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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4 21:16:24| 人氣1,7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佛陀究竟想教我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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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陀究竟想
我們什 

*過往如煙,未來無影,生命中唯一能確定掌握的,就是當下*

懷著終將一死的信念活著,不是要哀悼人生短暫,而是專注於當下每時每刻,好好過活。了解這點,人就不可能再放任自己浪費時間虛度光陰,並得扛起責任,面對無法挽回的每時每刻。

死亡與輪迴

一回,釋迦牟尼遇到一位哀傷欲的婦人,抱著一個早已氣的孩子。拒接受相的婦人,堅信孩子未死亡,只是生病而已,因此抱著孩子到處遊走,尋找治療妙方。一路上不斷有人告訴,孩子早就死亡,但婦人緊抱著孩子,堅持己見,絲毫不所動。

今日不可能的事,在兩千五百年前,也一樣不會發生,但這位婦人就是不願接受擺在眼前的相。最後,有人領到釋迦牟尼面前,捧著孩子的屍身,哀求釋迦牟尼醫治的孩子。

看到這裡,讀者應該會很好奇,被世人尊稱佛陀的釋迦牟尼,會有什反應呢?會有奇蹟發生?之後發生的事,雖然不是逆轉宇宙自然法則的奇蹟,但也的確是個奇蹟。據記載,釋迦牟尼並未演出起死回生的神蹟,但卻奇蹟般地成功引導婦人正視相。

「我可以幫,」釋迦牟尼告訴婦人:「不過,得先到村子裡,挨家挨戶要些穀子來。只是有個條件,穀子必須來自從未死過人的家裡。」婦人以,釋迦牟尼可能要拿這些穀子來煉製仙丹,因此充滿了希望,抱著死透了的孩子,挨家挨戶詢問乞求。

每一戶人家或多或少都有穀子可以施捨,只是,每一間房子裡都曾死過人。死去的人數,甚至多過現在住在裡面的人數。讀者可以想像,婦人的問題,喚醒多少悲痛的回憶,而一路問下來,婦人又聽到多少哀傷的故事。之前,無論別人怎麼說,都無法令接受孩子已死的事實。但聽了一個又一個失去親人的故事後,卻豁然了悟,接受只要是人就會死亡的宇宙自然法則。埋葬孩子後,空手回到釋迦牟尼面前,決定不再執著逝去的過往,而專注於當下。從此,潛心追隨釋迦牟尼,心靈獲得正的平靜。

這段記載於經文中的故事,對每個人都有意義。一生中難免有過不去的事情壓在心底,而造成恐懼、不安或困惑。至於事件細節,也只有自己心裡明白。可能像是故事中的婦人,因失去生命中最寶貴的東西,而忘記其他一切。也可能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罪惡感,成天自怨自艾,無法積極面對人生。或者,了面子而不願放下身段,陷在一段毫無意義的爭執中。又或者坐擁令旁人羨不已的才能或地位,但對自己毫無意義,只是負擔而已,卻了別人的目光而不得不繼續維持。

造成我們執迷不悟的原因很多,可能是了自傲或是悲傷,也可能因信仰、理念或是地位而生。想跳脫這些執念,不能靠埋頭苦思,也多半無法以理性化解,就像故事裡的婦人一樣,多少人對說孩子已死仍然無效。這種時候,甚至安慰的話語也無法發生效力。唯一的化解辦法,便是改變自己的視角,如釋迦牟尼所開示,走出自憐,走進人群,走入實的生活中。如此一來,我們才可能正見到煩惱的相,理解全貌,而不是了零星片段的事實黯然神傷。

故事中,釋迦牟尼要婦人去求討穀子,令走入人群,並因此得知村子裡諸多亡者的故事。今日,我們輕易便能得知發生於地球其他角落的事。關於災難、戰爭、生態破壞、飢荒及人世間的不公不義,我們都知道。請不要忽視,更不可麻木不仁,我們應該遵循釋迦牟尼的訓誨,改變我們的視角,目光不要只是在自己及自身的損失上,並且不再只是腦袋裡知道,今日人類所面對的問題而已,而是正要有所行動。了避免加重弟子的負擔,釋迦牟尼並未表明,該如何具體行動,而是從心態著手:走出狹隘的自我,以開放的心靈面對周遭環境。

