隨即進入辯論,並將在接下來 4 天、共計 30 小時的議程中進行。梁君彥預測《國歌法》可在 6 月 4 日三讀表決。

其實,像是英國、澳洲、新加坡、馬來西亞都有要求人民尊重國歌的規範,但都沒有長達 3 年的徒刑罰則。像是新加坡是不超過新幣 1,000 元(約新臺幣 21,175 元)的罰款;馬來西亞則是最高 100 馬幣(約新臺幣 612 元)的罰款、或最長一個月的徒刑。英、澳則無罰則。

依循中國納入香港基本法,再由香港當地立法此種模式的法律,除了今日在香港立法會二讀辯論的《香港國歌法》、將在中國人大表決的《國安法》,還有已經立法的《國旗法》。《國旗法》中關於毀壞五星旗的罰則與《國歌法》類似。

《國歌法》對香港的影響

《香港國歌法》被認為是在「破壞香港的言論自由與表達自由,並且給港府對反對人士秋後算帳的藉口。」無論是「侮辱」或是「不當使用」等法案中的用詞,在現實執法中都難以界定。在學校教授中國國歌也為教師帶來隱憂,一位 36 歲的中學老師就在 2019 年《國歌法》一讀時告訴《衛報》:「老師們對草案會感到擔心,因為我們允許政府通過立法干預老師的教學,這次是國歌,也許下次會是別的事情。」

在民眾抗爭之下,香港警方一再強調「會繼續堅定執法,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但自從反修例運動之後,警方執法的正當性屢屢遭受質疑;27 日,網路上便出現多張照片與多段影片,指控警方不當執法。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形容現在的香港「就像是進入實質的戒嚴」(It's like a de facto curfew now),也認為:「政府必須理解為什麼民眾會如此憤怒。」

美國國務卿:香港不再自治

隨著近日《國歌法》以及《國安法》的反對浪潮,美國國務卿龐貝歐(Mike Pompeo)在臺灣時間昨(27)日深夜宣布──認定香港不再具備自治地位,將向美國國會報告。根據美國的《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要求國務院評估香港自治情況,若香港被確認自治狀態和中國其他地區無異,美國總統就能授權取消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

美國白宮新聞發言人 Kayleigh McEnany 的最新說法表示,川普對北京的作法感到不滿,認為該法讓香港很難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警告如果中國強加《國安法》,他將採取措施,但他並沒有明確表示是否為經濟制裁,或是改變香港的特別貿易地位。美國助理國務卿 David Stilwell 接受《CNN》訪問時,並無直接、指名說出美國可能採取的措施,但說他們正在檢視所有可能的選項,可能是簽證、也可能是經濟制裁。

《BBC 中文》也預測中美關係將進一步惡化。「兩國關係近期因新冠疫情、貿易衝突與科技爭端已承受巨大壓力,更有分析人士稱,兩國關係處在自由落體階段,已跌至建交以來的最低點。」

《紐約時報》也在今日以「總統川普會跟香港站在一起嗎?」為題發表社論。文中表示因應香港現況,川普政府沒有選擇、必須承認新事實。就在國務卿宣布香港不再是自治地位後,他們認為「這樣的攤牌將對臺灣的未來以及中國對自己鄰國和世界的行為有重大的衍生後果。」並說,「美國和盟友可能沒有手段阻止,但他們有方法能讓習近平和他的同志們,知道限制香港的自由會付出代價。」

台灣總統蔡英文發表聲明

總統蔡英文除了 27 日下午在臉書上,再度針對香港議題發表聲明,表示將請行政院提出「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並由陸委會負責盤整資源。希望能在最短時間內,針對「港人的居留、安置、照顧,提出完整、明確的規劃」,並重申立場說明照顧香港人民的決心不變。

值得比較的是,蔡英文後來在同日晚間 7 點,在推特上以圖、文發表英文聲明。「今天我請行政院起草人道救援專案,盡快為香港公民提出清楚、完整的規劃,讓他們能在臺灣居留、安置、工作以及生活。」 蔡英文的推文之下,許多香港民眾前來留言感謝她對香港的支持。

另外,若對照中英兩則貼文,「生活」(life)一字則只有在英文推文出現。來臺研究的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政治學博士候選人、傅爾布萊特(Fulbright)基金會研究學者 Lev Nachman,則在推文分析接下來臺灣將面臨一些困難的問題,例如:「臺灣有道德義務幫助香港人嗎?有義務幫助在臺港人嗎?蔡英文是做得太多、太少?」

執行編輯:邱佑寧
核稿編輯:林欣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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