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信儒、陳亮甫/醫病關係惡化或改善?統計數據下「醫療暴力」的現狀 | 法律白話文 PLM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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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儒、陳亮甫/醫病關係惡化或改善?統計數據下「醫療暴力」的現狀

2020年8月,一位台北榮總的住院病患不滿值班醫師的醫療處置,在院內追打醫師甚至舉起椅子破窗,醫院不得不報警處理,孰料警察約談該名施暴者後,並無法拘留或遏止他的行徑,病患再次返回醫院尋仇。

同年9月,一名等待COVID-19採檢結果的住院病患,因拒絕接受院方安排入住負壓隔離病房,便擅自闖出隔離病房,持滅火器作勢砸向醫護人員,並揚言寧可跳樓也不願進入隔離病房,不久後遭到判刑。

隨著網路及社群媒體的普及,類似醫療暴力的事件在社會上傳播更加快速,也更容易激起群眾的憤怒。情緒激昂的我們不禁思考,為什麼醫療人員堅守崗位在第一線對抗疫情、耐心救助病患,卻還要承擔危及性命的威脅?而相關法規真的有防止醫療人員免於暴力對待的功用嗎?

於是,本篇文章搜尋過去的相關研究,也一筆一筆挖掘司法院判決系統上的資料,細讀近三年來《醫療法》106條「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成罪判決,並對案件中的不同特性做分項統計。過程中,一併致謝多名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協助調閱未公開的資料,讓我們得以回答自己心中的疑問。

處罰效果不彰,醫療暴力越來越多?

近幾年來,醫療暴力猖獗,醫病關係惡化總是難辭其咎,縱使屢次修法,體感上仍難遏止暴力橫行;主管機關固然認為,法規的演進促成暴力零容忍(表一),對醫療人員的保障持續提高,可是效果仍值得檢驗。

我們統計2016年1月至2020年8月全台地檢署偵結之醫療暴力案件與起訴率,發現偵結案件有穩定上升的趨勢(表二),起訴率則逐年下降(表三),但由2014年1月統計至2020年12月為止,我們可以發現法院判決有罪的案件數量逐年增加(表四)。

表一:主管機關固然認為,法規的演進促成暴力零容忍,對醫療人員的保障持續提高,可是效果仍值得檢驗。 表/作者提供
表一:主管機關固然認為,法規的演進促成暴力零容忍,對醫療人員的保障持續提高,可是效果仍值得檢驗。 表/作者提供
表二:年度地檢署偵結案件數(統計至2020年8月)。 表/作者提供
表二:年度地檢署偵結案件數(統計至2020年8月)。 表/作者提供
表三:年度地檢署偵結違反醫療法案件起訴率(統計至2020年8月)。 表/作者提供
表三:年度地檢署偵結違反醫療法案件起訴率(統計至2020年8月)。 表/作者提供
表四:年度法院醫療暴力案件有罪判決案件數(統計至2021年2月)。 表/作者提供
表四:年度法院醫療暴力案件有罪判決案件數(統計至2021年2月)。 表/作者提供

此外,聚焦在2020年來看,該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根據健保署所公佈的申報資料,無論門診、急診、住院之看診量皆較去年明顯下降(本文撰文時,2020年尚有已起訴但未判決之案件,也讓文中統計的判決數記錄為低估)由此可知,在醫療看診量下降的情況下,定罪的醫療暴力事件仍持續向上增加。

這樣的訊息似乎對醫護人員來說是個警訊,更加呼應了前面的恐懼氛圍,隨著醫病關係演變,醫療人員早已無法光靠國家公權力壓抑民眾的不滿,醫療暴力偵結案件、有罪判決皆逐年增多,意味著更多起暴力事件的生成,也給立法者們當初的理想打上大問號。

但另外一方面,我們似乎又不需如此灰心,或許人心改變耗時,但面對種種制度的改革,我們留有幾項推論與懷疑:

一、如同本專題文〈對醫護動粗或辱罵犯了什麼罪?「醫療暴力」的法律責任〉約略提及的,在2014年1月與2017年5月,《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曾各經歷修法,先是明確持續擴大醫療暴力的處罰範圍、加重刑度,也制定了專屬於醫療暴力事件的通報系統(與其他的異常事件分開),自然使得醫療機構的通報敏感度增加、法院成罪門檻降低。