正的開放心靈,是不會沉溺於感情作祟的婦人之仁。勇於面對相,才能適度發揮所能,並負擔起該負的責任。今日,若是大多數人都能轉變自己的視角,世界將會生奇蹟般的變化。出於恐懼,人們總是過度自重,且不願改變熟悉的視角。因害怕失去,而執著於眼前的一切,並欺騙自己永遠都不會改變。事實上,世間唯一永恆不變的法則,就是無常了。

梵文原名Buddhaghosa」的覺音論師,生於西元五世紀左右,是記載釋迦牟尼訓誨經書的重要注疏者。他曾寫過下面一段話:
 

『死亡在我們前面,猶如揮劍欲斬我們人頭的殺戮者。何故?原來人一出生,死亡便如影隨形,時時準備取走我們的性命。猶如成長中的子總帶著塵土,所有生物一落地便尾隨著衰老與死亡。猶如太陽之上升,旋即落下,所有生物總朝著死亡前進,毫不停歇。猶如從山頂往下急流的河川,所有生物皆朝向死亡疾趨而行,從不退縮。有人因此說:「自成於母體初夜後,人之前行如浮雲般,急急向前,從不倒轉回頭。」

如烈陽下漸次枯竭的川流,如成熟掉落於地的果實,如以棒擊打陶皿必碎,如朝露見陽必消散無蹤,死亡永駐於旁。有人因此說:

「晝盡夜來,生命漸次衰敗。垂亡者之生命枯竭,如溪之細流。如果熟必落地,人人皆知,垂亡者總是害怕死亡。出自陶匠之器皿,或大或小,或未或已燒成,終有損破碎之一日。這就是人生。」

死亡隨著誕生而來,猶如揮劍欲斬的殺戮者。猶如揮劍直指於頸,隨時取走我們的性命,死亡取走一切,且從不回頭。』
 

這段如詩般的文字,詳實描繪出一幅殘酷的畫面:每個人都會死!這個道理人人都,只是,人們通常閉口不談死亡,並拒去想終有那一天的事實。

釋迦牟尼告誡弟子,必須積極面對終將死亡的事實,並經常以各種譬,令弟子無法逃避,須牢牢記得:世間萬物皆處於流變之中,不可能有靜止不變的狀態,人生更是有限。而調人生有限,並不是要人輕忽生命及忽視生命所提供各種可能性。正是因我們避談死亡,假裝日復一日,永遠如一,才不得如何正看待生命。

有些人正是假設自己還有大把時間實現自己的願望,而遲遲不動手,直至永無機會實現。只有將生命中每一個當下視唯一的人,才會正理解如何好好運用時間。眼前每個當下,都是不可能重複的唯一機緣,這也是釋迦牟尼再再提醒弟子,人生有限的最重要原因。

只有當下,才是正具體存在。不要忘記:對過往的追憶和對未來的渴望,都只是白日夢般的空想而已。生命中唯一能確定掌握的,就是當下。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可依戀過往而行,不可仰望未來而行。過往如煙,未來無影。當知眼前當下是一切,須全神貫注於當下那。當下重,誰知明日是生或死?把握當下日夜不懈怠,是該受誦讚之賢者,每夜都如最後一夜般敬謹安享。」

懷著終將一死的信念活著,不是要哀悼人生短暫,而是專注於當下每時每刻,好好過活。了解這點,人就不可能再放任自己浪費時間虛度光陰,並得扛起責任,面對無法挽回的每時每刻。當知道,生命中流逝的每一秒,都不可能再次出現時,就會得如何認面對。若能抱持這種信念,日常生活中再微不足道的瑣碎小事,都會出現全新的意義。就算必須與厭惡的人相處,也不再放任心思神遊他方,而是將其視生命中不再重複的唯一片段,用心體會。

業力,就是我們意念所生的效應,會作用在我們生命中的每分每秒,並形塑出個人生命面貌。我們不斷地創造個人的當下與未來,無須等待。所謂開始,並不在遙遠的過去,也永遠不會太遲。每分每秒,對個人而言,都是新的開始。

死亡,然後呢?

