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現年61歲的商人陳振聰,早前因偽造和使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而被判囚12年。在坐完8年監後,他於上月提早獲釋,但甫出獄即面臨多方追債。其中,華懋慈善基金去年9月申請陳振聰破產,案件昨日在高院原訟庭聆訊。陳振聰在庭上自稱「無晒錢」,希望法庭給寬限讓他申請法援,及說服妻子出售兩人的聯名物業還債。但法官陳靜芬指出,陳振聰成功申請法援的機會微,他除拖欠慈善基金2,840萬元外,尚欠稅務局及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巨債。基於種種考慮後,法庭頒令陳振聰破產,將擇日頒布詳細書面理由。

●原被判監12年的陳振聰,因獄中行為良好獲減刑,坐監8年後出獄。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陳振聰昨日無代表律師出庭。他自行陳詞時稱,出獄後生活十分混亂,本月9日才獲悉其律師不再代表他,遂即嘗試向法援署申請法援,但因申請表格中要填寫許多財務資料,因此兩日內未能完成。法官陳靜芬指,代表陳的律師行早前去信法庭指,不再代表陳是因為一直沒有得到陳的進一步指示,陳亦一直沒有支付律師費用。

陳振聰又稱,自己原本欠華懋慈善基金5,000多萬元訟費,在囚期間一直向親友借貸,已向對方支付一半訟費。現在,他沒有銀行存款和信用卡,「喺世界任何一個地方我都無錢。」

他聲言,自己與妻子在香港有兩個聯名物業,而妻子及岳母現分別居住於上述物業,惟妻子一直不同意賣樓,兩人為此爭拗不斷,關係惡化,陳曾在2017年主動提出離婚申請。他希望法庭給予時間,讓他申請法援,以及讓他繼續說服妻子賣物業,努力籌錢還款,這樣會對他較公平。

陳聲稱,就龔如心遺產案還另有官司將在廈門進行,當地法院排期於今年11月12日開庭,聲稱處理廈門訴訟的律師亦為求公義,一直不收分毫為他處理訴訟。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認為,陳振聰一邊說會籌錢,另一方面卻指控有人在遺產官司中犯法,說法自相矛盾。此外,陳從沒把廈門審訊的證據帶到香港法庭,且陳根本未正式申請法援,認為法庭不應再給予額外時間。

另拖欠稅務局近3億元

陳官指出,陳振聰除了拖欠華懋逾2,840萬元訟費外,另拖欠稅務局近3億元及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巨債,該些債項還債期限為12年,假若他一直拖欠債項,其中一方無可避免地亦會申請他破產。根據她的經驗,法援署一般會拒絕本案的法援申請,因此決定頒令陳振聰破產。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