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是否会引进香港的社工制度?可行性有多高?
关注者
6被浏览
1,5823 个回答
嘗試一下答,不過可能會被刪掉...就看吧
首先極簡介一下香港的福利制度,由於這可以在港府的網站查到詳情,所以盡量簡要
香港的福利政策,主要是透過勞工及福利局屬下的社會福利署實行,由政府直接發放的金錢,或實則經濟援助,都是由社署負責(服務繁多,不詳引)。而其他實質的服務援助,(例如安老,傷健,單親家庭服務等等等等)則是由社署透過撥款,外判給獨立的福利機構進行。(社署自然也有不少社工,但社會服務是人的服務,社署不可能事事兼顧)例如「小童群益會」,「明愛社會服務」等,亦即近年常說的N-G-O。這些機構的主辦者,以各類「中教」團體(儒,釋,道,基督教,天主教都有)為多,也會有世界性的N-G-O如「宣明會」,「樂施會」等等,這類團體,是香港社會服務大半的提供者,不過不是所有N-G-O都有政府資助就是。
改革開放初期,有部份N-G-O就已經主動嚐試把服務引入大陸,據聞在深圳、東莞等地都有一定的發展。(其他地區不清楚)但這些在內地的N-G-O要發展據聞很難,還經常被取締(人在香港,只能透過新聞媒體了解,也是不甚了了)原因也不外那幾個:不屬「正虎」機構,不受「正虎」控制;主辦團體的「中教」背景;增加「維全」意識等等...
所以,香港的「社工制度」(大部分是NGO聘僱),其實有某種程度曾在內地試行,但發展之路艱難,原因...你懂吧...?
至於「正虎」作為那方面,當代社會結構多半崇尚小「正虎」,而社會服務是人的服務,中国有十幾億人口,社會保障的思路亦不可能照搬香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