人們總是夢想長生不死,在一般狀態下,不會有人刻意尋死。當死亡逼近時,又希望死後可得永生。若死後仍有生命的宗說法無法說服自己接受時,便迫自己不再去想這個問題,將死亡到腦後。就算周遭的人一個接著一個走到生命終點,仍假裝自己不必面對這個結局。某些人則想透過生兒育女、自己的成就,甚或建造一間紀念館,讓自己以某種形式長存於世。

而信仰虔誠的徒,則將此生當成彼世永生的試煉。今生的所作所,都只是將來的永生做準備。若無永生的承諾,或許,這些人根本不會有任何正面積極的作

關於自我改變的努力,是否與死後另一種形式存在有所關連,釋迦牟尼也有明確答案:「如果有來生,並隨善行或惡行所生之果報。那,在死亡及在肉身腐敗之後,的確可能朝向安樂的天界前行。如果沒有來生,也沒有隨善行或惡行所生之果報,那,此生的我過著安樂的生活,無恨,也無惡。」

釋迦牟尼認,改變自己,使自己擁有一顆充滿愛及平和的心,成一個更好的人,本身就是一件極好的美事,根本不必期盼未來任何報酬。想像積極正面行或行善助人會在未來得到報酬,是一種眼裡只有自己的自私表現。以會得到善報而去助人,說起來總比袖手旁觀完全不行善事好。但是,若心希望生命朝向正面發展,就該因善本身而行善,而不別的理由。

雖然釋迦牟尼也說,死亡不是一切的結束。但是,他認當下此生無苦無痛的安樂存在,已具有大的意義,並不需要以死後的生命來安慰自己。死後的生命境界,只有極少數密智者能體驗,對大多數的人而言,所有關於這方面的知識,都來自他們的述。面對這些說法,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但是對而言,更珍貴的應該是可以掌握的此生,這一個確實存在、無可懷疑,並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此生。

因此,自我轉變的努力應在此生就能生正面效應,不必希冀來生,就如當伸手幫助他人時,自有安樂之心,無須期待回報一樣。不過,無所希冀並不是要人放棄信仰與希望。當個人生命置放於更大的框架下理解後,人們將會更珍視信仰與希望。況且,當我們越得把握時間珍惜此世,不求來生或永生,就越有能力體會死亡後之境界了。

釋迦牟尼對死亡後的描述,行者可以選擇相信與否。他的說法是否合理,並非重點。當自己意識拓展未達到那樣的境界時,我們無法正體會釋迦牟尼的說法是或假或應修正,只能停留在視其為真或假的階段,也就是之前所說:知道自己相信,而不是相信自己知道。

或許有一天,我們也能達到那樣的境界,確實體會到自己現在所信者為真。但在那一天到來之前,我們得先保持開放的態度,才可能接受與自己舊有信念不合的相。



*將業力法則解釋成所有一切命中注定,便是選擇放棄自己的自由意志*

釋迦牟尼所說的業力法則,只能用在自己身上,不得用以評斷他人他事;並應該用來指引自己,使個人能保持正面積極的思想言行,努力使生活朝向正面發展。而且,只要開始,永遠不會太遲。

所有事物都是因緣際會

釋迦牟尼導弟子,世間所有事物都不是靜止的,永遠處在流變的狀態。所有事物的生都有緣由,也會變成其他事物的緣由。因緣際會的流變法則,可從下列五個面向探討:

(一)在無生命物質界中所發生的各式變化,通常被視化學或物理反應。例如太陽燃燒將光與熱傳到地球,使海洋的水蒸發,升空凝結成雨落下,造成氣候變化。或是地球自轉生黑夜與白日,以及地球內部的板塊運動造成地震與火山爆發等等。這些變化都不是個人單獨的意志可以影響的。雖然,個人可能會因破壞環境的行使氣候生巨變,或者,也可以選擇遠離地震帶居住以避免震災。

