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科技巨頭 澳洲擬嚴懲Google和Facebook侵犯隱私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洲的監管機構呼籲政府頒布新法規,針對Facebook、Google等科技巨頭侵犯隱私的行為,及對最大數據公司的併購活動提高刑罰。
根據《法新社》報導,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進行18個月的調查,將在30日發布最終報告。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如果結果確定,將制定新法抑制科技巨頭的壟斷、隱私濫用、散播假消息或仇恨內容等問題。另外,報告書的內容將涵蓋對科技公司全面控制個人數據方面的相關建議。
根據去年12月1份328頁的初步報告,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已警告Facebook等平台「其營運方式缺乏透明度」;Google和Facebook對澳洲媒體業的影響甚鉅,自2014年以來,因絕大部分的廣告已被上述2家科技公司霸占,報紙和線上記者的數量下降逾20%。雖然Google和Facebook對消費者、企業具極大利益,但考量到澳洲媒體業,當局已決定更嚴格管控該2公司對個人數據和廣告的處理方式。
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主席西姆斯(Rod Sims)表示,美國、英國、歐洲和其他地區的監管機構正密切關注澳洲的調查結果,因為他們都在考慮對科技巨頭不斷增長的勢力做出因應。
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早已對「Big Tech」採取措施,例如對允許在其平台發布暴力內容的社群媒體公司祭出刑罰。
科技公司警告,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提出的許多建議將是不切實際的,會導致其他公司避免在澳洲發展業務。由Google、Facebook和Twitter等組成的組織「DIGI」負責人表示,他們需要明確的網路規範,在保護技術的隱私、安全、經濟和社會效益之餘,同時兼顧保衛競爭和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