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院失誤移植愛滋病患器官案
2011年8月24日在台灣發生的醫療事故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11年8月24日[1][2],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器官移植團隊,因為血液檢查報告中愛滋病毒檢驗項目在記錄過程中之疏失,未發現捐贈者曾罹患愛滋病,導致五名接受移植的病患暴露於感染的風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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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台灣首宗移植愛滋病患器官的案例,引起全國震驚,成為新聞事件。醫療團隊施與預防性投藥後,經後續追蹤,相關病患至目前並未發現感染愛滋病,但免疫系統與愛滋病毒活動狀態的關係仍無法研判[4]。
監察院在調查後,並在柯文哲醫師出國在外開會時,臨時公布處分,將主要的過失責任歸咎於柯文哲醫師,該調查結果及過程引發了許多爭議,因柯出國在外,無法臨時回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