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回顧|娛圈官非不絕楊明被判囚 江若琳官司拖足七年

2021回顧|娛圈官非不絕楊明被判囚 江若琳官司拖足七年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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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劇睇電影經常有法庭戲份,飾演律師喺庭上振振有詞據理力爭,但現實生活中,2021年有唔少藝人都涉及唔同官司,親身到法院作証,

楊明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楊明駕駛平治私家車沿山頂馬己仙峽道落山「自炒」,意外後涉事平治右車頭擱於石壆上。(陳永武攝)

由2020年審到2021年,楊明(原名林明樂)一案仍未完結。案發於2020年8月,楊明在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3項罪名。早前他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則不成立,原須還押候判,其後楊明申請推翻認罪答辯,獲裁判官批准,但遭控方反對。

楊明最終被判囚18天,但准以3萬元保釋等候上訴。(廖雁雄攝)

11月4日楊明到東區裁判法院上庭覆核聆訊,裁判官在庭上考慮完辯方律師的陳詞以及求情後,宣判楊明罪成監禁18日,停牌2年及罰款3千元,楊明決定上訴獲官批准以三萬港元保釋。

江若琳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因合約糾紛而鬧上法庭,事件擾攘近7年,案件自11月4日金鐘高等法院開審,寰宇老闆林小明在庭上除指「貪錢」和「反骨」外,又曾斥她鍾意發明星夢。又稱江花費8萬元買一條裙只為登台一次,林小明於庭上重提江當年被誤傳介入林與前妻的婚姻,江的代表律師指江當年好慘,猶如「過街老鼠」,林則表示:「我都好慘。」

聆訊第4日,當律師在庭上重提與林小明婚外情緋聞,江若琳拭淚奪門離庭。(視覺中國)

江的代表律師指江在2011年曾打算到到石澳自殺,並致電林控訴待遇不公,形容自己是「演藝界的奴隸」,質疑為何仍沒有收入,又投訴被迫拍豐胸廣告,更指責林未有處理好她被誤傳為第三者的謠言,令她失去演出機會。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法官頒布江若琳一方和原告方於明年1月21日結案陳辭。

江若琳在2010年舉行的演唱會,由於票房不理想,令公司蝕錢收場。(視覺中國)

陳潔玲鍾舒漫 (案件編號:SCTC031101/20)

陳潔玲(Christy)與鍾舒漫(Sherman)曾合資做防疫產品生意,未料到發生金錢糾紛,鍾舒漫更告上法庭,向陳潔玲追討4萬元本金。經過多次聆訊後,9月3日法庭判鍾舒漫勝訴,指陳潔玲違反拆夥協議被判敗訴,必須支付對方款項43,560元及訟費1,183元。

陳潔玲在庭上表明願意和解。(葉志明 攝)

散庭後,鍾舒漫由胞妹鍾舒褀陪同下接受傳媒訪問,期間陳潔玲突然走上前搶咪要求一齊做訪問,鍾舒褀即時出口制止對方:「唔使一齊做訪問,唔該唔好啦!你真係唔受歡迎。」但陳潔玲沒有理會繼續發言,鍾氏姐妹即時離場氣氛尷尬。

鍾舒漫與胞妹接受訪問期間,陳潔玲在她們身後出現....(葉志明攝)

莊韻澄 (案件編號:SCTC039101/20)

莊韻澄(前名:莊端兒)由2019年起擔任海鮮店「點點鮮」代言人,多次在網上為舖頭宣傳卻慘被拖數,早前她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2月18日她懷着七個月身孕,在老公呂成忠(Joe)陪同下現身西九龍法院。她向傳媒坦言被拖數已一段時間,已沒辦法才入稟,要這樣追數也是第一次,覺得做藝人沒保障。

莊韻澄由2019年起擔任海鮮店「點點鮮」代言人,多次在網上為舖頭宣傳卻慘被拖數。(Instagram:@dimdimsin)

經過3小時後,莊韻澄步出法院時透露雙方進入和解程序,若未能和解才再開庭,她意願好來好去,私下解決,不用坐完月再上庭。

莊韻澄當時懷着七個月身孕現身法院。(Instagram:@xeniachong)

潘梓峰 (案件編號:KTCC 1494/21)

《東張西望》主持潘梓鋒(原名潘國基)涉因感情糾紛,打傷同台藝人鄒兆霆的頭部。事主有3處撕裂傷,需縫共10針。潘梓鋒被控一項傷人罪,控方今(2日)稱考慮案件性質及事主已傷癒,申請撤控。被告准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3年,並須付堂費500元,守行為其間須保持行為良好,不得企圖作出暴力行為或威嚇別人。

《東張西望》主持潘梓鋒涉嫌與圈外女友的前度發生肢體碰撞而被捕,無綫助理總經理樂易玲表示已暫停潘梓鋒的所有工作。(IG圖片)

王合喜 (案件編號:ESCC 2730/2021)

現年54歲的前藝人王凱韋(前名:王合喜)兼前香港奧運滑浪風帆代表,12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危險藥物的管筒罪,被判罰款4000元。案情指王合喜今年9月在赤柱被警員截查時搜出0.39克大麻草、0.04克四氫大麻酚及煙斗,警誡之下,被告承認管有大麻草作自用。

王合喜承認各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危險藥物的管筒罪,被判罰款4000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