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 - 【六四集會案】4認罪被告全被還柙候判 梁凱晴首被囚 黃之鋒欄內喊:唔好俾世界改變自己 眾新聞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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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案】4認罪被告全被還柙候判 梁凱晴首被囚 黃之鋒欄內喊:唔好俾世界改變自己


去年六四集會案,26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等4人今日(30日)認罪,區院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5月6日判刑,全部被告期間均須還柙候判,包括原獲保釋的梁凱晴,旁聽公眾聞言驚訝得「吓」了出來。因另一案件服刑中的黃之鋒,在離開被告欄前拉下口罩高聲說︰「我哋改變唔到世界,但可以唔畀世界改變自己」。

辯方求情時提到,同類案件以往均判以緩刑、罰款等處理,直至近期才有變化,希望法庭考慮處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亦再三強調被告是優秀、接受良好教育的年輕人,一直服務社會,若非追求政治理想,絕不會牽涉刑事罪行。經過一個早上的聆訊,陳官明言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均須還柙候判。

辯方求情:他們都是優秀、受良好教育的年輕人

4名被告均由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夏偉志有條不紊地開始陳詞,說六四燭光悼念集會舉行30年來,一直為當局容許,是和平、有序、莊嚴的儀式,即使在本案被警方反對的集會,被告均沒有計劃、煽動、鼓勵或使用任何暴力或破壞。夏偉志又說,本案為首次涉及因疫情被禁止的集會,但片段可見被告是有充足的防疫意識,不但全程配戴口罩,更呼籲參加者以組別形式分散聚集,保持社交距離。

夏偉志說,同類案件以往均判以緩刑、罰款等處理,直至近期才有變化;判刑「不是精準的科學而是藝術(not a precise act of science, but an act of art)」,希望法庭考慮處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即使無可避免要判監,亦應只處以短期監禁,尤其是對本案沒有刑事案底的兩名女被告。

夏偉志再三強調被告都是優秀、接受良好教育的年輕人,並一直服務社會;他們雖以敢言、觀點具爭議性而為人熟悉,但他們都是誠懇的人,若非追求政治理想,絕不會牽涉刑事罪行。惟經過一個早上的聆訊,陳官表明不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全部被告均須還柙候判。

警方去年首次以疫情為由禁止六四集會,惟大批市民仍自發到維園點起燭光。資料圖片

原獲保釋梁凱晴須即時還柙

梁凱晴本來是認罪4人中,唯一仍能保釋的被告。梁凱晴今日穿上黑色連身長裙、一對黑色波鞋已拿掉鞋帶(還柙不能穿有鞋帶的鞋),在其他區議員和朋友陪伴下到庭。她早上雖然仍戴著隱形眼鏡,但袋裡已帶著符合懲教規定、能帶進監獄的新配膠眼鏡。

聽到法官陳廣池宣布所有被告還柙候判的一刻,梁凱晴仍顯得驚訝,旁聽公眾亦驚訝得「吓」了出來。梁凱晴的位置最接近懲教羈留室門口,在她被帶離開被告欄的幾秒間,匆忙舉起三指抗爭手勢,隨即消失於公眾眼前。

梁凱晴昨晚在社交網站帖文提到,對於將來還是樂觀的,因「不同的種子經已潵下,只等我們去灌溉」。她又引用喜歡歌手Lana Del Rey的歌曲《Change》,提到「每次我們逃跑,逃避面對禍源;現在放慢步調,似乎找出端倪;改變即將到來,等待天時地利;一旦機會來臨,我們蓄勢待發。」

梁凱晴今日穿上黑色連身長裙、一對黑色波鞋已拿掉鞋帶(還柙不能穿有鞋帶的鞋)到庭。 邢穎琦攝

黃之鋒:唔好畀世界改變自己

服刑中的黃之鋒今早穿上白色恤衫、黑色外套到庭,因47人案而被還柙的岑敖暉,則穿上灰色短袖T恤,二人看來精神不錯,一步出被告欄便向旁聽親友打招呼、隔空眼神交流。

已還柙近兩個月的袁嘉蔚,身穿長袖杏色外套,戴著圓形眼鏡,雙眼看來有點腫,雖沒黃之鋒和岑敖暉活躍,但精神看來還好,亦有與其他被告交談,向支持者微微點頭。

早前刑滿出獄的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在黃之鋒和岑敖暉步出被告欄開始,一直定睛失去自由的昔日戰友好幾分鐘,又向他們做手勢打氣。

聆訊完結後,黃之鋒就在離開被告欄前,拉下口罩高聲說︰「我哋改變唔到世界,但可以唔畀世界改變自己。」

早前刑滿出獄的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到庭旁聽,支持昔日戰友。 邢穎琦攝

法官:帶政治色彩口號不用在案情提出

控方案情指,蔡耀昌代表支聯會於去年4月23日,向警方申請在維園舉行「六四31周年集會」。雙方在5月28日舉行會議討論集會安排,惟當時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嚴重,確診個案急升、社會或有隱形傳播鏈,衞生署不建議舉行大型公眾集會;警方在6月1日向支聯會發反對通知書,支聯會未有向上訴委員會上訴。

六四當日下午約4時至晚上約10時,警方在維園各出入口附近設置共6個揚聲器,不斷播放廣播警告該為未經批准集結,參加者將干犯刑事罪行。同日相近時間,康文署也在維園內廣播及張貼告示,指受限眾令所限,維園內不可有多於8人聚集,足球場亦已全部關閉、不可進入。

至晚上近6時半,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帶領過百人進入維園,隊伍包括記者及公眾人士;維園足球場原本有鐵馬圍起,但當李卓人行近3、4號球場時,有人將鐵馬移開以讓其他人進入。第一、二被告於6時44分進入維園。後至晚上7時04分起,李卓人與其他人在6號足球場停留聚集,其後有更多身穿黑衣、手持蠟燭的群眾進入維園,有人坐在地上,亦有人呼喊政治口號。

控方在讀出案情時,原本提到「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等口號,惟法官陳廣池中途打斷,指本案只涉未經批准集結,「帶有政治色彩的口號不用在案情提出」。陳官舉例指,正如傷人案被告認罪的話,只要證明其傷人行為便可,被告有否說粗口與案無關。控方其後遂將口號刪去,改為呼喊「與六四集會相關的口號」、「有群眾回應」。

控方之後繼續宣讀案情,指當晚7時54分,李卓人用揚聲器呼喊六四有關的口號,群眾有回應;至晚上8時,李卓人宣布集會開始,發表六四相關的演說,袁嘉蔚、梁凱晴和朱凱廸接著將白花交給他。之後集會繼續進行,群眾在李卓人帶領下哀悼、呼喊口號、唱政治歌曲等。集會至約8時43分結束,程序與被警方禁止的原定集會相同,片段可見有約2萬人參與,交通因警方需要封路而受阻。

到辯方求情前,陳官又特意聲明不要重覆和強調任何政治陳述,集中在被告背景便可。

認罪4人為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分別被控在去年6月4日,明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早前曾表示認罪的朱凱廸,則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11日以考慮答辯意向,即與六四案其他被告同日提堂。

【案件編號:DCCC 876/2020、DCCC 885/2020、DCCC 890/2020、DCCC 892/2020】 

支聯會鄒幸彤(左二)等在庭外舉牌,聲援被告。邢穎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