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領股票紀念品 都會簽全權委託書嗎?
前天去領聯電股東紀念品 覺得怪怪的 就是股東會通知書寫 聯電有在中國信託一些分行在徵收委託書跟發放股東
紀念品。 可是到了現場要拿紀念品時被要求一定要簽給全權委託書給他們徵收人 才能領紀念品。 當下我想 紀念品又不徵收
人的權利 也不確定徵收人的理念 就向中信銀裡的徵收人表示 不願意全權委託 當下也請銀行 確認是否可以不全權委託 純脆只是
領紀念品。 銀行人員表示不行!! 心想你(徵收人)要我的投票權 為何拿公司的紀念品來當籌碼?又不是你的紀念品
也不合法! 可是看到現場也是一堆人看都沒看就簽給現場人員? 大家有想到這種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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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請銀行問聯電徵收人可以 用股東大會紀念品
來交換徵收嗎? 不然請他寫清楚誰說的那我就離開
然後指出 股東開會通知單上的大紅字 說徵收 不可以有
有價金 或 現金等等為交換不然罰五萬元! 一會兒銀行
就。。。。給我股東會紀念品。。。也沒要求我簽
金管會 跟 證管會也行文過 嚴禁以金錢或等物質上為
徵求股東權益開會委託書的行為。。。如查證屬實會罰
5萬元。。。 幾十元 紀念品換五萬元。。。大家來領五萬如何?
想要我的股票權?不會自己去買股票就好了!想要用幾十塊的東西手段來換股票權
??
況且那是聯電公司紀念品又 不是徵求委託書人的紀念品!
jpjwang wrote:
通知單上有寫如果查證屬實有五萬元罰金
人家沒有拿錢跟你買委託書,
你講的例子,
聯電是透過銀行徵求的,銀行員領銀行薪水不用跟你爭,否則他大可說,他沒有要用利益跟你換,但他也沒有幫你換的義務
其他換紀念品的,像甚麼全通事務所,那是他賺工錢的工作,那些人是為了徵求人 工作,不是為公司工作,也不是為股東工作
相信你這樣的人多了,他們自然會有準備好的說詞
jpjwang wrote:
到時全權委託他們 就是 他們要投給誰 就給誰!
公開徵求 都有寫 徵求人 徵求管道 對股東會的意見
當然 股東可以主張 權力不願意隨便給別人,
不過,希望別人免費作工,幫你換紀念品,不就是想著吃白吃的午餐, 剝奪別人的權益嗎?
每個人都這樣並且成功的話,明年大概只剩下 付費 換紀念品了,沒人會一直做白工
真的要談權益,就自己去參加股東會吧
Locke - sky wrote:
人家沒有拿錢跟你買...(恕刪)
怎麼會扯到5萬元罰金 那又是甚麼東西?
難道這麼多年來 比方說 全日通 長龍 他們都是受人委託收購委託書的?
還有委託人的經營裡面 是寫在哪裡 幾年前有看過 這幾年好像又沒了
那公司派會委託嗎?
如果我要把委託書交給公司 要怎麼交去呢?直接去公司?不會吧
我記得10年前不是有修改過公司法 好像委託人要買到一定的比例 才能收購一定比例的委託書吧
不然 永遠看到董事長只有 1.2% 其他董事 0.6% 這樣的人對公司經營怎麼有誠信
麻煩知道的人解答一下吧
樓上的剛才說 為了個紀念品 就把委託書交給人 到時候幾千萬就能拿下董事....
BUT 我買了那麼間股票 公司派經營到後來也是下市了 市場派的如果是壞人 公司的也不一定都是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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