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評後浪/公務員宣誓絕非形式主義\李宇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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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評後浪/公務員宣誓絕非形式主義\李宇陽

時間:2020-12-01 04:23:56來源:大公報

  公務員事務局日前決定,現職公務員將全體一次過宣誓或簽署聲明。「一國兩制」下,作為國家及特區的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是合憲合法合理的,加強特區公務員的政治效忠將會有利於匡正特區憲制秩序,也是香港政治建設工作邁出的重要一步。

  儘管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未有將公務員隊伍列入基本法第104條中需要宣誓的人員之列,只須他們盡忠職守,對特區政府負責(第99條)。但是隨着政治氣候的改變,尤其是在「修例風波」中出現有公務員組織公然反對政府政策,甚至涉嫌參與非法集會被捕及起訴,充分證明整頓公務員隊伍,正本清源至關重要,切實履行香港國安法第6條的規定是毋庸置疑的。

  要求公務員政治效忠在世界多地已是慣常做法,進行宣誓也是履行其法定職責的首要條件。香港18萬公務員隊伍中小部分害群之馬不僅違背《公務員守則》,更令整個公務員隊伍蒙羞。任何一家私人企業都絕不會容許僱員「食碗面、反碗底」,更何況是政府機構,一個無法做到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的政府,也勢必會令其管治威信及管治能力不攻自破。

  政治效忠與政治中立絕不衝突,政治中立也絕不是所謂的政治上不選邊站隊。現時本港公務員的培養體系仍然延續着港英時代事務性公務員的培養模式,公務員只負責政策制訂、執行及匯報,且隨着2002年「高官問責制」的推行,更讓部分公務員錯誤地以為,只需要執行政治決策,無須承擔政治責任,更不要談效忠何人,彷彿將自己置身事外,這種片面固定的思維定勢也造成公務員迴避甚至拒絕政治決定。

  但是,西方「政黨輪替」制度下要求的公務員政治中立的任務是要服務那些具有政治授權的政治家,公務員可以從政策及技術上提出自己的意見,但不能從政治上挑戰政治家。

  另外,政府在答覆立法會議員有關公務員宣誓的質詢時,已明確表示,根據《公務員守則》「政治中立是指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所支配或影響。」

  當然,公務員宣誓只是第一步而已,如何確保公務員言行一致才是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宣誓不是兒戲,如果有人簽署後違反誓言,當局該如何處理,尤其是這其中涉及大量有關公務員的架構、管理、評核和升遷等公共行政問題時,當局更應該要審慎考量權衡,如何能夠在招募、選聘、培訓、監察、晉升、辭退等環節中提高公務員的忠誠度,不讓政府權威被消解,不讓公務員形象被玷污,此工作任重而道遠。

  行政長官表示,公職人員宣誓涵蓋範圍方面,一是涵蓋與政府有關的公營機構,二是涵蓋所有行使政府賦權的人士,未來可能會將公職人員宣誓涵蓋至其他界別,包括教育界在內。對此,公務員宣誓絕不是形式主義,盡忠職守是對公職人員的最基本要求,立場要堅定、底線要清楚、規矩要明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法定要求及歷史責任。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