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健康大药房买到假药怎么办?

[图片] [图片] 买到了假药 [图片] [图片] 找淘宝投诉,天猫不能投诉假药。发315,外地注册不能投诉,谁来帮帮我,马云,你想毒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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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买到了疑似假货,去官网查,全国防伪数据中心查询都疑似假冒。然后截图证据提供给商家。

☞商家不承认,拒绝退货退款。

☞提供证据给平台,x宝也不管。都是敷衍了事不作为,关闭了我的申请

☞打电话给石家庄12315,说不归他们管。

☞打电话给杭州12315,没有给回答

☞去12315app☞杭州的说不归他们管是河北(石家庄)的******☞河北(石家庄)的说是广州的☞重新去投诉举报☞3月15打电话给广州的12315说是要等45个工作日。

☞打电话给12345,人家不管

☞打电话给12331,人家管不到。

这个假期是最窝心的一次假期,前前后后,反反复复找了平台多次,奈何平台不作为。提供证据上去,他们说一定会严惩假货,然后说“抱歉”就不见客服了。

?????

平台客服不知道有没有认真看过我发的截图,反正发了过去,客服没有就假货证据都事情说过话,就是以抱歉结尾。不在理会我。



折腾那么久,浪费那么多时间,打电话欠那么多话费,找那么多部门,奈何……奈何……

再来一次机会,我永远不会在阿里健康大药房买任何东西。

现在是,以后都不会敢在淘宝买任何东西,出事了


更新,2020.3.5脑子很乱,写得也有的乱

杭州12315的电话说回电,一直不回电,我就去下载了12315的APP进行投诉举报

在12315的APP投诉,超过了一个星期之多(12天)今天(2020.3.5)他们发来了信息:

【杭州市场监管系统】关于你订单号……的举报,经核实,你的交易系发生在95095医药平台,该平台经营者为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经营者均不在我局辖区,不属于我局管辖,故对于你的举报,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建议你向经营者所在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未完]


期间拨打的无数个地区的12315,和食药监局和市长热线都是管不了或者不管,都是因为是网购。

问淘宝平台要阿里健康大药房的注册信息,他们也没有给到我。

(要信息才能准确举报)

可是现在看看,12315的此句话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经营者均不在我局辖区,不属于我局管辖,故对于你的举报,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重点:拨打过石家庄的12315他们也说不归他们管

然后杭州12315说他们也不管的,因为这个属于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可

我去百度一搜索这个公司地址就是石家庄的


从一月份到如今反复折腾那么久,真是累,以后是不敢上天猫买东西了。

就是在【阿里健康大药房】买的,就是下图的这个

我还用了两个账号买,而且买回来验证都是:疑似假冒。

我又去12315APP重新举报投诉,把对象换成12315说的“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0.3.6更新

又重新投诉之后,今天河北石家庄那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打电话告诉我:

阿里健康大药房不属于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

我:?哈?

那边的工作人员:是属于广州黄埔区的……(不过真的很感动,因为这个河北石家庄的市场监督管理员特别有礼貌,人特别好,是我折腾了这几个月遇到的最好最好的客服,主动告诉了我阿里健康大药房的归属地,不像其他的工作人员都是很冷,突然对石家庄人充满好感。



不过,我又要重新维权之路了,关于【阿里健康大药房】的疑似假冒事件还在继续。


!!!阿里健康大药房又又又拒绝了我的退货退款申请!申请客服介入,然后淘宝没允许我提供凭证就直接判为“无效”然后关闭了我的申请窗口。

短短的几秒钟内,淘宝的蜜汁行为我也不懂。



在12315重新投诉举报也没有消息。

从一开始打电话给12315,然后每一个地方都推卸责任,平台不仅不看我的凭证还直接否决了并且关闭了我的申请窗口。

我无法再申请退货退款!

淘宝平台各种敷衍不作为,承诺的事情没有做到。其他机构各种踢皮球。

浪费了很多时间与经历,现在觉得更加心堵,真正经历了这一些才实实在在明白了“现实是黑暗与残酷的”这句话

————更新

今天5月8号,距离12315许诺的45个工作日已经过去很久,一点消息都没用。

从今年一月份开始找他们,感觉好迷惑,有一种做梦的错觉,因为我一开始都不相信这样权威的机构这样做事情。打电话给他们不知道多少次了,立案了都不解决。

①一月份他们许诺会回电,但是没有

②我去他们的APP举报,他们故意误导我,发短信告诉我错误信息

③立案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不处理


网店卖假药?法院:判十年!赔729万!

假药经“洗白”竟变成“良药”出售?数名药店老板获刑



观点: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所以说,对这些黑心商家就是谈法律,因为说服他们的从来不是道理,而是南墙! 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但有的不法经营者却利欲熏心,不顾民众健康,以假充真。一些来源不明、无合法许可证的假药,经过药店“洗白”,摇身一变,竟然变成了救命救急的“良药”。
近日,启东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被告人赵某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并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729万余元


对被告人李某生、王某艳、张某冲、王某芳、蒋某云、郑某华、李某君、李某辉、常某传等九名药店、卫生室经营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22000元不等,并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支付1600元至22000元不等的公益诉讼赔偿金。
基本案情
经查明,被告人赵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湿寒筋骨丹、双蛇全蝎丸、鹿骨全蝎丸(肩颈腰腿痛好得快)等十余种不具备国药准字标识的“药品”,并利用其经营的14个淘宝店铺,向不特定人群销售上述号称能治疗风湿类疾病的“药品”,非法获利72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生、王某艳、张某冲、王某芳、蒋某云、郑某华、李某君、李某辉、常某传等人作为药店、卫生室经营者,拥有执业务药师或乡村医生资格,在明知赵某经营的淘宝店铺并非正规药品进购渠道的情况下,仍从赵某处进购上述假药。为逃避法律追究,上述药店老板将假药藏于药店橱窗后面的储物间,待顾客需要时再推荐购买。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物品中的药品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均依法认定为假药。


被告人李某生、王某艳等九名药店、卫生室经营者虽然销售假药金额不大,但其销售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且作为药品从业者销售假药,酌情从重处罚。而被告人赵某销售假药金额达72万余元,应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构成销售假药罪。十名被告人在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启东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贴心提醒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关乎生命健康,使用假药,轻则贻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务必到医院或正规药店,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等信息,存疑药品不要服用。我国药品的批准文号统一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8位数字组成,


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同时,也提醒药店经营者应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忌为一己私利销售假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