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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護士課程入讀條件:護理學專業文憑、登記護士訓練(普通科)

護理學專業文憑(PDN

香港中學文憑考生:
(1) 於訓練課程開始時已年滿18歲,及

(2)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最少五科取得以下成績(或同等認可資格),包括:
(i) 四科核心科目: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達第3級或以上、數學及通識教育達第2級或以上;及
(ii) 任何一科甲類選修科目達第2級或以上

(3) 能書寫流暢的中、英文及操流利英文及廣東話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生:
(1) 於訓練課程開始時已年滿18歲;及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一科高級程度科目或兩科高級補充程度科目達E級或以上;及

(3) 香港中學會考最少五科合格(或同等認可資格),包括:
• 英國語文(課程乙)達D級或以上,或英國語文(課程甲)達B級或以上,或英國語文達第3級或以上(2007年後中學會考);
• 中國語文達E級或以上,或中國語文達2級或以上 (2007年後中學會考);及
• 以下任何一科理科達E級或以上:生物、化學、人類生物學、數學、物理;及
• 以下任何一科達E級或以上:膳宿服務、附加數學、生物、佛學、化學、中國歷史、中國文學、商業、電腦及資訊科技、設計與科技、設計與科技(另選課程)、經濟、經濟與公共事務、電子與電學、英國文學、法文、地理、政府與公共事務、圖像傳意、歷史、家政(膳食、家居與家庭)、人類生物學、綜合人文、數學、音樂、體育、物理、會計學原理、普通話、宗教、科學與科技、社會教育、視覺藝術、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及
• 其餘一科達E級或以上;及
• 任何一科達C級或以上 (或英國語文或中國語文達第3級或以上)
(4) 能書寫流暢的中、英文及操流利英文及廣東話

登記護士訓練(普通科)

(1) 於訓練課程開始時已年滿18歲;及

(2) (i) 適用於持有香港中學會考成績之申請者修畢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適用於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之申請者
取得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甲類科目(核心/選修科目)及乙類科目(應用學習科目)其中任何兩科,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註:就本訓練課程的報讀資格而言,醫院管理局可按申請者遞交的證明文件,決定是否接受證明文件內所述的學歷等同或高於報讀資格 (2)項所規定的要求。]

(3) 操流利廣東話,並能書寫流暢的中、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