二、醫療暴力案件量增多,但起訴率卻降低,有無可能是因為通報廣泛但案件多半輕微,因而令檢察官決定不起訴,或令犯人以勞動服務等條件換取緩起訴?這裡還需要更多的查證。

三、 在這些案件量成長的同時,民眾的就醫次數、醫療人員的總數也在提高(扣掉疫情影響的部份),如此一來,醫療暴力發生率提高的結論可能要打一點折扣。

總結來說,到底是醫療端的警覺敏銳度提高而讓案件不夠聳動到起訴,或醫病關係的撕裂日漸回復正常,而嚴刑峻法也真的遏止犯罪?窮盡了目前所有可知的資料,我們仍無法妄下定論。我們需要實事求是地在數據中驗證推理,憤世嫉俗或是悲觀似乎都為時尚早。

醫療暴力偵結案件、有罪判決皆逐年增多,意味著更多起暴力事件的生成,也給立法者們當初的理想打上大問號。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醫療暴力偵結案件、有罪判決皆逐年增多,意味著更多起暴力事件的生成,也給立法者們當初的理想打上大問號。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誰或哪裡最危險?讓判決數字說話

在這些醫療暴力案件的判決中,起訴後有94%被判有罪,事件發生到判決出爐所需時間的中位數為256日,而刑期之中位數為為2個月,平均為2.58個月,大多數案件可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

而醫療暴力事件上訴率約22%,其中大部分維持原判(64%)或更改判決但刑期不變,少數改判無罪的案件中,最常見是由於加害者有行為能力缺陷。

說到暴力事件當事人,有67%為病人自身,22%施暴者為陪病親友。有18%的施暴者,在判決書當中有酒精使用記錄,另有約一成的施暴者在記錄中持械傷人或持械作勢傷人。累犯者(未必是《醫療法》累犯,可能是其他刑事案件前科,造成當次判決因累犯加重其刑即列入統計)佔23.7%。

至於醫療暴力發生地點多在醫院,院內監視器多且不乏目擊者,蒐證難度低。根據司法院的量刑系統因子統計,2017年普通傷害罪有66.2%僅處以兩個月以下的拘役,加權平均刑期是58日,上述《醫療法》判決與其相比,刑期較重。

其中,醫療暴力發生最多的縣市為台北市,其次為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發生地點以醫院佔多數(91.4%),但仍有部分案件發生於診所。其中急診是醫院當中最容易發生醫療暴力之單位(59.4%),受害者身分以護理師為最大宗(49.6%)。

毫不意外地,急診室的醫療暴力事件最多,推究原因,除了急診的繁忙與高壓環境外,我們認為也不能排除急診最早導入醫療暴力通報規定,人員因此更加熟悉通報流程且對涉案人士較為敏銳。護理人員因工作特性之故(例如需固定時間探視病人),成為頻率最高的受害者。

而各縣市之間是否有落差?台北市真的是最容易發生醫療暴力事件的城市嗎?我們認為目前所採集的統計資訊,在縣市別的比較上意義不大。理由如下:(一)案件樣本數還不夠具有代表性;(二)受到當地醫療人員數、醫療機構數、病人就醫次數與地方人口數的影響,且台灣有高度跨區就醫情形,2010年急重症跨區就醫的比率便高達41.2%,因此這樣的推論不盡然公允。

有罪判決縣市分布(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 表/作者提供
有罪判決縣市分布(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 表/作者提供
發生醫療暴力事件機構統計。 圖/作者提供
發生醫療暴力事件機構統計。 圖/作者提供
醫院內發生醫療暴力場所統計。 圖/作者提供
醫院內發生醫療暴力場所統計。 圖/作者提供

統計尚未成功,數據仍待努力

透過分析上述資料,我們對醫療暴力事件的案件類型、分布、判決等,有了比以往的刻板印象更清晰的認識。

然而,數據僅能幫助我們勾勒醫療暴力的輪廓,想藉由這些有限的數據,詮釋醫療暴力事件的因果或趨勢,必須十分小心,以免落入過於武斷的推論。尤其這些資料來源的時間區間橫跨了《醫療法》的修法、通報系統的建立、COVID-19疫情等,這些事件對醫療暴力事件的影響尚無法釐清。未來,更長時間的研究以及更多的資料收集,將有助於我們更有把握地詮釋這些數據,但也提醒我們:處罰不一定真的能治百病,亂世也不一定只該用重典。

數據僅能幫助我們勾勒醫療暴力的輪廓,想藉由這些有限的數據,詮釋醫療暴力事件的因果或趨勢,必須十分小心,以免落入過於武斷的推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數據僅能幫助我們勾勒醫療暴力的輪廓,想藉由這些有限的數據,詮釋醫療暴力事件的因果或趨勢,必須十分小心,以免落入過於武斷的推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 文:陳信儒,畢業於陽明大學醫學系,現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亦擔任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陳亮甫,畢業於台大醫學院,現職醫師。2017年共同成立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目前擔任工會秘書長,另於2018年協助成立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對臨床工作有愛,努力希望其他在臨床打拚的夥伴也能行醫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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