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玉玺,在《史记》中有记载么?若有,还有哪些史料中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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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无明确记载“传国玺”,《秦始皇本纪》有“九年,长信侯毐作乱而觉,矫王御玺及太后玺以发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为乱”的记载,《高祖本纪》“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一般认为这两处的“玉玺”就是“传国玺”。
《汉书·元后传》载:“初,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轵道,奉上始皇玺。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正式提到“传国玺”三字。
正好要写小论文的时候翻查到这一段,把自己找的史料贴一下。
先说一句,在下并不掌握具体的历史研究技巧,下文都是用电子文献查的,所以如有任何错漏误解或引用失当还请不吝指出。
一般认为传国玺即秦始皇所造之玺。下文亦基于此立场。
尽管相传秦始皇命人造玺,并由李斯题玺文。但是《史记》却从没没有提及“传国玉玺”或“传国玺”这样的说法,连造玺都没有。李斯题字之事,《史记·李斯列传》同样只字未提。
《史记·秦始皇本纪》首见“玺”字已至侯毐作乱之时。往后看可见记载“子婴为秦王四十六日,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上,使人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
再往后翻查,《史记·高祖本纪》载:“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
《汉书·元后传》写道:“初,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轵道,奉上始皇玺。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以孺子未立,玺臧长乐宫。”此时又补充了奉玺之事,并首次提及了传国玺,配合上文提到的《史记》里《秦始皇本纪》与《高祖本纪》的一段,可判断传国玺的存在。但是必须明确的事实是,《史记》没有给秦始皇的御玺定名为“传国玺”,不存在这种表述。
有说法称《后汉书·光武纪》建武三年注引蔡邕《独断》列皇帝六玺,又有传国玺,合称为七玺。但翻阅两书均无所获。
后查《汉旧仪》得载皇帝六玺:“皇帝行玺 ”、“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 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又不见传国玺之记载。
至宋人裴松之注《三国志·吴书一》时,才又见注文提及“传国玺”这一说法,并补充说明为“乃汉高祖所佩秦皇帝玺”。
此后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志十四车服之卷记载“天子有传国玺及八玺,皆玉为之。”
以上是时序比较早的几部文献的记录。
而关于传国玺之玺文,较早的记载是《汉书》记传国玺玺文为“受之天命,皇帝寿昌”。
宋人裴松之注《三国志·吴书一》时称:“汉宫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且康’‘永昌’,二字为错,未知两家何者为得。”
张守节正义《史记》也援引了持“受命于天”的韦曜的观点。
至宋代时,学者薛尚功编撰的《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碑本》第十八卷则收录了两种玺文的拓本。“受命于天”版本收录两个摹本,“受之天命”则只有一个摹本。
因此又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又存在两种摹本?
元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十六记载了两种关于传国玺的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称传国玺为和氏璧雕刻,方四寸,上纽交盘龙,有六面,底面则刻有文字,玺文由李斯撰鸟虫文。又补另一说“《太平御览》又以为蓝田玉所刻”。
后世记载普遍认为确有第一枚以氏璧刻传国玺,配玺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第二枚以蓝田玉另刻御玺,玺文“受之天命,皇帝寿昌”。
至于为何存在两枚传国玺,有说法是秦王政二十六年刻玺后,二十八年时秦始皇游洞庭湖时为平息遇上的大风雨而掷于洞庭湖。同年,命人以蓝田玉另刻御玺,并于是年代替原来的玉玺成为正统传国玺。三十六年,有人以同样的材料、同样的形制和同样的刻文所重新仿刻和氏璧版的传国玺并献回。但这个说法并没有查到确切的史料记载。
目前较公认的说法是传国玺遗失于后唐,此后后世御玺多访传国玺制。有关遗失以及再现的说法都是今人的评述文章里不带史料引用的表述,一时间没有查到可以佐证的史料。
哪怕是《三国志》里发现孙坚发现传国玺的经历也颇有魔幻色彩。裴松之注《三国志·吴书一》中注文引韦曜《吴书》:“吴书曰:坚入洛,扫除汉宗庙,祠以太牢。坚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莫有敢汲。坚令人入井,探得汉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方圜四寸,上纽交五龙,上一角缺。初,黄门张让等作乱,劫天子出奔,左右分散,掌玺者以投井中。”裴松之本人则对这一记述嗤之以鼻“金玉之精,率有光气,加以神器秘宝,辉耀益彰,盖一代之奇观,将来之异闻,而以不解之故,强谓之伪,不亦诬乎!”
其余谈及传国玺的作品,试摘录:郑文宝《传国玺谱》、沈德符《秦玺始末》、徐令信《玉玺谱》、龙大渊《古玉图谱》
上述史料除原文摘录部分外,参考并摘录了:
王春云,《秦代传国玉玺揭谜——两个版本、两种材料、两枚玉玺》[J],《珠宝科技》,2003(5),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