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髮香港修例風波的陳同佳穫釋,尚不能前往台灣自首

被監禁19個月後,涉嫌在台灣殺死懷孕女友的香港青年陳同佳在香港穫釋,但何時能前往台灣尚不確定。

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的陈同佳获释。

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的陈同佳获释。 Source: AAP

涉嫌在台灣殺死懷孕女友的香港青年陳同佳在香港穫釋,能否前往台灣尚不確定。
陈同佳在牧师管浩鸣陪同下走出监狱。
陈同佳在牧师管浩鸣陪同下走出监狱。 Source: AAP
陳同佳潛逃回香港後,被香港警方以盜刷信用卡罪名逮捕。後香港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以期香港可以向台灣以及中國大陸和澳門引渡逃犯。此草案引髮了長達數月且愈加暴力的大規模抗議活動,目前仍未平息。

在結束了18個月的刑期後,陳同佳於昨日(10月23日)穫釋。走出監獄的陳同佳在媒體鏡頭前向受害者家屬和整個城市道歉。
我想跟曉穎的家人說聲對不起,道歉。我明白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給他們帶來很大的傷痛、痛苦,我自己內心都一直受責備、受譴責。所以我願意為了自己的衝動,為了自己犯下的錯事自首,回去台灣服刑、受審。希望她的家人能夠稍稍放下釋懷,也讓曉穎能夠安息…… 最後,對於社會、對於香港人,我只能……對不起。希望各位原諒,希望各位可以給我機會重新做人,給我機會回報社會。
陳同佳在出獄前表示將會前往台灣自首,但台灣噹局稱將不會允許其入境。

勸說陳同佳赴台自首的牧師管浩鳴說,原本的計劃是讓陳同佳從監獄直接到機場前往台灣,媒體本不應該見到陳同佳的。

台灣方面要求由其派人到香港接陳同佳,以及相關證據。但香港政府拒絕了這一要求,稱這類要求是對香港的不尊重,“完全不可接受”。

同日,因陳同佳案而被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被香港立法會正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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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4 October 2019 12:40pm
Source: AFP,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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