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外推與頂樓加蓋要注意!!!-設計家 Searc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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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外推與頂樓加蓋要注意!!!

文、整理_設計家

不要私自將陽台外堆,以免犯法?先確定加蓋的合法性,以免得不償失?


不要私自將陽台外堆,以免犯法。陽台通常登記為附屬建築物,主要功能是突出外牆,防止火苗向上層延燒及提供暫時避難及隔陽遮等功能,而且目前營建署認定,如果佔用陽台,就會失去火災時的避難所,屬於違建。若是在民國84年1月1日己施工外推的話,目前是被認定為舊違章,是暫緩處理。

不過,如果有人舉發,即報即拆。因此在看屋子時,若是室內已外推,必須詢問屋主是何時將陽台外推的,並拍張有日期的照片以茲證明。或者跟屋主要求當時施工時的報價單,以證明是在民國84年以前施作的,是可以暫緩處理(至於暫緩多久,目前都不得而知)。

但是若是自己買來想推的話,根據台北市政府修訂的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只要是2006年起,北市新核發建造執照的建築物,陽台不得擅自加窗,不論原來的外牆是否保留,只要未經申請都屬違建。萬一裝修後,卻被舉報拆除,錢就白花了。
不要私自將陽台外堆,以免犯法?先確定加蓋的合法性,
裝修時應避免陽台外推,以免被舉報拆除。圖片提供_皓棋設計

先確定加蓋的合法性,以免得不償失。依「臺北市政府當前取締違建措施」的規定,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的違建,一律查報拆除,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之既存違建,原則上暫免查報拆除。但如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仍列入優先查報拆除。

至於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依違章建築認定基準法興建的頂樓加蓋「合法」違建,其修繕工作應事先向違建查報隊提出申請,查報隊會擇期會同申請人一起到現場會勘,做成修繕紀錄,以免被依新違建查報拆除。所以想買頂樓加蓋的房子做裝修時,要記得先跟前屋主確認加蓋的房子是否在民國84年以前做的,其次要記得請屋主提出證明,以免裝修後才被人報拆,得不償失。

另外,由於裝修費用有很多是以室內使用坪數來計算,也就是說若室內為22坪的頂樓室內空間,再加上頂樓的室內空間也有15坪,則裝修費用則是以37坪來計算,裝潢費當然也就較一般屋況來得高,這點要小心注意。

不要私自將陽台外堆,以免犯法?先確定加蓋的合法性,
圖片提供_當代空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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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筆留言
吳候強 2022-03-06

頂樓、露台、陽台、空地可以搭建太陽能發電系統,不用申請建照、雜照,没容積率也可以合法搭建。最高可以建到4.5米。還有遮陽、隔熱、防漏,夏季降低頂樓溫度4~5度,以及很好的投報率等優點。相關規定可以參考﹕
https://houchwu.blogspot.com/

張尤樺 2011-11-10

還是合法會比較好

monica 2011-11-07

一定要清楚合不合法 否則得不償失

陳錦美 2011-11-06

先確定加蓋的合法性

小布 2011-11-05

好實用!

Flank 2011-11-04

買新房子雨遮不算在裡面! 但是建商偷偷調高售價! 再說沒有算在內~我們該怎麼辦~

彥樺 2011-11-03

有些房子在賣的時候,還會說4F+頂樓加蓋,然後賣的比較貴,應該要請屋主提供照片...

劉岡遠 2011-11-02

還是買建商已經二次施工好的陽台外推建案會比較省事

林小姐 2011-11-02

但是如果是建商自行外推的呢~而且建商賣完就倒了…住了幾十年才知道不合法~說實話大家也只能傻傻的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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