但是,這些變化事件的基礎,都不是個人意志可以撼動的。一個人無法使地球停止自轉,也不能改變太陽的溫度,或阻止火山爆發。這些發生於無生命物質界中的變化,是人類生活的基本條件之一,並會在某些時刻演變成天災。生而人,我們沒有干預的可能。

(二)所謂有生命物質界,也就是包含動植物的生物界,人類的身體,自然也歸屬其中。生物界中存在特定的法則,決定一個人的存在狀態,且個人幾乎沒有任何能力改變。例如,人有性別之分,必須消化食物,然後排泄。今日,人類干預大自然的規模之大,歷史之最。並借究之力,將大自然轉變成利用之物。盡管如此,人類仍然無法脫生命的基本法則及其歷程。若有一日,人類究能完全控制生命歷程,人也將不再是人了。

(三)許多藏在潛意識裡的記憶,會影響個人生活。像是不愉快的童年經歷,突然出現在夢境中,會讓人生莫名的恐懼。我們自小所接受的行為教養訓練,也會深植於內心深處,使我們理所當然地做出自認正確的行,並對不符合自身養規範中的他者行生抗拒之心。從小,我們便接受特定習俗規範,久而久之,這些習俗便成自己人格特質的一部分。而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長大,也會使我們的思想與論說,深受這個語言規則的影響。我們或許可以影響自己的潛意識,但潛意識裡的記憶,何時會突然出現並對生活生影響,則非我們的意識及能力所能控制的。

(四)所謂業力涵蓋一個人的思想、言說與行。與前三面向不同的是,個人在業力的流變上,有很大的自主空間。人生活於物質世界中,受物質流變法則的限制,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同樣的,對細胞分裂等生命歷程在自己身上生的變化,我們也無法阻,就像無法控制夢境,或避免潛意識作祟下的衝動一樣。但是,面對自身行為產生的效應,我們在行動之前有對的選擇權。就如專心念書才可能通過考試,每天上班就有權利要求薪資。只想著曬太陽做白日夢,就只能等著撿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五)法的因緣來自彼岸,不在可經驗的此世範圍之中,但對此生此世的存在,有極大的影響。釋迦牟尼的覺悟使他能親身體驗法的存在,並因此超越凡人理解的現實。語言難以形容的涅槃境界,透過釋迦牟尼的親身體驗與描述,便在我們所存在的世界發生影響。理解法的因緣流變,是一個人從懵懂無知到得道成佛的覺悟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意志不再受到個人本位主義的架,行漸漸與宇宙自然法則達到和諧同調。

以上五個面向中,對想掌握自己生活的人來說,第四個面向尤重要,得我們進一步探討。我們到底該如何做,才能有效地改變自己,且使自己眼中的事實,漸漸接近相?

業力的法則

「業力」是梵文「Karma」的譯名,原來有「作用」之意。因此,釋迦牟尼才會以業力的念,括人類的所有行。簡而言之,業力的基本法則可用一句話來說明:「行善或不善之業,會帶給造業者善或不善的果報」。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正面或負面行,都會種下對應相符的後果。對釋迦牟尼而言,作用的生,不只是行而已。思想和言說,一樣會生作用。一個人行、思想和言說,都會在自己身上生相符的效應。

但是,業力的法則並非如鐘般機械化運作。並非相同的行、思想和言說就會生一樣的後果,其中的關連是很微妙的。雖然釋迦牟尼明白表示,兩者之間的確是因果關係,但也特別調,因果間的奧妙,非一目了然那樣簡單。也不是所有行、思想和言說,都會生立即而明顯的後果。較明顯的影響,通常是在自身人格特質上的改變。

人無時無刻不在改變,永遠處在發展演變的狀態。所有想法及言行止都會影響一個人的發展。抱著正面積極的思想,並落實於言說及行動上,對人格自然有正面的影響。若被妒恨之心架,言行止因此刻薄無良,人格特質自然也會生負面變化。

