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男生与强闯校园的醉汉冲突被刑拘,济南警方回应「已对案件提级办理」,具体情况如何?如何界定正当防卫?

山东济南一职校男生与校外人员发生冲突,校外人员受伤后学生被拘留,有消息称男生当时是制止醉汉挑衅女生,且醉汉动手在先,此事引发关注。4月14日,当地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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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另外一个相关问题的回答,搬过来。

是否正当防卫,不是公安机关认定的,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公安机关按照刑事立案侦查,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也可以选择宣判正当防卫成立,无罪释放,唯独公安机关不能越俎代庖直接宣布正当防卫成立然后宣布案件终结。

而且“调戏”一词是否属实也需要打个问号,目前我结合各方的新闻报道来给各位整理一下时间线。

3月31日晚8时,一名女生取外卖时候,被校外3名醉酒人员言语挑衅,这中间隔着栅栏,有知情人称,事发时,醉酒男子假装外卖人员在栅栏边打招呼,并骗女生说“这是11点的外卖”,女同学得知被戏弄后爆了句粗口,随后离开了,3名醉酒男子随即进行言语挑衅谩骂。

小超(即被拘留的当事人)和另外2人在校园内检查禁止学生订外卖的情况,发现了这个情况,然后双方发生口角。

校外人员翻越护栏未果,然后不顾门卫阻拦,冲进校园和学生发生肢体冲突。

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挥拳反击,把男子打倒在地。男子倒地瞬间,头部撞到在地。该醉酒男子目前在医院救治,诊断为脑疝。

当晚这个倒地男子送医。

然后其余两名男子和学生进入派出所做笔录,由于行为不当,自知理亏,校外人员代表和小超一方愿意签订和解协议。

送医男子在医院情况紧急,当晚做了开颅手术,手术后由ICU转入普通病房,现已意识清晰。

一方进了icu,派出所感觉事情没有办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履行先前的和解协议了。

于是按照流程,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刑事立案侦查,对于当事人小超进行刑事拘留。

这里需要说一下,公安机关的做法问题不大。

因为这类案件,公安机关并不是审判机关,能当场给人定罪还管量刑。

案子侦查完毕后,是不是继续采取强制措施,也是检察院说了算,检察院认为社会危害性小的,可以让当事人取保候审,暂时回归自由,或者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各类证据充足充分,正当防卫无疑,也可以选择不起诉,还当事人自由。

更或者,案件本身社会影响大,检察院可以选择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确实正当防卫成立,那么在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两家达成一致意见,检察院进行建议,由公安机关撤销刑事立案。

但是,前提是,公安机关事实调查清楚,证据固定且充分,然后检察院监督指导和建议的。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检察院认为还是要起诉,法院做决定,那么法院认为正当防卫成立的,也可以宣判当事人无罪。

但是,这的前提也是,法院认定的。

公安机关呢?

公安机关无权这么认定。

但是其中一方确诊脑疝,进了icu,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拘留又不合适。

所以,只能如此。

那能不能把认定是否正当防卫的权力给基层公安机关呢?

最好不要,这个自由裁量权,放检察院手里和法院手里是最好的。

我讲个比较冰冷的话…我不推荐这种见义勇为行为

这种事你不管怎么参与,你都是第三方,你把人弄伤了,警方只能先把你拘传,等待检察院调查。

至于是不是正当防卫,这不是公安部门做的事情,判断你是不是有罪,是检察院进行立案调查,他调查完,确定是否立案,然后再到法院审理,按照法条进行辨别,最后宣判你是否有罪无罪。

讲起来挺简单的对吧?

实际上是:你被拘后,最好情况下,会有12小时回不了家。检察院最长可以拖七天才决定你是否应当被逮捕。检察院可能会拖到15天后再来找你,确定你是否有犯罪,是否被批捕。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而且随叫随到,不到就是有重大嫌疑,不管你当时在考试还是在干嘛。

而且检察院只讲证据,他如果看到有人受伤的事实,他不会听你一面之词,哪怕有人给你作证说你是保护他才伤人的,但只要有伤人的事实,被伤害那方坚决要求给个交代,就会走到法院公审那一步。那就等吧,法院开庭还给排时间、快的能一年内打完,慢的两三年,三四年都有。


你只是一时冲动,为了正义。但你将复出的是几年被传唤来传唤去。学校认不认你这见义勇为是一回事,考试不过给不给你重考劝不劝你退学又是一回事。

等你洗刷冤屈了,不好意思,没有赔偿的哦,你只是犯罪嫌疑人,不是上来就判错人了。你一直在被嫌疑而已。耽误了你的学业,耽误了你找工作,最多别人给你发一个小锦旗:见义勇为。

此外,这种防卫还涉及是否防卫过当。最后还要定你是否要赔偿别人钱….

就问你自己觉得值不值吧

我反正以后都会教我孩子,遇到这种事,赶紧报警,你没权力动手,自己的命和自由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