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包含哪些項目呢?多久要做一次呢?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第5條之附表2第1點第1款及第3款),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才可以聘僱。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
依照衛服部規定,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除一般勞工檢查項目(如下)外:
分類 | 一般體格檢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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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檢查 | 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
理學檢查 | 身高、體重(BMI)、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
X光檢查 | 胸部X光(大片)攝影 |
尿液檢查 | 尿蛋白及尿潛血 |
血液檢查 | 血色素及白血球數 |
肝功能檢查 | 血清丙胺酸轉胺脢(ALT,俗稱的GPT) |
腎功能檢查 | 肌酸酐(creatinine) |
新陳代謝 | 血糖、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
還需要增加以下健康檢查項目:
分類 |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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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檢查 | 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 |
病毒性肝炎檢查 | A型肝炎 |
傳染性疾病 | 傷寒 |
胸部X光檢查 | X光檢查 |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項目多久必須檢驗一次?
除聘僱時需要先檢查外,雇主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每年至少1次。
需檢驗人員
食品業包含食品工廠、餐飲、團膳)不論內場、外場人員,凡是會與食品接觸者,都要主動辦理食品從業人員體檢。
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其罹患或感染上述疾病期間,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且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