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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再培訓津貼法定每月上限至5,800元 審議工作完成

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修訂《僱員再培訓條例》(附表4)所訂明,學員參加再培訓局指定課程每月所發放的再培訓津貼上限由4,000元提升至5,800元的立法審議工作已完成。按照《2020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4)公告》(「公告」),新修訂的再培訓津貼法定上限於2020年5月25日起生效,適用於當日起開班的再培訓局的常規就業掛鈎課程及「特別.愛增值」計劃課程。

有關修訂附屬法例是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進行。在勞工及福利局的協助下,再培訓局於2020年3月25日向立法會提交「公告」,「公告」於3月27日刊登憲報。附屬法例原定於4月1日提交立法會省覽,後因應會期改動,最終於4月22日的會議上提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其後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有關修訂建議。至2020年6月10日審議期限屆滿時,未有議員提出修訂,修訂法例的審議工作至此全部完成。

再培訓局發放再培訓津貼的目的,是資助學員在受訓期間的交通及午膳費用。再培訓津貼的具體發放安排已上載再培訓局網站(www.erb.org)。學員或公眾人士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培訓機構查詢。若有其他查詢,可致電再培訓局熱線182 182或瀏覽再培訓局網頁。 

發佈日期: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