一個正直的人,有時也免不了出現嫉妒的意念。但是,這個意念對他所生的影響,遠遠及不上一個原本就器量狹小、錙銖必較的人。同樣的意念,在某些人身上會被其他正面的想法調和消融,在另一些人身上卻可能成豪奪取的動力。什樣的話、什樣的行、什樣的想法,在不同的性格上會生什樣的影響,甚難斷定,必須從整體觀之。不過,即便如此,大原則仍然存在:負面思想及言行止帶來負面後果,正面思想及言行止則帶來正面後果。至於後果何時出現,就像出現的方式一樣,殊難斷論。某些業力生的果報迅速即時,某些則須經過一段時間方能顯現,造業者與造業的條件不同,果報出現的時間自然也大不相同。

若我們想要改變自己朝正面發展,便須切實了解業力的基本原則。每個抱持積極進取的心,且落實於言行止的人,都會在自身上漸漸生變化,或快或慢,速度不一。每個人的出發條件不同,某些人想法向來較正面,因此也就能較快落實於言行上。某些人想法則較負面晦暗,便須花較多的時間在心態調整上。與他人比較進度快慢毫無意義,重要的是個人的初衷,及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舉止。努力使自己思想與言行止朝向正面發展,終有一天,會看到影響與後果。

業力不是一切

雖然個人所有行都會在自己身上生影響,但是,不是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件,都是個人思想及言行止所帶來的後果。

前文所提到的流變五面向,便已明白指出,對生命造成影響的,對不只是個人的行為舉止而已。自然,個人言行止與人格特質的形塑及命運發展有極大的關連。但是,個人無法影響生物及非生物界中的流變。一個地震災民若問自己到底做了什事才導致受災,是個毫無意義的問題。無生命物質界自有的規律,對人類可能生極大的災難,但與人類的行毫無關連。同樣的,生物界也可能對人類帶來災害。例如,被蚊蟲叮咬而感染疾疫,與個人的想法與行毫無關係。生活中所遭遇的大小事件,可能與自己的所作所有關,但並非全部都是。錯用業力法則,將時間花在猜疑何自己有此遭遇上,並非明智之

所有行都會生影響,但不是所有我們感受到的影響,都可以回溯於自身行上。避免弟子誤解業力,釋迦牟尼也曾提出解釋。他認,如果相信所有當下發生於自身的事情,都是從前自己所作所而導致。那,從前的所作所,必然也要有更從前的所作所方能生,以此不斷類推回溯,則無所終。若如此,人的思想言行早已注定,毫無自由意志可言,所有努力,自然也是白費力氣。

但實際上,經驗告訴我們,人有選擇決定的能力,在因果定間,必然存有行動的自由空間才是。就像此刻,讀者有選擇繼續讀下去或放棄本書的自由。將業力法則解釋成所有一切命中注定,便是選擇放棄自己的自由意志。

業力法則可能造成的另一個誤解,便是將自己對他人的評斷視業力法則而認理所當然。就像面對社會地位較低者,若以命運都是自己所作所造成的,便容易出現貧困不過是自作自受的心態。而這類想法在人類歷史上並不罕見,如釋迦牟尼力反對的印度種姓制度,其支持者就認,此生社會地位高低,是前世善作惡的結果。直至今日,這種拿業力來解釋個人甚或整個民族困境的說法,仍然不時可聞。

濫用業力的說法,完全忽視個人或群體成無生命物質界及生物界法則的犧牲者,甚至是他人妒恨下的受害者的可能性。就像面對遭受暴的婦女,認為她們也該負起部分責任一樣。甚至還有理論濫用業力,以解釋猶太人及訛稱吉普賽人的羅姆人遭受迫害其實都是自作;或解釋殖民地上的人民活該被人殖民統治。然而,擺在眼前的現實是,握有權及暴力者,通常凌駕於謙遜溫和及弱勢者之上。認受壓迫者自作自受,就是逃避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不願站出來反對壓迫,拒對受害者伸出援手。

釋迦牟尼警告弟子,不可隨意評斷他人,更不可任意衡量他人。衡量他人,就是傷害自己。一個勇於自我批判的人,不難發現自作自受的說法,以及這種說法在評論他人的苦難時,是多自以是。

因此,釋迦牟尼所說的業力法則,只能用在自己身上,不得用以評斷他人他事;並應該用來指引自己,使個人能保持正面積極的思想言行,努力使生活朝向正面發展。而且,只要開始,永遠不會太遲。


台長: 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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